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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农户经济合作的特征
——以广西为例

2010-11-21肖富群

关键词:参与率广西农户

肖富群

(桂林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客观上要求农户组织起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在合作中实现村落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的背景下,经济学界敏锐地捕捉到了新生的农户经济合作组织现象,研究了农户参与合作组织的意愿[1-2],探讨了影响农户参与合作组织的因素[3-4]。社会学界试图以村落中的公共事件为载体,运用行动—结构的分析框架去解释“后集体时代”农户合作与否的行为选择逻辑[5-7],甚至把制度建构、结构性力量视为增进农户合作的路径[8-9]。

要研究农户经济合作,第一个基础性问题就是了解农户经济合作的基本状况。回答这个问题是我们把农户经济合作研究推向纵深的基础,但现有的相关研究并没有对农户经济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很好的描述。本文试图通过描述广西农户的经济合作情况,揭示农户合作的基本特征,为农户合作问题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户合作研究提供现实依据。

二、广西农户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

(一)问卷设计与调查对象

本文就广西农户经济合作的基本类型设计了调查问卷,问卷关于农户经济合作的内容包括参与率、成功率、合作对象、合作规模以及合作与增收的关系。调查时间为2008年2月。调查采用封闭式入户访谈的形式,共访谈农户450户,回收有效问卷418份,回收率92.8%。区域合并后的受访农户调查样本分布如表1。

表1 调查样本的基本分布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非正式合作的高参与率与正式合作的低参与率并存

表2 2006—2007年农户经济合作参与情况 单位:%

我们把合作分为非正式合作与正式合作两类。首先看农户非正式合作的参与情况。共用农机牲畜、合作购买农资对务农的农户来说比较常见,合作规模小,操作简单,参与率也比较高,参与过这两类合作的农户分别占39.5%和22.5%。如果不是样本中有部分农户已经不再务农,这两类合作的参与率应该会更高。而参与合作销售农产品、做生意的农户比例则相对低一些,分别为14.8%和17.5%。参与这两类合作的农户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合作销售农产品的农户从事的不完全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具有了产业化、市场化倾向;能合作做生意(办企业、做旅游、搞贩运、开商铺等)的农户则逐渐离开第一产业,实现职业转移。虽然这两类农户在广西农村逐渐增多,但目前还比较少,因此这两类合作的参与率也就相对低一些。在人多地少的广西农村,多数农户还是传统的、家庭式的种植、养殖,规模化、专业化种植、养殖的农户很少,近两年合作种植、养殖的农户比例低至11.7%也就在常理之中。近些年来,农民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上欠缺合作一直被学界视为农民缺乏合作能力的典型证据,但是研究样本中有23.0%的农户近两年参与了对公用基础设施(人畜饮水、乡村道路、电力照明等)的建设和维护。

总的来说,近两年广西农户参与各项非正式合作的比例都不算高,但这不能说明广西农户非正式合作的总参与率低。能够在总体上反映农户非正式合作参与率的指标应该是分类参与率,即近两年至少参加过一项非正式合作的农户比例。表2显示,样本农户中近两年的非正式合作参与率占61.0%,可以说广西农户参与非正式合作算是一种常态。

其次看农户正式合作的参与情况。广西农户的正式合作参与率比非正式合作参与率要低很多。农户与企业合作生产销售主要是指“公司+农户”的合作,俗称“订单农业”。这种合作方式既降低农户的市场风险,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又可以让涉农企业节约成本,保证原料的稳定供给。但样本农户只有9.4%参与过这种可能双赢的合作。而且此类合作有36.8%是靠地方政府牵线搭桥,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外力推动,还达不到这个合作水平。农户参加各类农业协会、组织的比例则更低。研究样本中只有4.3%的农户近两年加入过各类农业协会、组织,远低于全国农户的9.8%的比例[10]。总体上看,广西农户参与正式合作的比例比较低,近两年至少参加过一种正式合作的农户只占11.5%。

农户与企业合作、在各类农合组织内合作都对农业产业化提出了较高要求。那些逐渐走出小农生产模式、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面向市场化的农户参与正式合作的可能性较大,但广西农村多数农户还只是局限于传统的小农生产。而且正式的经济合作往往需要突破宗族血缘、村落地域甚至是行业界限。这些都是制约农户较少参与正式合作的因素。

2.合作对象的初级群体关系一定程度上决定合作规模小、成功率高

从表3来看,亲戚是农户选择合作的重要对象。45.0%以上的农户与亲戚合作购买农资、种植养殖和销售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社区地域性,做生意需要寻求资源上的异质互补,因而选择亲戚参与这两项合作的比例稍低,但也在30.0%以上。其次,本村村民是农户选择合作的主要对象。60.0%以上的农户与本村村民合作购买农资、基础设施建设、销售农产品;45.0%以上的农户选择与本村村民合作种植、养殖和做生意。农户与外村熟人合伙做生意的比例较高,可能是需要寻求异质性资源所致。除此以外,农户少有选择外村熟人或其他人去合作,多数都不到5.0%。

问卷设计中没有考虑到农户在共用农机牲畜、农企合作和参与农合组织上的对象选择问题,尽管在这些事情上肯定会有农户选择亲戚、本村村民去合作,但因为没有数据支撑,我们也不便推断。依据已有的数据,我们至少可以认为,亲戚和本村村民是农户在非正式合作中的主要对象,非正式合作成员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初级群体特征。

表3 农户合作的对象、规模与成功率情况

合作成员之间的初级群体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户合作的规模较小。初级群体具有规模小、关系亲密的特点。在自己所属的初级群体里选择合作对象,地域和数量都会受到限制,合作规模也会偏小。如表3所示,除基础设施建设外,其余事项的合作规模平均都在5人以下,较小的标准差也显示几乎没有大规模的合作存在。基础设施往往是村落社区的公共产品,涉及到整个村庄甚至几个相关村庄的农户,因而其合作规模较大。

合作成员之间的初级群体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农户合作的成功率较高。初级群体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强,合作的成本、风险较低。在缺乏政策干预、制度调节的非正式合作中,合作成员之间的信任资本就是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证。这很可能是80.0%以上的非正式合作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此外,农户在正式合作中也有较高的成功率。农户与企业之间的生产、销售合作的成功率达86.5%,农户在合作组织中的成功率也达到62.5%。这里除了人际信任资本在起作用外,还有基层政府扶持、正式规范约束的因素在起作用。

(三)多数经济合作尚不能明显增加农户收入

单个农户的经济合作能增加农户收入,这可能是一般农户合作研究者的价值预设[11-12]。这个价值预设是否适用于广西农村呢?我们首先采用交互分类分析来检验。把农户分为参与合作与未参与合作两类,把农户收入分为两万元及以下、两万元以上两类,然后进行交互分类分析。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农户是否参与合作与收入的交互分类结果

注:①设定显著度P<0.05(2-sided);②农户收入分层百分比排列顺序:参与合作农户/未参与合作农户。

如表4所示,是否参与共用农机牲畜、购买农资、种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农合组织等合作事项,与农户当年的收入状况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或者说农户参与上述合作并不能明显增加其收入。共用农机牲畜、合作购买农资虽然可以节约生产成本,但这种日常性的合作不能大幅度的提高收入。规模化、专业化的合作种植、养殖很可能明显增加农户收入,但研究样本中参与合作种植养殖的农户多数都可能是小规模、传统的种植养殖,这也不能明显增加其收入。基础设施建设属于生活型的合作,其经济效益并不直接,也难有立竿见影的经济效果。

是否合作销售农产品、做生意和与企业合作生产销售等事项,与农户当年的收入状况存在显著的关联性。与没有参与上述三项合作的农户相比,近两年参与了上述三项合作的农户的年收入在两万元以上的比例分别要高15.8%、16.2%、27.4%,年收入在两万元及其以下的比例则分别要低15.8%、16.2%、27.4%,卡方检验也显示这种差异是显著的。或者说参与上述三项合作有可能增加农户收入。

但是这种显著的相关性是真实的吗?我们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来进一步检验。以农户年收入(2万元及以下或2万元以上)为因变量,是否合作销售农产品、做生意、与企业合作生产销售和合作建设基础设施为自变量。考虑到是否参与基建合作在交互分类分析中显著性达到了0.093,也把它纳入自变量。控制变量为劳动力数量、非农职业人数、收入渠道的多少、耕地面积、户主文化水平、是否村干部户、是否少数民族户、交通便利性以及所处地区等9项可能影响农户收入的因素。分析结果见表5。

如表5所示,在控制了上述9项因素后,是否参与基建合作与农户收入之间依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是否合作销售农产品、是否合作做生意与农户收入之间的显著相关也消失了。这说明,参与这三项合作的农户的收入较高不是源于他们参与了这三项合作,而是与是否合作共变的其他因素有关。在控制了上述9项因素和其他3项合作因素后,是否与企业合作经营与农户收入之间的显著相关依然存在。参与该项合作的农户当年收入在两万元以上的比例是没有参与该项合作的农户的相应比例的2.829倍。这说明农户与涉农企业合作生产销售很可能让农户获得较大的经济实惠。

本文现有的证据证明,在我们例举出的8种经济合作当中,农户只可能从与涉农企业的合作(“公司+农户”)中获取较多的经济收益,而其他的经济合作形式与农户经济收入之间并无显著的关联性。这种状况与一般人对农户合作的经济收益预期有一定差距,但也基本符合广西农村当前的经济合作水平。

表5 农户收入高低的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结果

注:①“*”表示P<0.05, “**”表示P<0.01,“***”表示P<0.001;②因变量以“≤2万元”=0,“>2万元”=1;“1-7”的参考类别为“否”,“6”的参考类别为“小学及文盲”,“8”的参考类别为“桂西”;③未列出Exp(B)值的变量表示未进入回归模型。

三、结论与讨论

本文通过对广西418个农户的问卷调查,描述了广西农户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研究的基本结论为:广西农户参与契约性、组织性较强的正式经济合作的比例偏低,但参与日常生活中非正式经济合作的比例较高,总体的经济合作参与水平属于正常;农民通常在自己的初级群体关系中选择合作对象,合作规模较小,但成功率较高;现阶段多数经济合作尚不能明显增加农户收入。

非正式合作的高参与率与正式合作的低参与率并存,符合广西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户在共用农机牲畜、购买农资、种植养殖等事项中会有较多合作。逐步走向产业化、市场化道路,或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户在销售农产品、做生意上会有较多合作。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市场化程度不高,高水平的正式经济合作就难以出现。

土地的碎片化、传统的耕作方式致使农户的生产规模有限,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户多数处于原始积累时期,生产经营规模一般也比较小。普通农户在其日常生产生活中并不需要大规模的合作,而选择亲戚近邻作为合作对象则是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证。只有农民的经济生活超越了村落社区,只有农业走向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农户合作的半径才可能逐渐超越村落社区,合作的对象才可能逐渐突破血缘、地域关系,合作的规模才可能逐渐增大。

契约化、组织化的合作能让单个农户的生产经营走向产业化、规模化,实现农户对市场的切入,参与市场利润分享。但广西农村现有的产业结构状况,现有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水平,不足以让农户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获得较好的市场利润。合作的经济效益的实现基于合作水平的提升,而合作水平的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现阶段的经济合作水平似乎还不足以让农户获得明显的经济实惠。令人高兴的是,农户与企业的合作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从本质上说,农户合作意愿的强弱、合作能力的高低,农户合作对象的选择、合作规模的大小,农户合作的经济效益的高低,都以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客观事实为基础,取决于农民所从事的产业、职业及其市场分工体系的参与程度,根植于农村社会客观的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水平。农户合作问题不是一种主观的价值诉求,其背后必有客观事实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石敏俊,金少胜.中国农民需要合作组织吗?——沿海地区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组织意向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3):35-42.

[2] 陈希敏.经济落后地区农户金融合作意愿的实证研究——对陕西省66个县区、111个自然村调查结果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6,(3):42-49.

[3] 郭红东,蒋文华.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为的因素分析——基于对浙江省农户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4,(5):10-16.

[4] 郭锦镛,胡克敏,刘 滨.影响农户营销合作履约行为因素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以江西省农户调查数据为例[J].中国软科学,2007,(9):6-16.

[5] 贺雪峰.熟人社会的行动逻辑[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1):5-7.

[6] 张 鸣.漫议乡间合作发生的文化条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5):35-37.

[7] 罗兴佐.“行动者/结构”视野下的农民合作[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20-22.

[8] 赵晓峰,袁 松.泵站困境、农民合作与制度建构——一个博弈论的分析视角[J].甘肃社会科学,2007,(2):8-10.

[9] 何慧丽.农民合作的结构性力量之形成——以胡村合作社为例[J].学习与探索,2007,(3):85-87.

[10]杜海涛.15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遭遇瓶颈[N].人民日报,2006-8-22(6).

[11]赵 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增收[J].农村经济,2003,(2):39-41.

[12]陕西省农业厅.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J].农村经济管理,2004,(3):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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