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发展还需要其他相应配套
2011-03-17林伯强
太阳能 2011年16期
关键词:成本
林伯强
我国可再生清洁能源(风电和光伏)发展迅猛,现在看来问题不少,未来看问题更多,关键是如何界定和消纳可再生清洁能源成本,以及与成本相关的定价和补贴。可再生清洁能源成本界定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可再生清洁能源本身的特殊性,以制定相适应的定价和补贴机制,这是可再生清洁能源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简单说,可再生清洁能源定价必须考虑其较高的发电成本,及其资源稀缺和环境效益。由于技术发展水平和资源条件的限制,不同的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发电成本也不同,需要针对不同类型和区域制定不同的定价和补贴政策。
江苏、青海及山东省都提出了各自的光伏上网电价标准。江苏省2011年对光伏电站执行的上网电价为1.4元/kWh;青海省对2011年9月30日前竣工的光伏电站执行的上网电价为1.15元/ kWh;山东省则规定,地面光伏并网电站2010年投产的电价为1.7元/ kWh,2011年投产的电价为1.4元/ kWh,2012年投产的电价为1.2元/ kWh。
发改委光伏上网电价的确讨论了有些时间,拖了很长时间没有出台,其中因素很多,包括地域太阳能资源、收入水平、承受能力等等。但主要还是跟光伏发电的技术与成本波动有比较大的关系。在2009年发改委第一轮敦煌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招标中,中标电价为1.09元/ kWh。2010年第二轮特许权项目招标中,中标项目中最低的电价为黄河上游水电为青海项目开出的0.73元/ kWh。虽然可能有地域和资源差异的问题,但二者之间价差接近50%,说明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速度是比较快的,至少从表面看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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