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2011-02-12孙美华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1年4期
孙美华 薛 强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青岛 26650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动物源性产品,而动物源性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工作,我国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目前,由于动物源性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投入品的不科学使用、运输和经营过程的污染等,特别是一些不法生产者违规使用高残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一些产品中重金属、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引起的人畜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笔者现就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农业主管部门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普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全民动员,人人知法、懂法、守法。
2 始终不渝地抓好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法规的健全,这对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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