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进展
2011-03-15黄建洪许振成周新云彭福全
环境科学导刊 2011年5期
黄建洪,宁 平,许振成,周新云,周 瑜,彭福全
(1.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昆明 650093;2.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广州 510655)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一般是指在常温常压下饱和蒸气压>70Pa、沸点<260℃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包括脂肪烃、芳香烃、含卤烃类、含氧烃类、含氮烃和含硫烃类等。VOCs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严重危害,在太阳光照射下可与NOx发生光化学反应,是产生光化学烟雾的原因之一,VOCs可引起人体致癌、致畸和动植物中毒。美国1990年的空气法强调在未来的8a内要减少189种有毒化学品90%的排放,其中VOCs占70%。VOCs种类繁多,分布面广,它们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轻工等许多行业和部门,有些行业比如石油开采与加工、炼焦与煤焦油加工、有机合成、溶剂加工、感光材料、油漆涂料加工及使用等,尤其带来严重污染。一份对中国43个城市的VOCs调查中报道[1],中国大多数城市市区的VOCs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为消除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回收资源,对VOCs进行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方法有很多,总的分为破坏法和回收法[2]。破坏法又可分为燃烧法 (包括直接燃烧、热力燃烧与催化燃烧)和生物法,回收法又可分为吸收法、吸附法、冷凝法、膜分离法等,在实际应用中通常是上述方法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的组合。
1 燃烧法
燃烧法是利用挥发性有机物的可燃性,在一定的温度下将其通入到焚烧炉中进行燃烧,最终生成CO2和H2O而得以净化的方法。根据燃烧温度和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直接燃烧、热力燃烧和催化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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