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消防监督队伍管理的对策
2011-02-18畅红梅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1年12期
●畅红梅
(运城市消防支队,山西 运城 044000)
一、消防监督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宗旨意识不强
个别监督干部执法为民的意识不强,执法思想不端正。一些监督干部没有从“监督管理型”向“监督服务型”转变,对被监督单位和服务对象与消防机构的法律平等关系认识不够,亲民、爱民、为民的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影响了警民关系。
(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部分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一些刚交流到监督岗位上工作的干部,业务不熟,工作衔接不上;有的消防监督干部尽管工作多年,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平时不加强业务学习,执法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出现偏差;有些人员执法程序不合法,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监督或处罚中指出问题不系统,让人无所适从;有的要求限期改正的不能按期复查,有的越权办理处罚案件,有的行政处罚不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
(三)执法随意性大
有些火灾隐患整改的法律文书下达后,没有及时得到落实,消防部门执法不严,没有依法实施处罚;个别消防监督干部不按法律、法规办事,执法和处罚随意性大,甚至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形象;有的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不强,在工作时限、程序和效率方面存在不及时、不规范、执法中断的问题;有的存在着执法不公、不严、不到位等问题。
(四)法制意识不强
少数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乱收乱罚、以情代罚、以言代法、以罚金代替整改、自由裁量随意性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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