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与平等:利益分化时代教育改革的辩证法
2011-01-06黄学军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1年2期
黄学军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北京 100875)
选择与平等:利益分化时代教育改革的辩证法
黄学军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北京 100875)
教育改革不能脱离特定的时代背景。利益分化是今日之中国的重要社会特征,三十年来,中国社会逐步从利益一元走向利益分化。利益一元社会中的教育需求是同质化的,利益分化带来了教育需求上的多样化和教育选择。利益分化必然伴随着利益整合,利益整合要求更高的教育平等。教育改革需要兼顾教育选择和教育平等,保持两者的动态平衡。面对教育上的双重需求,政府或社会可以从三个方面推进教育改革,分别是均衡基础上的多样化发展,绩效责任基础上的自主办学,弱势补偿基础上的自主选择。
利益分化;教育选择;教育平等;改革
涂尔干曾经说过:“教育会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无穷无尽的变化”,不会“存在一种理想的、完美的教育,可以不加区别地适用于所有人”,因而,“如果有人把教育从时间和地点的条件中抽离出来,一开始就去问理想的教育必须是什么的,这就等于承认教育体系本身并没有什么实在性。”①可以肯定的是,教育改革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是对时代需要所作出的一种积极回应,利益分化是今日之中国的重要社会特征,教育改革的依据和一系列问题皆可追溯于此。所谓利益分化,主要是指由于社会结构的变迁而使得一种既定的利益格局发生重组并进而使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发生急剧变化的过程,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变迁必然会在教育领域得到反映,会对教育改革提出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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