《史记》标点指瑕
2011-03-31郭天祥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
郭天祥
(湛江师范学院 历史系 广东 湛江 524048)
由郭逸、郭曼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精装本《史记》(以下简称“上古本” ),分上、下两大册排印装订,便于读者阅读使用,这是很好的。但其标点断句却偶见错误。此外,名家点校、中华书局出版的《史记》(以下简称“中华本” ),在标点断句方面,也同样存在千虑之失。现将这两种版本中几处明显的疏误补正如下:
1.卷4《周本纪》(上古本上册第109页):“秦借道两周之间,将以伐韩,周恐借之畏于韩,不借畏于秦。”标点明显有误。大家知道,古汉语里的“恐”字,有惊恐、恐惧、害怕或威吓、吓唬等等意思。如《荀子·非十二子》:“是以不诱于誉,不恐于诽。” 《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等等。《周本纪》这段文字中的“恐”字,显然应作“害怕”、“恐惧”之意解。我们再来看这个“畏”字,它同样也有害怕、恐惧的意思,如《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商君书·错法》:“不畏强暴。”就是这个意思。这正与上引文字中“畏”字的意义相合。若按上面的释义和标点来直译“周恐借之畏于韩”这句话,那岂不成了“周害怕(或恐惧)借道给秦国害怕(或恐惧)韩国”,这成了什么话!显然讲不通。如标点为:“秦借道两周之间,将以伐韩,周恐。借之畏于韩,不借畏于秦。”则文义晓畅通达,毫无窒碍。当然,也可以标点为:“秦借道两周之间,将以伐韩,周恐。借之,畏于韩;不借,畏于秦。” 众所周知,战国时期的东周,原本就非常弱小。后来又不幸分裂为东、西二周两个小国,力量就更加弱小了。面对称雄战国的强大的秦国和韩国,他们谁也得罪不起,自然会感到恐惧、害怕,不知所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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