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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风筝 越飞越高

2010-12-21

市场周刊 2010年11期

匡 正

风筝成为一种娱乐玩具转向民间娱乐活动始于隋唐。尤其唐帝国的建立,使社会的文化经济出现了一个全面发展时期,随着中国传统节日的盛行,用于军事上的风筝开始向民间娱乐型转化,《息灯鹞文》就记载了唐代太监将灯笼挂在风筝上夜间放飞的故事。宋代放风筝已成为民间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娱乐活动,并有学者开始对民间风筝进行研究。高承在《事物纪源》中就对民间风筝的历史渊源、名称等作了专门考证。明初,由于当时的统治者鉴于汉韩信用风筝丈量未央宫欲谋反的教训,在京都禁放纸鸢,这使我国北方地区放风筝的风俗受到影响。直到明代中叶,清明节放风筝的风俗才在我国北方再度兴起。在清代,清明节放风筝在全国大普及,上自内苑,下至土庶,在清明节期间,“俱立秋千架嬉戏为乐,童子郊外放纸鸢”,新颖别致的风筝吸引着众人的目光,“新鸢放出万人看,千丈麻绳系竹竿。天下太平新样巧,一行飞向碧云端。”(《北京竹枝词》)经过长时间的创造,演变和发展,全国逐渐形成了以北京、天津、潍坊为代表的三大风筝流派潍坊放风筝兴起在宋代,至明代更加普及,清乾嘉年间遍及民间。从乾隆年间起,潍坊地区所修许多地方志和地方文献中都记载了清明时节放风筝的情景。据《潍县志稿》记载,早在明代,“本邑每逢寒食,东门外,沙滩上……板桥横亘,河水初泮,桃李葩吐,杨柳烟含,凌空纸鸢,高入云端”。清道光时潍县金石学家、诗人郭麟在他所著的《潍县竹枝词》中这样写道:“一百四日小寒食,冶游争上白浪河,纸鸢儿子秋千女,乱比新春来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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