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牧区经济发展 千方百计提高牧民收入
2011-02-11李景平刘帅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中国畜牧业 2011年23期
文│李景平 刘帅(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全国牧区共涉及13省区的268个牧区半牧区县,面积4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2%。草原牧区大部分位于干旱、高寒、高海拔的生态脆弱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和边境地区。加快牧区经济发展,增加牧民收入,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边疆地区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牧区经济和牧民收入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牧区经济和牧民收入有了较大增长,但地区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小,牧民收入低、增长相对缓慢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
二、牧区经济发展缓慢和牧民增收困难的原因
1.牧区产业结构不合理,牧民收入来源单一。畜牧业一直是牧区和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8年六大牧区省份牧业产值总计3350.4亿元,占六省份农业总产值的43.8%。其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小,重利用、轻建设的现象普遍存在。
2.草原生态保护投入标准低,财政转移性收入较少。据统计,“八五”至“十五”期间国家对草原保护与建设投入每亩平均不足0.04元,中央对牧区省份的财政转移支付仍然较少。
3.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牧民由于风俗习惯、宗教、语言、思想观念等原因,外出经商和务工少,牧民收入中来源于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比例较低。
4.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牧民生产、生活成本高。牧区基础设施和畜牧业服务机构不健全,社会事业发展欠账较多,导致牧民生产生活支出较农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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