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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的实践困境及对策分析

2011-03-20刘秀峰

文教资料 2011年14期
关键词:专职理论课辅导员

刘秀峰 陈 界

(1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大连,116600;2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沈阳,110032)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的实践困境及对策分析

刘秀峰1陈 界2

(1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大连,116600;2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沈阳,110032)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是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模式。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却面临着由角色定位不清、职权模糊等造成的困境。解决这一困境,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定实践困境的成因,提出了健全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缺席的对策。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辅导员 实践困境对策分析

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学生的思想,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既是高校的首要政治任务,同时又是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重点抓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这两个关键环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下简称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是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模式。

但这一模式在具体的实践中却面临困境。这种困境主要是指,由于多种原因的存在,使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具体实践难以展开或难以取得实际效果。

一、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实践困境的成因分析

1.兼职辅导员的职权定位模糊,导致具体工作无从下手。

关于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工作职责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周济部长2006年在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所作的 《切实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的报告中已有明确要求。但是,关于兼职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和工作权责,至今仍停留在一些思政教育工作者的学术讨论层面,尽管大家的意见总体上趋向一致,但一直没有形成法规层面的、明确的、统一的文件规定,或各高校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意见。

这种情况的存在导致了两方面的不良后果:一,思政教师没有“合法”的身份介入大学生的日常活动,开展课外的思想政治教育阻力重重。由于缺乏对兼职辅导员工作职权的明文规定,使得很多学生认为思政教师介入他们的日常活动是越俎代庖,并从心理上产生了某种反感。这种思想政治教育的受体——大学生产生的反感,导致教育和被教育双方很难形成发自内心的无缝对接,使思想政治教育难以水到渠成。同时,这种反感情绪导致的消极对待,甚至抵制行为,不仅削弱了思政教师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的权威性,使得兼职辅导员的工作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而且会由事及人,由人及物,进而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产生反感和抵制情绪,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二,由于没有职权的明文规定,思政教师开展工作难以理直气壮。这是各高校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在兼职辅导员的具体实践中,没有规定兼职辅导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得思政教师开展工作难以“名正言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因此大为降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效也大受影响。

2.没有形成一套专兼职辅导员有机结合的实践机制,双方各自为战,兼职辅导员处境尴尬。

从思政教师开始兼任辅导员到现在,绝大多数高校并没有形成一套专兼职辅导员有机结合的有效实践机制,即融双方之长处,形成优势互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这是国家出台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的初衷。但在实际工作中,专兼职辅导员却是两条线、两张皮。专职辅导员依然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亲力亲为,这样的结果是:一,各专职辅导员工作疲惫不堪,而且难以取得较好效果,同时,角色的神圣感也被疲惫不断吞噬,工作的激情和使命感逐渐丧失。二,兼职辅导员处境尴尬。由于专职辅导员的全面推进,导致兼职辅导员几乎没有机会独立介入学生的日常活动。思政教师的专业特长和个人优势,难以在学生的日常活动中得以发挥。同时,专职辅导员的全面介入,从另一个方面削弱了兼职辅导员的权威性,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加艰难。因为,在学生心目中,辅导员才是对他们进行课外管理的合法和权威人员,在专职辅导员的衬托下,本就没有职权规定的兼职辅导员,其开展工作的身份的“合理和合法性”,更加遭受学生的质疑和抵制,使工作的进行雪上加霜。

二、健全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的对策分析

1.各院校结合从实际出发,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兼职辅导员的职权,疏通兼职辅导员工作的渠道。

关于兼职辅导员的职责,经过思政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的数年的讨论,今天基本上形成了一致意见,各院校可以立足实际,予以借鉴。兼职辅导员的职责,应侧重于三个层面:一,思想教育的深化。辅导员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总结以往辅导员制度的经验和教训,为防止兼任辅导员制度流于形式,考虑到思政课教师现有的教学任务、科研压力等,基于多数高校现有学生工作格局,兼任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宜界定在思想理论教育层面。同时,和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学生所在院系、党政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无缝对接。[1]如此,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学科优势和理论特长,注重课堂和课外的有机结合,从深层次解决思想问题,努力使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并指导自己的实践。二,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政教师的优势所在。因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特殊性,即思政课教学是知识传授与理想信仰的统一。思政课教学从更高的层面来讲,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教育。思政课教学活动对思政教师来说是一种信仰活动。[2]思想政治理论课肩负着在传授理论知识的过程中改变人的内心世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任。思政教师的职业特点在于,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的传播者,而且必须认同这一伟大的事业。所以,思政教师作为兼职辅导员,本能地负有通过课上课下的有机结合,逐步培养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责任。三,心理健康教育。这里的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指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当前社会当中存在的问题,不因当前社会存在的某些矛盾产生心理上的偏激或扭曲。当前社会的发展成就与矛盾并存,处在心理敏感期的大学生,对社会矛盾的关注要远远超过成就。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的矛盾,是思政教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思政教师作为兼职辅导员较专职辅导员的另一优势,所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理所当然地应成为思政兼职辅导员职责所在。

明确了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的职责,思政教师开展工作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但是,兼职辅导员工作的开展,贯穿于大学生日常活动的全部。而单纯作为教师,我们虽然应该关心学生,但如果不断介入学生的日常活动,则需要各院校赋予一定的“权力”,如此,则可名正言顺,引起学生的重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兼职辅导员工作权限的问题,是实践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的关键问题。只有建立了负责制,才能为兼职辅导员开拓一块工作的平台,才能让思政教师找到自己耕耘的土地,才能使思政教师肩负的兼职辅导员的职责落实到实处。因此,各院校可以从实际出发,在考虑本校学生工作格局,以及专职辅导员分工的基础上,可以将学生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月活动、学生寝室文化活动、学生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活动等一些思想文化类活动,交予兼职辅导员具体负责。同时,在学生的学期评优考核中,要体现思政兼职辅导员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表现评定。建立这样的负责制有以下几点好处:一,从责任角度更加明确了思政辅导员的工作方向,使思政兼职辅导员的职责容易落到实处。二,有责任就有动力,就可以调动思政兼职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三,更容易发挥思政教师在专业和学识方面的特长,形成专兼职辅导员优势的互补。因此,只有明确规定了兼职辅导员的负责方向,才能使兼职辅导员工作的开展顺畅自如。

赋权就等于赋责。明确思政兼职辅导员的职责,确定思政兼职辅导员的负责方向,就清楚地界定了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和职权所在,这是保障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不流于形式的重要前提。

2.建立一套专兼职辅导员有机结合的实践机制,形成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兼职辅导员的特长。

首先,明确各自的分工,确立各自的主阵地。关于专职辅导员基本职责,现已有明确规定,那就是,以管理为主线,包括日常管理、评奖评优、违纪处理、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等。至于兼职辅导员的职责,应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线,此点在上面已经有论述,在此不再展开。只有明确了各自的分工,才能抓住各自工作的重心,使学生工作的开展合理、有序。

其次,专兼职辅导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并且在某些方面形成必要的交叉,真正做到优势互补,形成良性循环。兼职辅导员必须在日常的教学和活动中,通过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辅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专职辅导员也必须从管理的角度出发,通过日常组织管理,为兼职辅导员工作的开展铺平道路。兼职辅导员在日常的学生活动中可以邀请专职辅导员一起进行;专职辅导员在学生的成绩评定等方面也可征求兼职辅导员的意见。双方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进而形成一个稳定有效的实践机制,才能真正完成辅导员的职责,真正引领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对学生进行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指导、咨询与管理,实现学生的日常生活由自发向自觉、由经验向科学的转变。[3]

此外,为了保障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的有效实践,还必须对完善相关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由于思政教师在编制上属于教学系列人员。具有较为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实行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必然会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思政教师的考核中,有必要将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折合成一定的教学或科研量,以此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其有更大的热情去做好兼职辅导员的工作。

高校辅导员肩负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当前,大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决定的因素之一就是看我们能不能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这已经成为共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健全思政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使其得以有效实践,对于各院校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蒋占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任辅导员的几点思考.思想理论教育导刊[J].思想教育研究.2008,(9).

[2]刘建军.信仰与理解的统一:理论课教学成功的前提[J].教学研究,1996,(3).

[3]郑永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重点与难点辨析[J].思想教育研究,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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