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
2011-03-31艾尔肯秦永志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关键词:机制
艾尔肯 ,秦永志
(1.辽宁师范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2.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辽宁 大连 116200)
论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
艾尔肯1,秦永志2
(1.辽宁师范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2.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辽宁 大连 116200)
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是停止问题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使其退出证券市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问题证券公司主要采取资产重组、托管、行政接管、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或撤销以及破产等方式退出证券市场.在对国外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在法律制度、限制政府的行政干预、建立多元的监督体系、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等方面完善中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建议,对依法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保障中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市场经济;投资者权益
司退出机制,有助于解决证券公司危机,提高证券公司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全面地分析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法理基础及其退出方式,借鉴外国发达国家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先进经验,对健全和完善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发展与成熟也将有助于增强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我国证券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法理基础
证券公司退出证券市场是指达到法定或约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和方式,主动或被动停止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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