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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与“苏门四学士”的辞赋理论述议

2010-08-15何新文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辞赋秦观楚辞

何新文

(湖北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 430062)

苏轼与“苏门四学士”的辞赋理论述议

何新文

(湖北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 430062)

苏轼与“苏门四学士”的辞赋理论,是北宋赋论领域中的一道亮丽风景。苏轼等人既推尊楚汉辞赋,又肯定律赋,具有比较完整的赋史观和比较自觉的批评意识。其中,尤以李廌《师友谈记》所载秦观论律赋、晁补之“楚辞三书”论屈原离骚及骚体辞赋,为具有代表性的赋论成果。苏轼、秦观、晁补之的辞赋论述,对宋代及元明以后的赋论颇有影响。

辞赋理论;北宋;苏轼;秦观;晁补之

在北宋后期的赋坛上,苏轼不仅以其“一洗万古”的《赤壁》二赋蜚声遐迩、独领风骚;而且在他的周围,还聚集着“苏门四学士”等一群年岁稍晚的后学、门生,亦师亦友,作赋衡文,议论风生,在辞赋批评方面成绩斐然。

苏门群体对辞赋理论批评的不俗建树,成为宋代赋论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吸引着当时及此后千百年来评文论赋者的目光。

一、苏轼及“四学士”赋论的风貌特色

北宋前期仁宗景祐元年,御试进士题目已“具经史所出”。至神宗熙宁二年王安石变法改制,取消明经等科专以进士科取士,熙宁四年“罢诗赋”而试经义策论;哲宗元祐四年分立“经义、诗赋两科”,绍圣元年又罢诗赋。在这种科举更法罢赋的文化背景下,北宋中后期赋的地位逐渐低落,关于辞赋的评论,当然也远不如诗、文、词论那样能引起批评家的兴趣。

但是,苏轼 (1037—1101)与“四学士”①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等苏门赋家群体却是一个例外。他们以对于辞赋的肯定和热情,积极写作辞赋,同时也在辞赋理论批评方面卓有建树。苏轼与“四学士”的辞赋理论,虽然各有不同,但他们常有赋作往来,且相互评议、影响,在当时的赋坛上颇具特色。

(一)力陈律赋积学衡才的价值功用,支持当时的试赋取士之举 在宋神宗熙宁四年 (1071)“罢诗赋”,至哲宗元祐四年 (1089)更化分立“经义、诗赋两科”的近二十年间,苏轼与“四学士”大都是律赋的写作者和诗赋取士的支持者。

苏轼是当时重要赋家,今传《苏轼文集》中收有其赋 27篇。其中,除入仕之初所写《滟滪堆》《屈原庙》《昆阳城》诸赋,中年谪居黄州四年间所作前后《赤壁赋》及《服胡麻赋》《酒隐赋》《快哉此风赋》等著名篇章外,更有元祐初年复官以后所写《延和殿奏新乐赋》《明君可与为忠言赋》等6篇律赋作品。

苏轼针对当时废除试赋取士的政策,写过《乞诗赋经义各以分数取人只许诗赋兼经状》等一系列书奏文章②,质疑当政罢赋之举,力陈试赋衡才积学的价值作用。如在《议学校贡举状》中指出:“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近世士人纂类经史,缀缉时务,谓之策括,…其弊有甚于诗赋者矣!”又在《谢梅龙图书》中说:“夫惟简且约,故天下之士皆敦朴而忠厚。…诗赋将以观其志,而非以穷其所不能”。

不仅如此,苏轼还专门写了一篇《复改科赋》,从理论上阐发“悯科场之积弊、复诗赋以求贤”的主张。赋中首先指出,自两汉以至陈隋唐宋,作赋都是取士得人之制,若朝廷一旦革之,将“不胜其弊”。然后再正面叙及律赋的规格:

特令可畏之后生,心潜六义;伫见大成之君子,名振三都。莫不吟咏五字之章,铺陈八韵之旨。字应周天之日兮,运而无积;句合一岁之月兮,终而复始。过之者成疣赘之患,不及者贻缺折之毁。…此声律切当也,有所指归。巧拙由一字之可见,美恶混千人而莫违。律赋有限八韵和 360左右字数的具体规格和讲求“声律切当、有所指归”的要求,希望举子后生积学储才、认真把握。后来清浦铣《复小斋赋话》对此评价说:“东坡《复改科赋》云‘铺陈八韵之旨,字应周天之日’。盖小赋律令也”。③

“四学士”中,除张耒、晁补之外,黄庭坚与秦观都有律赋创作。据同属苏门的李廌《师友谈记》记载,秦观曾自道“少时用意作赋,习惯已成”。故所作律赋名篇《郭子仪单骑见虏赋》,在宋代就有“押险韵而意全、若此乃为尽善”的评价。④载于《师友谈记》中的秦观论律赋十三则,更是北宋律赋论的代表。

(二)推尊楚汉辞赋,开启后来“祖骚而宗汉”的赋论主张 屈原既死之后,自贾谊以至刘勰的整个汉魏六朝,屈原及其作品一直受到重视。但由隋及唐入宋,楚辞之学却渐趋衰微。北宋前期,虽然王禹偁、梅尧臣、蔡襄、王安石、沈括、王令、郭祥正等时有骚体辞赋之作,但苏轼仍以为楚辞已成将坠之“微学”而倍感忧虑。因此,他一方面身体力行,创作《屈原庙赋》《服胡麻赋》等骚体辞赋,亲自“手校《楚辞》十卷”⑤;一方面又发表重视楚汉辞赋、呼唤屈骚传统的言论,表明其较为完整的赋史观念。

宋仁宗嘉佑四年 (1059),22岁的苏轼自蜀舟行适楚,作《屈原庙赋》云:

悲夫!人固有一死兮,处死之为难。…吾岂不能高举而远游兮,又岂不能退默而深居?独嗷嗷其怨慕兮,恐君臣之愈疏。生既不能力争而强谏兮,死犹冀其感发而改行。苟宗国之颠覆兮,吾亦独何爱于久生?…呜呼!君子之道,岂必全兮。全身远害,亦或然兮。作者借赋而发议论:驳议自汉人贾谊、扬雄、班固以来埋怨屈原不知明哲保身而自沉的责难之辞,而肯定屈原之死是出于无法割舍的“宗国、君臣”之义!苏轼此论,张扬了屈原以死谏君、以身殉国的社会意义,对“四学士”中的晁补之及南宋洪兴祖的《楚辞》论述,以及朱熹评价屈原的“忠君爱国”之说,都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如朱熹就在其《楚辞后语》卷六苏轼《服胡麻赋》题序中说:“独公自蜀而东,道出屈原祠下,尝为之赋,以诋扬雄而申原志,…是为有发原之心,而其词气亦若有冥会者”。

苏轼在晚年所写的《与谢民师推官书》中,批评著名赋家扬雄晚年专重于经、而“独悔于赋”的偏僻言论,并反驳道:“屈原作《离骚经》,盖风、雅之再变者,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可以其似赋而谓之雕虫乎?使贾谊见孔子,升堂有余矣,而乃以赋鄙之,至与司马相如同科!雄之陋,如此比者甚众。”在苏轼看来,辞赋本身虽有水准高下之分,但以所谓“雕虫篆刻”对辞赋全盘否定则是错误的,屈原、贾谊辞赋的崇高地位更不容贬斥。

在《答刘沔都曹书》中,苏轼指出“宋玉《高唐》《神女赋》,自‘王曰唯唯’以前皆赋也,而统谓之《序》,大可笑也”;此外,《东坡全集》卷 92所载《文选去取失当》篇还批评萧统:“其编次无法,去取失当。渊明作《闲情赋》,所谓《国风》好色而不淫,正使不及《周南》,与屈、宋所陈何异,而统大讥之,此乃小儿强作解事者。”这些批评萧统的意见,与上文所述关注肯定楚汉辞赋的思想倾向是明确一致的。

受苏轼的影响,“四学士”都写作骚体赋,推重楚汉辞赋。如黄庭坚 (1045—1105)《山谷集》中收有辞赋作品近 30篇,骚体辞赋几近二分之一。历代学者对黄庭坚的拟骚辞赋也颇多称道,如朱熹将其《毁璧》录入《楚辞后语》并评庭坚“尤以楚辞自喜”;李耆卿《文章精义》说“学楚辞者,若黄鲁直最得奇妙”;宋元之际刘埙《隐居通议》更说“近世骚学殆绝,…至宋豫章公用功于《骚》甚深,其所作甚似。”黄庭坚论赋,也主张向楚汉古赋学习,如《与王立志承奉直方》中说:“凡作赋要以宋玉、贾谊、相如、子云为师,略依其步骤,乃有古风。”又《书枯木道士赋后》云:“当熟读《左传》《国语》《楚词》《庄周》《韩非》,欲下笔,略体古人致意曲折处,久久乃能自铸伟词”。

秦观既有《黄楼赋》《和渊明归去来辞》等骚体辞赋,也有“今赋非汉赋之比”的见解,认为汉赋乃在律赋之上。张耒 (1054—1114)字文潜,在“四学士”中年岁略小,却是一位写骚赋较多的作家。《宋史》本传称其“于骚词尤长”,其《柯山集》70卷中收辞赋 4卷四十余篇,其中骚体辞赋有二十余篇。张耒论赋同样推尊汉赋,如他在《进大礼庆成赋表》中称所撰赋“不足追配《甘泉》《河东》之广大盛丽”,又在《吴故城赋》跋语说:“近读曹植诸小赋,虽不能缜密工致,悦可人意,而文气疏俊,风致高远,有汉赋余韵。是可矜尚也,因拟之云。”明确说出了对汉魏古赋的看重。

晁补之更是“四学士”中最有成就的骚体赋家和楚辞学者。所撰“楚辞三书”,是宋代重要的楚辞专书之一。他在《变离骚序》中,从《诗经》的风雅美刺和屈原人格精神的联系上,提出“《诗》之流,至楚而为离骚,至汉而为赋…是以由汉而下赋皆祖屈原”的论述。不仅完善了苏门的赋史观,而且开启了后世“祖骚而宗汉”的辞赋学说。

(三)树立活跃的论赋风气和自觉的赋评意识 在《宋史·文苑六》中,曾记载有不少苏轼奖挹“四学士”的事迹。比如说:黄庭坚因“苏轼尝见其诗文,以为‘超轶绝尘,独立万物之表,世久无此作’,由是声名始震”;晁补之“十七岁著《七述》以谒州通判苏轼,轼先欲有所赋,读之叹曰‘吾可以阁笔矣’。又称其文博辩隽伟,绝人远甚,必显于世。由是知名”;秦观“见苏轼于徐,为赋《黄楼》,轼以为有屈宋才。及死,轼闻之叹曰世岂复有斯人乎”;张耒“十七时作《函关赋》,已传人口。游学于陈,学官苏辙爱之,因得从轼游,轼亦深知之,称其文汪洋冲澹,有一倡三叹之声”。《宋史》的这些记载,再现了当时苏门师友之间交往亲密的生动情景。

在辞赋创作、评论方面,苏轼与“四学士”之间亦常有往来。如宋神宗熙宁九年 (1076),苏轼知密州筑超然台,张耒及苏辙、文与可等作同题《超然台赋》称贺,苏轼对诸赋多有评议。次年苏轼守徐州,以治河成功而筑黄楼,又有秦观等人为之作《黄楼赋》,苏轼对 28岁的秦观大加赞赏,特意写《太虚以黄楼赋见寄、作诗为谢》一首,评其“雄辞杂今古、中有屈宋姿”。同时,“四学士”评论苏轼诗赋的文字也很多,如晁补之《续离骚序》言《赤壁》前、后赋:“公谪黄冈,数游赤壁下,盖忘意于世矣。观江涛汹涌,慨然怀古,犹壮瑜事而赋之。”

此外,苏轼还对自己的赋有所评论。如他在《书松醪赋后》中说:“始予尝作《洞庭春色赋》,传正独爱重之,求予亲书其本。近又作《中山松醪赋》,不减前作,独恨传正未见。…今将适岭表,恨不及一别,故以此赋为赠,而致思于卒章,可以超然想望而常相从也。”可见苏轼对所作二赋颇是自负,更高兴在朋友之间阅传。

诚如上述,则读者不难想见当时苏门文士颇为活跃的论赋风气。当然,文学批评不能只有正面的肯定赞美。在苏门赋论中,如秦观指斥“今赋乃江左文章雕敝之余风”及“国朝前辈多循唐格”,就可谓是十分直接、尖锐的批评揭露。还有,晁补之在为时人关景晖所作的《汴州赋序》里,既批评汉大赋的“侈丽闳衍”和宋人说《五经》“说一至百千语不能休”的夸饰之风,同时,更直接针对“澹泊寡嗜”的关景晖写《汴州赋》以“侈丽闳衍”之辞夸扬朝政表示不满。晁、秦二人的赋论,是苏门赋论的代表,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自觉的批评意识。

二、晁补之“楚辞三书”中的辞赋思想

晁补之 (1053—1110)是北宋末期重要的骚体赋家和楚辞研究者。其《鸡肋集》⑥有辞赋 23篇,大多数是骚体。故南宋许顗《彦周诗话》说他“善怨似《离骚》”;又《宋史》本传亦载补之“尤精《楚词》,论集屈宋以来赋咏为《变离骚》等三书”。所谓楚辞“三书”,即《重编楚辞》、《续楚辞》和《变离骚》。这是晁补之以汉刘向集、王逸注《楚辞章句》为蓝本重新编订《楚辞》并辑录楚汉至唐宋赋篇及拟骚作品的辞赋总集。此“三书”大都亡佚,然《鸡肋集》卷 36载录有叙述编撰缘由、体例的六篇序文:《新离骚序》(上、中、下),《续楚辞序》,《变离骚序》(上、下),从中可以了解苏门文士中最有代表性的辞赋思想。

首先,是论说《离骚》承续《诗》之风雅讽谏和“赋祖屈原”的辞赋源流。

例如《新离骚序》上篇论述说:

《诗》亡而后《离骚》之辞作。…然则相如始为汉赋,与雄皆祖原之步骤。自《风》《雅》变而为离骚,至离骚变而为赋。…盖《诗》之流,至楚而为离骚,至汉而为赋,其后赋复变而为诗,又变为杂言、长谣、问对、铭赞、操引,苟类出于楚人之辞而小变者,虽百世可知。故参取之,曰《楚辞》十六卷,旧录也;曰《续楚辞》二十卷,曰《变离骚》二十卷,新录也。

在“《诗》亡而后《离骚》之辞作”的总前提下,既言“赋者古诗之流”,更说“《诗》之流,至楚而为离骚,至汉而为赋,其后赋复变而为诗”:就这样把《诗经》与楚之“离骚”、汉之赋、后之诗谣,一线牵连。虽然,其中颇有辞赋不分、赋诗不辨的弊病,但论者着重“离骚”在前承《风》《雅》、后续汉赋中的作用,强调汉赋“皆祖屈原之步骤”的思想却表述无遗。在《变离骚序》上,则进一步提出:“古诗风刺所起,战国时皆散矣。至 (屈)原而复兴。则列国之风雅始尽。合而为离骚,是以由汉而下,赋皆祖屈原”。

晁补之依据以“离骚”为主线的辞赋史观,还在有关《序》文中较为疏略地述及了“三书”的编辑体例及录文标准;若再参考其弟晁冲之之子、南宋目录学家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所载,或可大致推知晁氏各书的内容篇目:

1、《重编楚辞》16卷。以王逸《楚辞章句》17卷为蓝本,所收篇目全依刘向《楚辞》16卷旧录,再将这 16卷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并对原书篇目顺序有所调整。上八卷,收《离骚经》《远游》《九章》《九歌》《天问》《卜居》《渔父》《大招》,晁补之以为皆是屈原所作,大略合于《汉志》“二十五篇”之数;下八卷,收《九辩》《招魂》《惜誓》《七谏》《哀时命》《招隐士》《九怀》《九叹》,乃屈原之后宋玉、贾谊、东方朔、严忌、淮南小山、王褒、刘向等所作,“皆西汉以前文也”。原《楚辞》所收东汉王逸《九思》1卷,则迁附《续楚辞》书中。

2、《续楚辞》20卷。《续离骚序》只提及有荀卿、贾谊、刘向、扬雄、息夫躬、韩愈等人,以及“本朝名世君子”;此外,还应有上面已提到的王逸《九思》。又《郡斋读书志·续楚辞》提要云:“择后世文赋与《楚辞》类者编之。自宋玉以下至本朝王令,凡二十六人,计六十篇。各为小序,以冠其首。而最喜沈括,以为辞近 (屈)原”。晁公武的《提要》,提供了不少有用信息,但此书所收 60篇类于《楚辞》的楚汉至宋代的作品篇目仍然难得其详。

3、《变离骚》20卷。《变离骚序》上提到选录的是“类离骚”之作;《郡斋读书志·变离骚》提要云:“又择其余文、赋,或大意祖述《离骚》,或一言似之者为一编。其意谓原之作曰《离骚》,余皆曰《楚辞》,今《楚辞》又变,而乃始曰《变离骚》者。所录自楚荀卿至本朝王令,凡三十八人,通九十六首”。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又晁氏《序》文尚有“至于京都、山海,宫殿、鸟兽,笙箫众器、指事名物之作,不专于古诗恻隠规诲,故不録”的说法;再联系到《变离骚序》上已实际提到的篇名,可知此书收录的主要是有所谓“古诗恻隠规诲”的楚汉魏晋及唐代的赋,如荀卿《成相》《赋篇》,宋玉《高唐》《大言》《小言》《登徒子好色》诸赋,汉武帝《李夫人赋》,司马相如《子虚》《上林》《大人》《长门》诸赋,扬雄《甘泉》《羽猎》《反离骚》《广离骚》《畔牢愁》,班固《幽通》,魏曹植《洛神》、王粲《登楼赋》,晋摰虞《思游赋》,宋鲍照《芜城赋》,唐刘禹锡《问大钧赋》、杜牧《阿房宫赋》等等。

晁补之将这些历代已明确为“赋”的著名作品,又别立一个“变离骚”的新名称以强合其以“离骚”为主线的编辑目的,实是无例。故朱熹《楚辞辩证·晁录》批评说:“晁书《新序》,多为义例,辨说纷拏,而无所发于义理”。晁氏“三书”在辞赋文体区分及编排体例上的主观随意性,是不可否认的。

其次,是阐述屈原“爱君”、“忠死”与“履正著书”的思想人格。古代的屈原研究,几乎从来就是将对其作品的分析与屈原思想人格的评论联系在一起的。自贾谊疑惑屈原何不“自引远去”,司马迁承刘安之说而言“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班固责屈原“露才扬己、忿怼沉江”,王逸反责班固是“亏其高明而损其清洁”,到刘勰言其“狷狭之志”,《颜氏家训》斥其“显暴君过”:历代学人对屈原的君国态度、道义情操、生死去就问题,津津乐道,议论纷纷。

晁补之站在儒家思想道德伦理观念的立场上,也以不少的篇幅论说了屈原“爱君”、“敬王”、“忠死”的精神人格。如其说:

天下皆不知乎礼义,故君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而原一人焉,被馋且死而不忍去,其辞止乎礼义可知,…爱君如此。(《离骚新序》上)

世衰,君臣道丧,去为寇敌。而原且死忧君,斯已忠矣…原乃以正谏不获而捐躯,方(荀)息之汙,则“原与日月争光可也”,非过言也!(《离骚新序》下)

则原之敬王何异孟子!其终不我还也,于是乎自沉。与夫去君事君朝楚而暮秦、行若犬彘者比,谓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岂过乎哉!…则是世所以贤原者亦由其忠死,故其言至于今不废也。(《续楚辞序》)

原惟不为箕子而从比干,故君子悼诸。(《变离骚序》上)

晁补之将屈原的自沉归结为儒家君臣之道的“忠死”,提高到“爱君”、“忧君”与“敬王”的高度予以肯定,又赞扬屈原“不为箕子而从比干”亦即“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的精神。晁补之对屈原自沉性质的定位,虽不及苏轼“苟宗国之颠覆、吾亦何爱于久生”的认识深刻,但也的确具有了宋代屈原论的时代特点。从苏轼的“宗国”、晁补之以及稍后洪兴祖的“爱君”,再到朱熹的“忠君爱国”说,宋人最终于完成了对屈原精神的重新论述。而在这个过程中,苏轼及“四学士”之一的晁补之的贡献是很重要的。

《变离骚序》下篇,还用很大的篇幅,通过对孟子、屈原、荀况生平行事的比对“并以其时考之”,推论在“大儒孟、荀”相去百有余年中间“独屈原履正著书不流邪说”,企图为屈原找到置于孟、荀之间的儒学正统地位。

第三,是本持“义理”与文辞兼重的观念具体评论赋家赋作。“三书”的六篇《序》文中,主要叙述《楚辞》及拟骚作品的缘起体例。但其中提及的辞赋作品也很不少,有时还有对赋家赋篇的论评。如《变离骚序》上曰:

然宋玉,亲原弟子,《高唐》既靡,不足于风;《大言》《小言》,义无所宿;至《登徒子》,靡甚矣。以其楚人作,特故系荀卿七篇之后。《瓠子之歌》,有忧民意,故在相如、扬雄上。而《子虚》《上林》《甘泉》《羽猎》之作,赋之闳衍于是乎极,然皆不若其《大人》《反离骚》之高妙,犹终归于正,义过《高唐》。…《李夫人赋》《长门赋》,皆非义理之正,然词浑丽,不可弃。曹植赋最多,要无一篇逮汉者。赋卑弱自植始,录其《洛神赋》《九愁》《九咏》等;并录王粲《登楼赋》。以见魏之文如此。

上引论说,既是晁补之收录辞赋作品的标准,当然也是对赋家赋作的评价。很明显,他以“有忧民意”或有“恻隠规诲”之赋为上,那些“非义理之正”而“词浑丽”如《李夫人赋》《长门赋》等,也“不可弃”。这与《续楚辞序》说“汉息夫躬为奸利,以忧死著《绝命辞》辞甚高”的说法相类。这是一种既重视作品思想内容,也兼顾文辞优劣的评赋标准。有如朱熹《楚辞后语目录·叙》所评:“晁氏之为此书,固主于辞而亦不得不兼于义”。⑦

据《郡斋读书志》言,晁补之《续楚辞》等书曾“各为小序,以冠其首”。这些“小序”,大多随其书一并亡佚。但朱熹晚年编撰《楚辞后语》一书,自张衡《思玄赋》,陶渊明《归去来辞》,以下至韩愈《复志赋》《闵己赋》《别知赋》,柳宗元《招海贾文》《惩咎赋》《闵生赋》《梦归赋》,李翱《幽怀赋》等共 19篇,而“未及有所论述,皆因晁氏之旧而书之”。⑧故这 19篇“小序”因此流传至今,据之亦可略见晁氏赋篇评论见解。如《楚辞后语》卷三张衡《思玄赋》、卷四韩愈《复志赋》两则“小序”,分别依《后汉书·张衡传》和新、旧《唐书·韩愈传》所载史料编写,大抵属“传录体”提要。从中可以了解写赋背景,也可以看出晁氏认同张衡“作《思玄赋》以宣寄情志”、韩愈“壮而弗获,思复其志”而作《复志赋》的目的及赋篇内容。而有些题序,又本于知人论世之旨,多从赋家生平遭际与赋篇内容的联系着眼,如:

晁氏曰:…愈才高,数黜官,颇自伤其不遇。故此赋云:“就水草以休息兮,恒未安而既危。”“君子有失其所兮,小人有得其时。”盖思古人静俟之义,以自坚其志,终之于无闷云。(《楚辞后语》卷四《闵己赋序》)

晁氏曰:《梦归赋》者,柳宗元之所作也。宗元既贬,悔其年少气锐,不识几微,久幽不还,…故作《梦归赋》。初言览故都乔木而悲,中言仲尼欲局九夷、老子适戎以自释,末云首丘鸣号,示终不忘其旧。(卷五《梦归赋序》)

晁氏曰:《幽怀赋》者,唐山南节度使李翱之所作也。翱…性耿直,议论不能下人,仕不得志,郁郁无所发,面斥宰相李逢吉,坐此不振。故翱自序云“其交有相叹者,赋《幽怀》以答之。”昔欧阳文忠公尝云:“…读《幽怀赋》,…至薄韩愈不及翱赋,以谓不过羡‘二鸟’之光荣,叹一饱之无时尔。又云…使当时君子,皆易其叹老嗟卑之心,为翱所忧之心,则唐之天下,岂有乱与亡哉!”其重若是,故附见于此。(卷六《幽怀赋序》)

三则“小序”,一则言韩愈“自伤其不遇”,二则说柳宗元既贬后“悔其年少气锐,不识几微”,三则语李翱“仕不得志,郁郁无所发”:均以为是怀才不遇而作。序柳宗元、李翱赋,更有对作品的结构内容的具体分析说明,可见晁补之言赋是确有心得而发的,远非泛泛而论。

除十几篇赋序外,朱熹《楚辞后语》尚有多处征引“归来子”之言而论赋的文字。如卷二司马相如《长门赋序》引“归来子曰:此讽也,非《高唐》《洛神》之比”;班婕妤《自悼赋序》云“归来子以为其词甚古,而侵寻于楚人,非特妇人女子之能言者”;卷四王粲《登楼赋序》引“归来子曰:粲诗有古风。《登楼》之作,去楚词远,又不及汉,然犹过曹植、潘岳、陆机《愁》《咏》《闲居》《怀旧》众作。盖魏之赋极此矣。”

晁补之《楚辞》三书,所涉及的赋论内容较为丰富,对宋人其后来辞赋评论的影响也颇深远。诸如南宋朱熹《楚辞后语》、元代祝尧《古赋辩体》、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辩》等,无不征引取资。

三、秦观“曲尽其妙”的律赋论述

秦观 (1049—1100)的律赋论述,主要记载于其好友李廌作于哲宗元祐间的《师友谈记》中⑨。《师友谈记》叙秦观自道“少时用意作赋,习惯已成”。又说“少游论赋至悉,曲尽其妙。”秦观论律赋之语,涉及律赋的结构布局、引用事典、声律对偶、用字练句,及其对宋初律赋的评价等多方面的内容。现据《师友谈记》,并参阅清吴景旭《历代诗话》、浦铣《历代赋话》所载录略加叙述如下。

第一,论作律赋首重结构布局 关于律赋的结构布局,中晚唐之际佚名氏《赋谱》已有涉及:其论“赋体分段”时,以人的身体结构来比喻唐时“新体”律赋,先分其为“头、项、腹、尾”四大段,然后再在“赋腹”段又细分为“胸”、“上腹”、“中腹”“下腹”和“腰”五个小的段。这样一来,整篇律赋共八段、八韵,所谓“都八段,段段转韵发语为常体。”秦观则曰:

少游言:小赋如人之元首,而破题二句乃其眉,惟贵气貌有以动人。故先择事之至精至当者先用之,使观之便知妙用;然后第二韵探原题意之所从来,须便用议论;第三韵方立议论,明其旨趣;第四韵结断其说以明题,意思全备;第五韵或引事,或反说;第七韵反说,或要终立义;第八韵卒章,尤要好意思尔。

少游此段文字,也主要是从内容方面总述律赋的结构布局,对全篇八韵依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中间第六韵文字当有脱落除外):“破题”要“择事之至精至当者先用之”,第二韵“探原题意”后“须便用议论”;第三韵要立议论、明旨趣;第四韵结断其说以明题;第五韵或引事或反说;第七韵要终立义;第八韵卒章尤要好意思。娓娓道来,很是简明清晰。

秦观的论析,具有完整的律赋结构布局意识;同时,他在整个赋篇结构中又强调了首尾两段,即对“赋首”与“卒章”特别叮咛。秦观仍以人的身体比喻赋体的批评方法来论述。他所说的“小赋”,是指赋的首段或第一韵,也即所谓“赋头”。如唐《赋谱》评白行简《望夫化为石赋》,就把首段称为“小赋”。秦观认为,律赋的“小赋”即首段在全赋中的地位,有“如人之元首”(即“头”)一样至关重要;其开篇两句“破题”,则如人头面上的眉目,“惟贵气貌有以动人”;然后再依次指明第二至第七韵的写作要领,着重强调第八韵卒章结尾。

第二,论律赋“用事”要裁剪精择、妥善处置

所谓“用事”,即用典,是指律赋的引用古今典故事例。《文心雕龙·事类》篇,曾论到自古文章“据事以类义、援故以证今”的用事之法;唐人《赋谱》,在论“赋题”时,也论及律赋如何运用“古昔之事”和“今事”的技巧。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秦观论述了律赋的“用事”问题。如曰:

少游言:赋中用事,惟要处置。才见题,便类聚事实,看紧慢分布在八韵中。如事多者,便须精择其可用者用之,可以不用者弃之,不必惑于多爱,留之徒为累耳;如事少者,须于合用者先占下,别处要用,不可挪掇。

少游言:赋中用事,如天然全具、属对亲确者固为上。如长短不等、对属不的者,须别自用其语而裁剪之,不可全务古语而有疵病也。辟如以金为器,一则无缝而甚陋,一则有缝而甚佳,然则与其无缝而陋,不若有缝而佳也。有缝而佳且犹贵之,无缝而佳则可知矣。

这二则文字,从不同角度分别论析了律赋用事的规则、要领:一是对所用事典要有总体的“处置”安排。作赋者见到赋题后,先要根据题旨类聚相关事实,分布到全篇八韵之中,再依“精择、可用”的原则选用。这是对刘勰“取事贵约、捃理须核”之法的继承和发挥;二是对引用事典要有裁剪变化,作赋者不能照搬前人的成语、典故,而须“自用其语而裁剪之”。秦观的这些意见,若用刘勰《事类》篇“虽引古事、而莫取旧辞”,《颜氏家训·文章篇》“用事不使人觉,若胸臆语”之说,则更为简明易晓。

第三,论作律赋如同填词,“必要声律”协调

秦观在从内容的角度论析赋篇结构布局及“用事“处置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律赋在形式方面的艺术特点。《师友谈记》所载有一则文字,记录秦观与李廌关于赋与词的声律问题的讨论:

廌曰:“观少游之说作赋,正如填歌曲尔。”少游曰:“诚然。夫作曲,虽文章卓越,而不协于律,其声不和”。

秦观认为,作律赋,就有如“填歌曲”即填词,“协律”是尤为重要的。作曲填词,如果“不协于律”,即便文章卓越,也会有“其声不和”的艺术缺陷。

本于这样高度重视词、赋声律和谐的观念,秦观又论及律赋押韵和隔句的要求:

少游言:赋中工夫不厌仔细。先寻事以押官韵,及先作诸隔句。凡押官韵,须是稳熟浏亮,使人读之不觉牵强,如和人诗不似和诗也。

少游言:赋家句脉,自与杂文不同。杂文语句,或长或短,一在于人;至于赋,则一言一字,必要声律。凡所言语,须当用意,屈折斫磨,须令协于调格,然后用之。不协律,义理虽是,无益也。

在这里,秦观先一并提出了律赋“押官韵”与“隔句对”等两项形式方面的要求。隔句对偶,唐人《赋谱》已论析详细,秦观则只简单提及,而重点是论限韵。

限韵,是律赋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考官与作赋者都很注重的重要环节。大概唐律赋初始之时,用韵比较宽泛,少至三韵、多至八韵都有人在用,至中晚唐时“始以八韵为常”。而宋代,对律赋的限韵则更趋严格。宋朝为使考生作诗赋和考官评判诗赋用韵有一个官方的标准,袭唐代确定隋陆法言编《切韵》为官韵之例,确定以仁宗景祐四年刊定的《礼部韵略》为官韵。秦观所言“押官韵”依据的韵书,当即指《礼部韵略》。

秦观指出押官韵必须“稳熟浏亮,如和人诗不似和诗也。”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律赋押韵要做到声律和谐、自然的问题。接下去进一步的论述赋家句脉与杂文不同,作律赋“一言一字,必要声律,凡所言语,须令协于调格。”秦观把“声律”、“格调”放到了比“义理”还要紧的地位,作律赋如果“不协律”,即便“义理虽是”,也没有益处。这一说法,与前述论作曲填词“虽文章卓越而不协于律”则“其声不和”的意思相类。

关于律赋的声律,白居易《赋赋》曾有“谐四声、祛八病”,“文谐宫律、言中章句”之语,但未详论。继此之后,秦观将律赋的声律谐调,提高到了与词的音乐性一样重要的地位。这在唐宋以来的律赋言论中,是别具一格的。

第四,论律赋用字、炼句贵工巧出新 唐人《赋谱》曾分“壮、紧、长、隔、漫、发、送”等多种形式,论析过律赋的句法。秦观也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

少游言:赋中用字,直须主客分明,当取一君二民之义。借如六字句中,两字最紧,即须用四字为客,两字为主;其为客者,必须协顺宾从,成就其主,使于句中焕然明白,不可使主客纷然也。⑩

少游言:赋中作用,与杂文不同。杂文则事词在人意气变化;若作赋,则惟贵练句之功,斗难、斗巧、斗新。借如一事,他人用之,不过如此;吾之所用,则虽与众同,其语之巧,迥与众别,然后为工也。

少游言:凡赋句,全藉牵合而成。其初,两事甚不相侔,以言贯穿之,便可为吾所用。此炼句之工也。

这三则文字,是论作赋的语言艺术技巧:用字须主客分明,炼句贵工巧出新,其中赋句若能将“甚不相侔”的两事,“牵合而成”为吾所用,则可谓“炼句之工”。

“牵合”,本是一个指“牵强凑合”的贬义词,如南宋郑樵《通志·总叙》说董仲舒“本于《春秋》、牵合附会。”又《宋史》卷 156《选举二·科目下》载,南宋理宗绍定三年有臣僚请:“学校、场屋,并禁断章截句、破坏义理,及《春秋经》越年牵合”。而秦观说“凡赋句全藉牵合而成”,当是当时科考试赋的惯用写法。面对此种作赋习气,秦观主张通过“以言贯穿之”炼句功夫,把原本“不相侔”的两事“牵合”在一起“为吾所用”。这也应是秦观作律赋的经验之谈。

第五,批评宋代律赋乃江左余风,“非汉赋之比”。《师友谈记》对秦观的文才推许备至,说“少游之文,词虽华而气古,事备而意高,…宜乎东坡称之为天下奇作也。”又认为“秦少游论赋至悉,曲尽其妙。盖少时用心于赋,甚勤而专。”然而,秦观对场屋律赋似乎并不太看重:

少游言:今赋乃江左文章雕敝之余风,非汉赋之比也。国朝前辈,多循唐格,文冗事迂,独宋、范、滕、郑数公,得名于世。至于嘉祐之末、治平之间,赋格始备。废二十余年而复用,当时之风未易得也已。

少游言:“赋之说,虽工巧如此,要之,是何等文字?”廌曰:“观少游之说,作赋正如填歌曲尔。”少游曰:“诚然。夫作曲,虽文章卓越,而不协于律,其声不和。作赋何用好文章?只以智巧饤饾为偶俪而已。若论为文,非可同日语也。朝廷用此格以取人,而士欲合其格,不可奈何尔!

如上所述,秦观虽然论律赋作法技巧不厌其详,但他对律赋却有清醒的认识。他指出宋时律赋,乃东晋六朝以来“江左文章雕敝之余风”,已“非汉赋之比”。宋初律赋前辈,除宋祁、范仲淹、滕元发、郑獬等少数人得名于世外,大多因循唐格、文冗事迂。秦观还说,作赋正如同“填歌曲”,也不需要“好文章”,只是用技巧讲求对偶、堆砌文辞而已。但是,“朝廷用此格以取人”,“而士欲合其格”,就只能“无可奈何”而为之了。这是一个深谙律赋技巧的作家,对律赋弊端的不满之言。正因为如此,《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四”《师友谈记提要》对此评论道:“秦观论赋之语,反复数条,曲尽工巧,而终以为场屋之赋不足重。可谓不阿所好”。⑪四库馆臣的这个评价,当是符合实际的。

《师友谈记》所载“少游言赋”文字,后来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中秦少游《淮海集》提要中有提及,清吴景旭《历代诗话》、浦铣《历代赋话》皆有载录。清浦铣《复小斋赋话》还评述“秦少游论律赋最精,观其《郭子仪单骑见虏》一赋,洵琢磨之功深矣”。⑫浦铣所评,洵少游知音之论!

苏轼与“苏门四学士”的辞赋论述,是相对冷寂的北宋赋论领域中的一道亮丽风景。苏轼等人既推尊楚汉辞赋,又肯定律赋取士的价值作用,具有比较完整的赋史观念和比较自觉的批评意识。其中,尤其以李廌《师友谈记》所载秦观论律赋,晁补之“楚辞三书”论屈原楚辞及骚体辞赋,为苏门文士具有代表性的赋论成果。而苏轼、秦观、晁补之的辞赋论述,对宋代的辞赋批评及元明以后的赋论都很有影响。

注释:

①“苏门四学士”之称,见于《宋史》卷 444《文苑传六·黄庭坚传》云:“庭坚学问文章,天成性得,…与张耒、晁补之、秦观之、秦观,俱游苏轼门,天下称为四学士。”中华书局 1977年版。

②(宋)苏轼撰、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中华书局 1986年版。以下凡引此书之文不再标注。

③(清)浦铣撰,何新文、路成文校证《历代赋话校证》附,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7版第 382页。

④(南宋)孙奕《示儿编》卷八“赋须韵脚意全”条,载《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

⑤(宋)陈振孙《直斋书录结题·楚辞考异》,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年第 434页

⑥(宋)晁补之《鸡肋集》,载《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

⑦(宋)朱熹《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年版第 9页

⑧《楚辞后语》卷末所附朱在、朱鉴二叙文均有言及,载上海古籍出版社《楚辞集注》第 308页

⑨(宋)李廌《师友谈记》,载《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又,中华书局 2002年第 1版孔凡礼点校《师友谈记》本。

⑩《四库全书》本李廌《师友谈记》,此则作“赋中用事”;清吴景旭《历代诗话》卷 20丙集八作“赋中用字”,当是。故本文从之。

⑪(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 1987年版“杂家类四”,第 1038页。

⑫(清)浦铣《复小斋赋话》卷上,见何新文等《历代赋话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7版第 385页。

责任编辑 张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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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078(2010)05-001-08

2010-09-05

何新文 (1953-),男,湖北通城人,湖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7JA75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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