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现行评标方法比较
2010-08-15邓蜀娟文拥军
山西建筑 2010年27期
邓蜀娟 文拥军
0 引言
评标方法是评标的标准和依据,是影响中标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评标方法的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标结果的合理性。目前运用的评标方法总的来说就是分为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两种,单纯的运用有标底评标方法的不足之处是这种方法本身就缺乏合理性,因为其有效操作已暗藏了一个前提条件,即标底本身必须是准确、真实的。否则,当标底出现错误时,评标定标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同样的,只运用无标底评标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其一,对于评标价由投标报价求得的情况,如果投标报价普遍偏高,则评标价也会偏高,从而可能导致中标价高于合理水平;其二,不设标底会使招标人对投标报价的总体合理性缺乏科学的判断,对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行为难以防范。下面就目前运用的各种评标方法做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
1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又称百分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思路是: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取代以往的标底作为评审商务标的参照标准(即评标价)。投标报价越接近评标价得分越高;反之,得分越低。为防止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报价过高或过低)影响评标价的合理性,可以规定:最高(或最低)报价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则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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