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编纂机构及史官的沿革
2011-03-18张慧蕊
图书馆学刊 2011年12期
张慧蕊
(葫芦岛市图书馆,辽宁 葫芦岛 125000)
1 概述
我国历代王朝一向有重视典册编纂的传统,有常设人员或机构专司历史的记叙编修、图书的校定整理。在不同的朝代其称谓、隶属及职掌等往往有所不同,有时分属中书省和秘书省,有时由秘书省或翰林院统管。此外,遇有特殊需要还设置纂辑某些专书的临时组织。
我国古代史官的设置相沿已久。据典籍所载,三代时期已有史官,夏有太史令终古,商有内史向挚,周有太史儋等。秦汉也设史官记录朝政大事,兼管天象历法。西汉太史令司马迁撰著《史记》,东汉兰台令史班固撰著《汉书》。汉制,太史令掌“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兰台令史“掌书核奏”,隶属御史;马班官职,修史并非专任。三国魏明帝始置著作郎专掌编修国史,隶属中书省。晋承魏制,但改由秘书省统管典籍和修史,下设著作郎和佐郎。撰著《三国志》的陈寿,即于晋武帝时初任佐著作郎,后晋升为著作郎,亦称大著作。南北朝时北齐始置史馆,由专人修史发展为专门机构。隋沿袭晋制,由秘书省掌国之典籍、图书著作及国史、集注起居。唐代设著作局和太史局,均隶属秘书省。宋代分为国史院和实录院,前者编修国史,后者编录前一代皇帝政令。辽金均设国史院。元代国史院由翰林院兼;明代并入翰林院,设修撰、编修、检讨等史官,由一二甲进士充任。清代在翰林院内设国史馆起居注馆。
商周已设专人掌管国家档案简册。商称守藏史,周称柱下史,老子李耳曾任此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