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定位与服务方式转变概探
2011-02-10胡建军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1年13期
胡建军
2009年新医改方案出台,对于医疗卫生系统是非常重要的。而新医改非常大的一个特点是医疗卫生制度被用为公共产品向人们提供。为了解决看病价格贵的问题,新医改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要把这个方案进行实施,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等待解决,改革的道路是漫长的。
1 医院药学的定位
1.1医院药学的地位 医和药都是有其独立的职责,同时它们是相互制衡的。医生的工作,实际上是有2步的,第1步是对病进行诊断,第2步按照诊断的结果选择药物去进行治疗。诊断是由医生负责的,如果医生诊断错误,之后的药也会错。而第2步则是医生和药师的职责,如果诊断的结果是正确的,但是药物的选择不正确,那么就会产生严重后果,更严重的会诱发新的疾病。而对于相同的疾病,由于不同的患者,而选择不相同的处理(不相同的药物的剂型)。但是在中国,第2步的责任是在于医生,药师只是负责按照处方配药。因此,就使药师在医院中处于附生的地位[1,2]。
1.2医药分家的方案 这次的新医改,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和实施医药分家的方案,改变医生开大处方,让医生得不到医院里的15%药品的差价。可是这个效果还是难以奏效的,因为医生还是能够运用大处方的方法,在社区药房等医药经营单位取得一定的好处。现在我国有一部分医药经营单位已经是归私企或者个体管理,这就没有了药师正确用药的监督,如果要把医生和这个利益切断,只是运用道德或者行政的方法,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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