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集锦
2011-02-10
中国药业 2011年14期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施行
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局日前通知: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控制药品群体不良事件,保证公众用药安全;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各级监管部门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的改造和升级工作,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工作条件,要特别做好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主动监测、报告、分析和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开展药品重点监测,积极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控制药品风险;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重要内容,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安徽:突出三重点 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
近日,安徽省局在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中,突出三重点:以抽查检测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祛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及洗浴类产品等为重点;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等,对企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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