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在严而有格
2011-02-18黎和平
中国发展观察 2011年6期
关键词:规则
■ 黎和平
食
食品安全重在严而有格
■ 黎和平
品安全,有格为先。当前,三鹿毒奶粉地震未平,双汇瘦肉精烽烟再起,食品毒害成为最大的社会之痛。《小康》杂志调查显示,67.9%的受访者对中国食品“没有安全感”。食安问题日趋顽烈,祸起有严缺格。格者,规则也。哲人说:每个人不过是一条拴在树上的狗,规则就是拴狗的绳子,绳子的长度决定了狗的活动范围。可见,格是严之帅,决定食安的生死存亡。无格之严,是助纣为虐的“负严”。食安严而有格当抓三点。
源头有格不留空。“善理疾者断其源”。健全源头规则,堵死可钻之空,守住安全“笫一关”,是食安治理的最高境界。
一是设立种养源头惩违规则。《食品安全法》中,惩处种养添加毒害物质的条款一直空白,为黑商提供了违法空隙。2010年,全国查处食安违法案件13万起,几乎每起都暴露出种养规则空白漏洞。中国有种养农牧渔民2亿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67.8万家, 13亿人口每天要吃掉2万吨食物。应设立种养源头惩违规则,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二是制订源头追溯规则。我国至今无食安源头追溯规则。河南瘦肉精事件因缺失源头信息,经对全省6万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逐头检测,才查出60个养殖场126头瘦肉精生猪。全国367.8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10人以下小作坊达80%,有证餐饮仅210万家;20393个奶站中,规模养殖率仅19.8%。“家家点火,户户冒烟”的散小乱,更使食毒查处难如大海捞针。要实施食品来源地、生产销售商实名建档追溯制度,确保惩有依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