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1-02-21杨岚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杨岚
(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步伐不断加快: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74亿人,占总人口的12.78%;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2 13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失能和半失能老人3 000多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0%左右,形势相当严峻。[1]同时“四二一”家庭结构的迅速形成更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实行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趋势。在这样的形势下,探寻新型的养老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亚洲,韩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研究与建设最为人所瞩目。2000年,韩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总人口的7.2%,2010年为11%,预计2019年将达到19%。[2]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激增,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也迅速膨胀。针对老龄人口的增加、高龄老人生活不便、老年痴呆病患者人数增加以及老年性疾病发病率增加等社会现状,韩国于2008年制定了以《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以下简称“护理保险法”)为核心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为在人口稠密国家解决老龄化社会所面临的养老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基本思路,为我国的养老制度创新提供了借鉴。但是,截至目前我国学者关于韩国护理保险法的研究仍属凤毛麟角。本文拟以高速老龄化的韩国为研究对象,对韩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养老制度的借鉴意义进行分析。
一、韩国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社会背景
1.少子高龄化给老年护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韩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很快,同时人口出生率很低,2006年仅为1.08%,为全球最低,据此被称为“1.08危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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