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水户协会中的角色和权力结构分析
——以湖南省T灌区一个用水户联合会为例
2010-12-21王晓莉刘永功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1期
关键词:管理
王晓莉 刘永功
农民用水户协会中的角色和权力结构分析
——以湖南省T灌区一个用水户联合会为例
王晓莉 刘永功
法兰西社会学派的组织观为研究我国农民用水户协会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即将其作为一种多方实践者的建构,探讨内部各行动者之间互动合作的过程和逻辑。文章以湖南省T灌区一个用水户联合会为例,总结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组建及运行管理的实践中所呈现出的特点,并进一步分析了其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及成因。组建过程中,“中继者”的角色扮演是影响协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协会内部的运行管理,则是取决于协会主席、执委及普通农户分别在工程、灌溉和日常管理中的权力关系和各自的权力使用。就农民用水户协会或联合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从组建及运行两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用水户协会;组建运行;中继者;权力
一、问题的提出
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灌溉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生产物”,目前在我国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各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万多个,灌溉管理面积近1亿亩,参与农户6 000多万人[1]。主要有“供水公司+用水户协会”和“灌溉管理单位+用水户协会”的灌溉管理形式,这在“解决水事纠纷、节约劳动力、改善渠道质量、提高弱势群体灌溉水获得能力、节约用水、保证水费上缴和减轻村级干部工作压力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在各地实践中,协会的组织体系不完善、运作不规范,且其功能的发挥方面还受到各种制度和体制限制”[2]。……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