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茶类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2011-02-01孙志国熊晚珍王树婷钟学斌
浙江农业科学 2011年3期
孙志国,熊晚珍,王树婷,钟学斌
(咸宁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浙江茶类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孙志国,熊晚珍,王树婷,钟学斌
(咸宁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原产地标记管理等方面,分析浙江省茶类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浙江省茶类资源现有7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7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4种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6种原国家原产地标记。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茶类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茶类;地理标志;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浙江
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命名制度发源于法国,已有100多年的历史[1]。地理标志是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普遍关注的一大热点[1-3]。该制度引进到了世界贸易组织 (WTO)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协议) 等一系列国际公约[1-3]。TRIPS协议所涉及的7大类知识产权中,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类型有专门章节给予规定[3]。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实施时间不久,始于1995年,并存在严重的冲突与高度的重复。先后主要有5个地理标志保护系统: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 (1995年至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1999-2005年);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原产地标记管理 (2001-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5年至今);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2008年至今)。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有3个主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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