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的法经济学分析
2011-01-03郑继汤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郑继汤
(福建师范大学 法学院,福州 350108)
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的法经济学分析
郑继汤
(福建师范大学 法学院,福州 350108)
2004年的宪法修改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中修正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借助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进行分析,从交易成本、经济效率、社会成本等方面进行权衡,修正案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有利于激励个人,同时推动经济的发展,修正案对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的不平等保护,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公共财产。但是宪法修正案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将产生大量的交易成本,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必要对宪法修正案进行再完善。
宪法修正案;经济分析;产权制度;效率;交易成本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私人占有的财产总量也增长迅速,广大人民群众希望保护私有财产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媒体热炒部分私营企业主“第一桶金”来历不明,社会上要求追究私营企业主责任的呼声也很大,这造成私营企业主的恐慌,部分私营业主纷纷将财产转移到国外。国家为了满足人民保护私有财产的需求和安抚私营企业主,对宪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二十二条修正案。该条修正案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确立了私有财产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观念,这是新中国第一次从正面全面肯定私有财产权的价值。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体现了经济效率观念,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该条修正案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会导致大量的交易成本产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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