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世纪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质素
2011-02-10马立新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马立新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 250014)
论20世纪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质素
马立新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 250014)
现代性改造问题是20世纪中国文学理论建设和创作实践中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一个世纪性的核心问题。致思路向的狭隘、研究视角的偏颇和对“现代性”义涵的认知混乱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现代性由纯粹的内容或形式问题转换为基于现代情感的审美问题为20世纪中国文学性质的反思和研判提供了新的价值坐标。在与古典审美理性比较的基础上,构建了基于文学主体情感、文学客体情感和文学本体三要素的现代审美理性框架,以此为指针系统考察和论证了20世纪中国文学古典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美学质素多元并存的复杂性质,着重分析了现代审美理性在20世纪中国文学大系中的地位和处境。
20世纪中国文学;现代性;审美诉求
(一)
1985年,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三人提出了“20世纪中国文学”观[1]3-14。“这一文学整体观的思路有很大的开创性,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现、当代中国文学研究的传统思路。”[2]11在我看来,较之于传统的“中国现当代文学”观,这个提法的最大可取之处,不是文学历史时间段的整体视角,而是对20世纪中国文学性质的回避。因为,无论是在一般人看来,还是按照学界的观点,“中国现当代文学”所表征的不仅仅是一种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学,更是一种具有特定性质的文学,即它向人们标明了自己的“现当代”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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