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准确定位,提高地方高校服务社会能力
2010-12-21刘兴友
河南教育·高教 2010年11期
刘兴友

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此次《教育规划纲要》强调高校社会服务职能,无疑是为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如何在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指明了方向。
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地方高校更应转变教育观念,准确定位,主动投身社会实践,突出社会服务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文化和人才支撑,实现自身与地方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主动适应,树立地方高校服务社会的观念
增强服务社会能力,三大职能协调发展,首先就要树立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地方高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地方高校为地方服务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地方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激发地方高校活力和动力的源泉。
1.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主动适应社会的服务观
纵观高等教育发展,从“象牙塔”到“社会服务站”,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学的社会地位和公众形象不仅取决于自身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水平,而且更多地来源于大学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力和影响力。高校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自身的价值也得到充分体现,得到社会的承认、信任和支持,更为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因此,地方高校要充分发挥和利用与地方的地缘优势、情感优势、智力优势,以理性的态度把握好高校的办学定位,形成办学特色,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走向,变简单、被动适应为深刻、主动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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