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
2011-03-06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组
世界海运 2011年1期
关键词:培训
文/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组
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产生的背景
1978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1980年6月8日,我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了批准STCW公约的文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公约于1984年4月生效。
1978年STCW公约通过和生效后,对促进包括我国在内的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对海上事故的影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航海技术及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公约进行了多次修正。其中,1995年修正案对STCW公约的附则进行了全面修改,同时新制定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STCW规则),作为对STCW公约附则的补充。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船舶正朝着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更严格,包括信息技术(IT)在内的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深入,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严重的挑战,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又提出了新的保安要求。1995年修正案生效后,国际海事组织又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了多次修正。1995年修正案通过10年后,国际海事组织认为需要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从而对STCW公约与STCW规则进行系统的修正。
2006年,应STW分委会第37次会议的请求,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81次会议指示STW分委会在工作计划中加入“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回顾”的高优先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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