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生猪保险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2011-02-13蒋学志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1年3期
关键词:收费
蒋学志
(四川省仪陇县二道镇畜牧站,仪陇 637672)
扎实推进生猪保险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蒋学志
(四川省仪陇县二道镇畜牧站,仪陇 63767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人将病死猪肉用于腌制腊肉、装进火腿、流进餐馆等,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为把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控制在生产源头,避免进入流通,确保猪肉源头食品安全。
1 生猪保险现状
生猪保险是以《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构建新型生猪产业保障体系,建立建全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增收,牧业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又一惠农政策。由于保险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差,实施效率低及养殖户对生猪保险的认识不足,并没有使养殖户通过生猪保险达到转移、分散风险的目的。
1.1 保险期短,生猪参保总量小
现在能繁母猪保险期为1年,育肥猪为4个月。能繁母猪年年收取保费,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第1年和第2年中间脱节,致使有的能繁母猪死亡不能得到及时赔偿。育肥猪保险4个月,农户散养的猪4个月根本出不了栏,4个月后如发病死亡仍得不到赔偿,所以养殖户并不接受这一模式,致使投保量越来越少。
1.2 赔偿额度低,索赔难、索赔时间长
由于保费和保险额产生“背离”导致赔偿金额和实际价值相差较大,能繁母猪最高赔偿1 000元,而良种母猪每头至少是2 000元以上;育肥猪赔偿大多在400元左右,我们按1头猪75 kg,市场价12元/kg计算,最低收入也在9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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