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内涵及演化动因
2011-03-23徐亚明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赵 华,陈 飞,徐亚明
(1.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2.湖北省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湖北 武汉 430051)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机制是一种经济监督、服务和担保机制。它既是资金监管、审计理论研究的前沿领域,也是在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领域现实问题的一种新的路径依赖,更是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一种新的可操作方法。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工程费用超支过多和工期拖延过长的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1983年,Pomeranz提出采用预先审计(Preemptive Auditing)的方法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从而确保工程项目利益相关者(供应商、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项目经理和业主)之间的合作和信息需要。Jergeas研究了大型工业项目的施工效率,提出了一套保证工程效率审计模式。[1]Hecht提出了确保审计建议的可行性和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监督对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率的现实意义。[2]法国运输部认为必须强化交通道路工程合理分类基础上的重点管理及审计监督。Thompson J.A认为清晰的审计跟踪可以判别关键决策的正确性。Wyse也认同合同条款审计和实时造价跟踪审计的重要性,[3]并列举了业主与承包商协议中增加实时跟踪报告条款的优点。从造价监控上来看,Heggie & Hunter认为,加强审计师在工程可行性研究中的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资估算的科学性。对工程失误造成损失的工程研究表明,主要的过错在于不完善管理和过少的费用控制,建设项目的合理分类及其跟踪审计是真正遏制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及提高资金和投资效果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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