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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的语法化

2011-03-20叶蕾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左传连词句法

叶蕾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既”的语法化

叶蕾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既”最初是表示“完、尽”义的动词,后来逐渐语法化为时间副词,相当于“不久、已经、本来”等,并进一步语法化为范围副词,相当于“完全、全部”。“既”由“已经”义的时间副词又进一步语法化为并列连词和原因连词,作并列连词表示两种情况兼而有之,作原因连词表示推论的前提。句法位置和语言环境的变化是“既”发生语法化的重要原因。

既;语法化;副词;连词

语法化通常是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1]。“既”在现代汉语中可作副词,表示已经;或与“且、又、也”等副词呼应表示两种情况兼而有之;还可作连词,相当于“既然”。“既”字最初是表示“完、尽”义的动词,后来逐渐语法化为副词和连词。“既”的语法化在先秦时期已经完成,即“既”的副词、连词的用法在先秦已经出现。“既”作动词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基本消失,但作副词和连词的用法广泛存在。本文拟就“既”语法化为副词和连词的过程及动因等进行探讨。

一、“既”语法化为副词

1.“既”作时间副词

(1)意思是“不久”,表示距离某件事情时间不远。

[例1]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左传·文公十六年》)

[例2]既,崔氏之臣曰:“与我其拱璧,吾献其柩。”(《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例3]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左传·昭公十三年》)

[例4]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左传·文公元年》)

“既”最初作动词,往往充当谓语或谓语中心语,表示事情的结束。某件事情结束之后不久会紧接着发生另一件事情,当“既”用于表示另一件事情的语句前时,就虚化为表示时间的副词,意思是“不久”,但这种用法后来消失了。

表示“不久”义的时间副词“既”还可以与连词“而”连用,形成“既而V P”这样的构式,表示不久后发生了事件VP。由于这种构式使用频率较高,同时韵律规则在起作用,韵律词“既而”逐渐凝固成了一个时间副词,也表示“不久”。

[例5]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左传·隐公元年》

[例6]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左传·僖公十五年》)

[例7]有老父来吊,哭甚哀,既而曰:“嗟乎!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龚生竟夭天年,非吾徒也。”(《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例8]会洛阳令董宣举纠湖阳公主,帝始怒收宣,既而赦之。(《后汉书·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

这里的“既而”表示时间上的顺承关系,用在全句或后续句句首,表示上文所说的情况或动作发生之后不久又出现另一种新的情况或动作。

(2)意思是“已经”,表示动作、变化完成或时间过去。

[例9]君既定矣,又何求?(《左传·定公五年》)

[例10]遂逐齐师。既克,公问其故。(《左传·庄公十年》)

[例11]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谋北方。(《左传·哀公三年》)

[例12]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论语·八佾第三》)

这里的“既”主要表示动作已经完成,其意义是在“既”表示“完、尽”动词义的基础上虚化而来的。“既”处于动词“定、克、往”前面,而这一位置往往是状语的位置。两个动词连用时,语义重心落在后面的动词上,于是处于动词前面的“既”的语义、功能发生了变化,动词性弱化,充当后面动词的状语,逐渐虚化为表示动作完成的时间副词。

(3)表示事情或情况本来就是如此,相当于“原来、本来”。

[例13]本既弱矣,其能久乎?(《左传·桓公二年》)

[例14]蕃既以贤见引,不宜退以非礼。(《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

[例15]夫苟不好善,则人将曰:“訑訑,予既已知之矣。”(《孟子·告子章句下》)

已经成为事实的某种情况,其形成原因有可能是本来就已经存在的,而不一定是外因造成的,所以“已经”义的“既”仍然用于动词性成分前时,就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进一步演化,相当于“原来、本来”,表示事物的一种本来、原有的面貌,仍然作时间副词,不过带有一定的肯定、强调语气。

2.“既”作范围副词

“既”作范围副词,表示主语或宾语涉及的所有对象,相当于“完全、全部”。

[例16]麾之以肱,毕来既升。(《诗经·小雅·无羊》)

[例17]既皆还,上曰:“票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允之士,约轻赍,绝大幕……”(《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例18]七及禹壮,至长安学,从沛郡施雠受《易》,琅邪王阳、胶东庸生问《论语》,既皆明习,有徒众,举为郡文学。(《汉书·匡张孔马传》)

“既”虚化为范围副词与其前后词语的语义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例16]中的“既”前有范围副词“毕”,在这样的语境中“既”的语义发生了同化,也相当于一个范围副词。在汉语史上组合同化是一种较常见的词义衍生途径。组合同化是指因在组合过程中甲词受乙词同化而产生新的义项或语法功能[2]。[例17]、[例18]中的“既”均是用于范围副词“皆”前,“既”与“皆”组合连用,更易于发生同化,也相当于一个范围副词。“既”作范围副词的用法在古代汉语中出现的频率较低,在现代汉语中这一用法已经消失。

二、“既”语法化为连词

1.“既”作并列连词

“既”作并列连词,连接两个并列成分,并列成分可以是词、短语或句子。“既”常与“且、又”等连用,连接VP。“既VP1且VP2”构式中的VP往往是单音节的形容词。

[例19]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诗·大雅·烝民》)

[例20]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诗·小雅·常棣》)

[例21]既和且平,依我磬声。(《诗经·商颂·那》)

“既VP1又VP2”构式中的VP往往是多音节的动词性成分。

[例22]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左传·隐公十一年》)

[例23]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论语·颜渊》)

[例24]今之与杨墨辩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从而招之。(《孟子·尽心章句下》)

[例25]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绝物也。(《孟子·离娄章句上》)

[例26]群儒既已不能辨明封禅事,又牵拘于《诗》《书》古文而不能骋。(《史记·封禅书》)

表示并列关系的“既”是由表示“已经”义的“既”进一步语法化而来的。当“既VP”后又出现新的VP,而且与“既VP”在语义上具有并列关系时,由于受到语境的影响,“已经”义的“既”就可以理解为表示并列关系的连词。“既”作连词与“且、又”等呼应表示两种情况兼而有之的用法沿用到了现代汉语。

2.“既”作原因连词

“既”作原因连词,相当于“既然”,用于前一分句,提出已成为现实的或已肯定的前提,后一分句根据这个前提推出结论。“既”作原因连词的用法在先秦就已出现,沿用到了近代汉语。

[例27]今既遇矣,不如战也。(《左传·成公二年》)

[例28]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

[例29]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庄子·齐物论》)

[例30]祖曰:“既会三身,便明四智,便更问邪?……”(《五灯会元》卷二《寿州智通禅师》)

[例31]师曰:“磨砖既不成镜,坐禅岂得作佛?”(《五灯会元》卷三《南岳怀让禅师》)

“既”作原因连词表示的是“既然是这样”的意思,承认某种事实存在,据此进一步推论。太田辰夫指出,“既”是表示过去完成的副词,是从时间观念转变而成为表示承认推论的[3]。已经实现的某个事实,如果后面紧接的小句表示的是前面的既成事实的结果,那么“既”就由“已经”义的时间副词进一步语法化为原因连词。“既”作为连词表示原因的用法在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中广泛使用,但“既”在现代汉语中单独作连词表示原因的用法已经消失,“既”已被语义、功能相当的“既然、既是”等替代。这种替代是符合汉语词汇发展的双音化趋势的。“既然、既是”表示先提出前提而后加以推论的用法在近代汉语中就已出现,后来逐渐替代了“既”。

“既是”原本是连词“既”与判断动词“是”组合而成的一个结构,连接VP,表示推论的前提。由于受到韵律规则的作用,韵律词“既是”发生了词汇化,“是”的意义弱化,成了词内成分。

[例32]僧拈问长庆:“既是见,为什摩不肯礼拜?”庆曰:“只为无礼。”(《祖堂集》卷四《药山和尚》)

[例33]师曰:“既是一物不将来,放下个甚么?”州曰:“放不下,担取去。”(《五灯会元》卷四《严阳善信尊者》)

[例34]一日朝罢,帝擎钵问丞相王随曰:“既是大庾岭头提不起,为甚么却在朕手里?”随无对。(《五灯会元》卷六《宋太宗皇帝》)

[例35]既是父要公习举业,何不入郡学。(《朱子语类》卷十三)

[例36]既是以让为合理,则始知夫子之不为辄。(《朱子语类》卷三十四)

“既然”原本是副词“既”与代词“然”组合而成的结构,相当于“本来这样、已经这样”。当“既”进一步虚化为连词,表示推论的前提,同时“既然”后又出现新的指代成分进行强调时,“然”的指代义弱化,韵律词“既然”就逐渐词汇化了。

[例37]僧云:“既然如此,请师代雪峰对玄沙。”师云:“向后不用修造。”(《祖堂集》卷十一《睡龙和尚》)

[例38]师云:“既然如此,何用行脚?”对云:“天长地阔,有什摩障碍?”(《祖堂集》卷十三《报慈和尚》)

[例39]师曰:“既然如此,为甚么迷妄有差殊?”师曰:“但自不亡羊,何须泣歧路?”(《五灯会元》卷八《灵峰志恩禅师》)

[例40]师曰:“既然如是,禅德当为我说。”(《五灯会元》卷七《太原孚上座》)

“既”最初是表示“完、尽”义的动词,后来语法化为时间副词、范围副词、并列连词、原因连词。刘坚等认为,诱发汉语词汇语法化的因素主要有句法位置改变、词义变化、语境影响、重新分析等[4]。通常情况下,词汇的语法化首先是因为词语在句子中的句法位置发生了改变而诱发的。实词的虚化要以意义为依据,以句法地位为途径[5],从而引起词义的逐渐抽象化,在进一步确定句法地位后成为虚词。“既”由动词语法化为副词、连词,主要有两个诱因:一是其句法位置的改变。如“既”最初充当谓语或谓语中心语,后来经常出现于状语的位置,这样就致使“既”的动词性减弱,逐渐语法化为副词。二是语境的变化。如“已经”义的副词“既”连接的小句后面还出现另一个小句,而且二者有因果关系,那么“既”就进一步语法化为原因连词。可见,句法位置和语言环境的变化是“既”发生语法化的重要原因。

[1]沈家煊.“语法化”研究综观[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4(4):17-19.

[2]张博.组合同化:词义衍生的一种途径[J].中国语文,1999(2):129-136.

[3]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M].蒋绍愚,徐昌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305.

[4]刘坚,曹广顺,吴福祥.论诱发汉语词汇语法化的若干因素[J].中国语文,1995(3):164.

[5]解惠全.谈实词的虚化[M]//吴福祥.汉语语法化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208.

The Grammaticalization of "Ji"

YE Lei
(School of Humanities, Wenzhou University, Wenzhou, 325035,China)

"Ji" originally is a verb meaning "finish, be over", and it gradually changes into an adverb of time meaning "soon, already, essentially". In the end, it transforms to a confined adverb, being equal to "thorough, whole". "Ji" changes from a time adverb of "already" to a coordinate conjunction meaning having two different conditions and the reason conjunction representing the precondition of deduction. The change of syntactic position and the language context is the main cause for the grammaticalization of "Ji".

Ji; Grammaticalization; Adverb; Conjunction

H042

A

1671-4326(2011)03-0073-03

2010-12-23

叶蕾(1989—),女,安徽宿松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丁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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