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2010-12-21田建国
河南教育·高教 2010年11期
田建国
幸福是人的主观内心感受。幸福就是干自己喜欢的事,事情的结果又得到了大家认同、社会认同。一个人喜欢什么工作,不仅是在天赋方面对这项工作比较敏感,也是内心深处的一种需要。喜欢是什么?喜欢本身就是持久的动力,就意味着自觉的投入,并预示着事业的成功。有人把人生的追求分为从低到高的五个层面,从生存、社会、爱、尊严到人生价值。如果本职工作是真心喜欢的工作,通过辛勤劳动得到社会认同,这叫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事业,但职业不等于事业。职业仅仅是谋生的手段。什么叫事业?有两个标准。第一,要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对工作本身有强烈的兴趣,而不是因为利益,没有利益也愿做,就因为喜欢。第二,由于从事了这项事业,让人生价值得到实现。人有两种精神,一种是职业精神,敬业爱岗。还有一种精神,比职业精神更高一个层次的是志业精神,立志终身从事这项事业,始终有一种自我成就感、自我满足感、自我实现感。职业精神还是一种外在的岗位要求,但志业精神是一种内在的自觉要求。教师需要职业精神,更需要志业精神。
为了谋生而从事教师职业,是低层次的。一个人对一件事有了兴趣,再去做这件事的时候就带有了一种情感,有了情感以后做起这些事情来,奉献和享受已经分不开了,奉献的时候就是享受,享受的时候就是奉献,这才是人类生存的高境界。
过去我们谈师德,一般说得比较多的是自律、奉献、人格,很少谈教师的发展提高,很少谈教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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