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而“命不可勉”——从方法论视角分析王充关于“命”的观念
2011-03-19王永哲何丽君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
关键词:思想
王永哲,何丽君
(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部,浙江衢州 324000;2.南昌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江西南昌 330038)
“自然”而“命不可勉”
——从方法论视角分析王充关于“命”的观念
王永哲1,何丽君2
(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部,浙江衢州 324000;2.南昌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江西南昌 330038)
在方法论视角下,王充“命”观念表现为自然客观化的逻辑进演。“自然”是对人格意志的排除;“自然”挂靠在“气”之上而令事物有“性”、“命”之特征,因此,“性”、“命”也是“自然”;人格意志归根到底也是“自然”。故而王充认为:“命不可勉”。
王充;“自然”;自然客观化;“命”;“命不可勉”;方法论
王充的“命”观念备受后世争议,学术界对其研究也一直没有停止,并且成果不断。
在研究工作中,诸多学者都引用了王充思想中的另一观念“偶”。萧萐父、李锦全在他们所编的《中国哲学史》中概括:“人、物各自受气,或厚或薄,这是‘偶’,受气后命运终身不变谓之‘命’。”[1]王晓毅则认为:命运的必然性是无形的,而在有形的世界中,人们所能目睹的命运,无非是些偶然事件的遇合[2]。日本学者佐藤匡玄则试图把命和偶然性统一起来,他认为:“从人的立场看,社会的遭遇虽然是一个不能以因果关系来看待的偶然,可是其现象的背后却隐藏着内在原理的自然法理即必然,那就是命。”①参见: 文献[4].王雪通过研究王充的道家思想,提炼出“偶”和“自然”的联系:“物偶自生的内在根据是天道的自然无为,元气同样具有自然无为的特性。”[3]韩国学者金东敏在这方面走得更远,他得出结论:“人的命或气,在此自然法则中根据自然无为的活动而诞生时,必然会按给定的命运存在于人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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