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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的校企合作探析

2010-08-15叶东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职教办学校企

叶东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53)

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的校企合作探析

叶东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53)

文章分析了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校企合作的“应然”与“实然”,指出非均衡阶段式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师生有效参与不足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院校应用研究能力的提升,导向偏误组织乏力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拓展,职教集团一定程度的空心化与虚拟化制约了校企间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充分实现。提出依托职教集团全面推进以“八共同”为基本特征的“全程式”校企合作,以“三基于”为基本表现的“全员式”校企合作,以“两点论”为基本要求的“全方位”校企合作,以“组织化”为基本形式的“集团式”校企合作,以利于充分发挥合作教育的效能,整体推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

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

高职教育具有教育性、职业性和层次性三重规定性。教育性指向人才培养,职业性指向行业岗位,层次性指向发展高度。教育性、职业性和层次性的有机结合决定了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职业人才为基本目标,以与社会需求(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的需求)的紧密结合为显著特征,以开放办学为内在要求,以校企合作为实现形式。建设职教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是有效实行开放办学的体制外创新,是深化校企合作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推进工学结合的基本依托载体。在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研究校企合作的“应然”与“实然”,探索突破校企合作困境的现实路径对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系统优化与整体推进具有前瞻意义。

一、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校企合作的“应然”

我国职教集团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实体型职教集团与联盟型职教集团两种发展路径的分野。本文所分析的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针对联盟型职教集团而言。联盟型职教集团是基于发展职业教育,促进行业企业发展这一共同目标而形成的独立法人间的战略联盟。联盟型职教集团成员围绕共同目标,着眼互利共赢,寻求利益交汇,深化彼此合作。联盟型职教集团成员间的合作主要包括: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政合作、行业合作和国际合作五个方面,而以深化校企合作为集团化办学的重点。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平台作用,使其作为教育需求信息的汇集平台、教育合作机会的发现平台、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化平台、教育模式探索的创新平台、教育研究的互动平台和教育成果服务的共享平台,通过与一流企业、成长型企业的互动交流,紧密合作,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起符合社会和行业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通过行业兼职教师和学院系部教师共同授课,坚持“职教课堂连着厂区店堂,教育现场贴近生产现场”,实现职业教育与行业发展、企业需要的有效衔接。

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的校企合作理应能够实现以下目标:

1.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高职教育坚持校企合作,倡导工学结合是一种将理论知识的学习、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实际工作的经历三者结合在一起,使学生获得更好的职业生涯发展的教育方法,体现了合作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势。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将渐次提升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地位,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社会责任与功能。校企共育职业人才使职业院校学生的理论学习与真实的工作经历紧密结合,提高了职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学生上岗前在企业实境中接受正规职业训练,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有利于其顺利进入职业生涯,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高职教育依托职教集团,发挥集团中企业成员在校企共育职业人才中的主导作用,将有效改变传统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局限性以及职业素质教育的滞后性,解决传统教学的实践应用滞后等一系列难题,势必彰显其在提升职业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强大优势。

2.提升高职院校应用研究能力。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的校企合作对教师和学生产生深刻影响。学生的“学”以工学结合为主要方式,具体表现为“做中学”,学生的“做中学”要求教师的教学行为必然是“做中教”,对“做中教”的研究是高职教育教学研究的显著特征,而教师的“做”是与企业需求紧密联系的“做”,这种“做”既需要操作能力,也需要研究能力,只不过它并非学术问题的思辨性研究,而是对企业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研究,其研究往往以项目为载体,研究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是此类研究的主要特征。基于此,如何有效开展“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研究和“问题解决型”的应用研究是高职院校科学研究的主要取向。高职教育依托职教集团,从集团企业的需求出发 “从企业找课题(项目),为企业做课题(项目)”,在研究中企业技术人员、教师、学生组成互补型的研究团队,共同开展应用研究。显然,这样的研究既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改进,也利于教师应用研究能力的提高和自身的职业成长,更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研究性学习能力,最终促进了职业院校整体应用研究能力的提高,实现多方共赢。

3.拓展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高职教育依托职教集团平台为集团企业提供服务是学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增强集团凝聚力的重要途径。首先是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高职院校有组织地为集团内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是职教集团建设发展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的关键环节。这样既可为教师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使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行业动态和职业岗位现状,提高 “双师型”教师素质,也可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岗位,使学生的学习过程直接就是工作实践的过程,促进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其次是提供技能鉴定及社会培训服务。高职院校可以发挥自身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为集团企业职工及社会公众提供技能鉴定,为集团企业提供定制化菜单式培训,为行业提供专能培训服务,从而扩大高职院校与产业界的联系,为高职院校扩大校企合作提供丰富的储备资源。第三是开展继续教育及社区教育。在举办全日制高职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职业教育,满足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接受高等继续教育的需求。校企合作有效提升了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有利于高职院校关注社区发展,成为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快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4.凸显校企间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功能。高职教育的主要特色是职业性,实践教学环节比重大。实践性教学的有效开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办好高职教育不仅需要完善的校内实训基地,更需要大量的校外实训基地为支撑,以满足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需要。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和运行尤其离不开产业界的有效参与。同时,实践性教学需要大量合格的来自企业的实习指导老师。这些实习指导老师在技能型职业人才的培养过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直接决定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质量,但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的人事关系显然不在职业院校内,职业院校并无权对其进行直接管理。由此,高职教育资源的调配大大超出了学校范围,增大了资源配置的难度。随着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有效资源供给不足和低效配置问题凸显,并日益成为制约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主要瓶颈。依托职教集团,扩大职教资源的汲取范围,将社会优质资源稳定地整合入高职教育的资源链,有利于解决职教资源结构性短缺和政府依赖障碍,降低高职教育办学成本,实现职教资源优化配置。

二、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校企合作的“实然”

尽管从理论上讲,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校企合作的“应然”图景动人,教育主管部门也一直积极倡导高职教育开放办学,加强校企合作,各高职院校也的确着力推动校企合作,但客观地说,非均衡阶段式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师生有效参与不足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院校应用研究能力提升,导向偏误组织乏力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拓展,职教集团一定程度的空心化与虚拟化制约了校企间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充分实现。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视野中校企合作的“实然”与“应然”差距较大,校企合作的强大效能尚未充分发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亟待加速推进。

1.非均衡阶段式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非均衡”校企合作即“校”与“企”合作的意愿强而“企”与“校”合作的意愿弱。“校”与“企”的合作有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如国家及省示范院校建设、精品课程的评定、优秀教学团队的遴选等)的强力推动,而“企”与“校”的合作尚处于自为状态,缺乏政府政策的有效引导,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未能得到其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配合,未能形成组合效应,导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非均衡困境。“阶段式”校企合作仅关注学生实习期间参加企业工作阶段的校企合作,以解决高职高年级学生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问题,提高高职高年级学生综合素能为目标,而对校企共同培养一、二年级学生的职业素能问题关注明显不够,未能触及职业教育整体办学质量的实质性提高问题。职教集团中的校企合作现已突破“阶段式”校企合作的窠臼,更着力推进“全程式”校企合作,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引导作用引向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全过程。但实践中,“全程式”校企合作的推进受制于“非均衡”校企合作的现状。职教集团中的校企合作也面临职业院校强烈期望与企业密切联系,实现职业教育的目标,而企业基于现实考虑,缺乏与学校深化合作的动力,有限的合作更多依靠的是企业界精英的远见卓识、社会责任感及职教集团的情感纽带,远不能适应职业教育的基本需要。

2.师生有效参与不足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院校应用研究能力的提升。现阶段依托职教集团,推动校企合作的主要倡导者是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含职业院校校内管理部门),他们以强力号召的形式着力推进校企合作。但客观地说,囿于传统的影响和体制的惯性,目前校企合作部分程度地忽略了职业院校最大的群体——学生和教师,校企合作缺乏来自学生的强大压力和教师的参与动力。就学生而言,由于应试教育的长期作用使高职学生进校初期习惯于知识的习得,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中学”的学习方式颇为陌生,但学生的可塑性较强,加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后完成任务的成功感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职业技术能力,使学生真正学有所获。当“做中教”投入成本过高,所得与所费不相匹配时,教师放弃对与企业需求紧密联系的“做”的研究,及对“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研究,选择固守传统的教学方式及易于开展的案头理论研究便成为自然选择。不能排除依然有部分教师基于职业理想和提高学生成才质量的内趋力,主动开展对“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研究,但其所为并非制度性行为,而是主体性行为。因为教师对“做”的压力不大,其与职教集团企业联系的动力明显不足,教师与职教集团企业联系的缺乏使教师的“问题解决型”的应用研究能力发展受限,加之,职称评审与科研考核中不合理的“唯论文”倾向和论文数量导向,“剪刀糨糊派”的研究不断制造着学术泡沫,使高职院校科学研究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技术研究的现实需要和高职院校改进实践教学的迫切需要

3.导向偏误组织乏力的校企合作制约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拓展。从目标导向看,联盟型职教集团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多系职业院校牵头,其发展职业教育的目标导向鲜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职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冲动决定了集团往往在实际运作中将职业院校的目标视同为职教集团的目标,进而发展成为职教集团的唯一目标,而对职教集团的行业企业等其他成员的发展目标关注有限,对企业技术发展需求、管理改进需求、人力资源战略关注不够,行业企业等其他成员的实际获益未能最大化,制约了集团成员参与集团建设的积极性,也制约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从组织运作看,许多高职院校没有专门的校企合作推进部门,有些院校虽然设立了校企合作中心一类的组织机构,但中心往往挂靠于某一职能部门,管理力量比较薄弱,校企合作扩大社会服务的要求尚未在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中得到充分体现。高职院校的基本教学单位——各专业院系更是缺乏专门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很难胜任大量的对外联系和社会服务项目开发和管理工作。导向偏误和组织乏力制约了职业院校为企业服务的有效推进。

4.职教集团一定程度的空心化与虚拟化制约了校企间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充分实现。尽管现阶段联盟型职教集团建立了初步的组织形式,形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分会的组织架构,以理事会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常务理事会为集团最高执行机构,秘书处为综合协调机构,分会为日常执行机构。但由于联盟型职教集团非独立法人组织,组织“空心化”、“虚拟化”问题非常突出。集团理事会召开时,集团人气旺盛;闭会期间专职从事集团工作的人员主要来自牵头学校的部分部门,数量有限,组织呈现“空心”状态。因集团探索建设阶段组织形式尚处于调适状态,远未形成集团化办学的科学组织形式,进行社团登记的条件尚不具备,日常运营管理时只能以牵头学校的名义代行集团功能,推进相关工作,组织一定程度上处于“虚拟化”阶段。

三、依托职教集团推进校企合作的路径探索

1.依托职教集团全面推进以“八共同”为基本特征的“全程式”校企合作,不断提高高职人才的培养质量。“全程式”校企合作的推进与“非均衡”校企合作现状的改进高度相关。以立法形式从道义和利益两个维度切实调整企业与职业教育之间的社会关系,扩大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度,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成为一项法定义务,企业作为职教集团成员能获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发展便利等具体利益,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非均衡”校企合作的治本之道。同时,在全社会范围加强宣传,倡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合理分担职业教育义务。在此基础上,职教集团内的校企合作应以“全程式”校企合作为基本特征。可以考虑以企业是否全程参与职业教育为集团企业成员的准入门槛,并依此优化集团企业成员构成。“全程式”校企合作即依托职教集团,校企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教学、共同教育管理、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设立奖学金、共同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共同关注学生职业发展,从而使企业“全程”、“深度”介入教育教学过程,增强职业教育的行业和岗位针对性。

2.依托职教集团全面推进以“三基于”为基本表现的“全员式”校企合作,切实增强高职院校的应用研究能力。职教集团校企合作搭建教学做一体化项目平台,全面推进“基于横向项目合作的业务外包、基于业务能力形成的顶岗实践、基于提高业务技能的企业综合项目承接”的“项目”培养形式,通过师生全员参与来自集团企业的实践锻炼项目,提高师生对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的参与度,使教师的业务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围绕项目实施展开,以学生的成就感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教师和学生在项目实施中实现共同提高。高职院校教学管理部门适时将学生“做中学”、教师“做中教”纳入制度管理范畴,渐次扩大“做中学”、“做中教”的比重,形成对 “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研究及对企业技术“问题解决型”的应用研究的倒逼机制,提高高职院校应用研究能力。

3.依托职教集团全面推进以“两点论”为基本要求的“全方位”校企合作,有效提升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依托职教集团推进校企合作,应坚持“两点论”:既应关注职业教育目标,也应关注企业发展目标,两点缺一不可。职业教育目标要求职教集团在校企共育职业人才上着力,职业教育的改革应走出校园,在集团范围内与成员企业合作中整体解决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建设、招生就业、应用研究、社会服务、质量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切实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职业人才培养水平。企业发展目标要求职业院校更多地立足行业企业的需求,按照成员实际需要为行业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应用技术研发服务,为集团其他成员发展提供助力,促进行业企业发展,调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4.依托职教集团全面推进以“组织化”为基本形式的“集团式”校企合作,充分实现校企间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职教集团中的校企合作与一般的不依赖职教集团的校企合作相比,更具长期性、稳定性,其资源配置的优化功能更具广延性和系统性,校企合作的外部正效应更易集成凸显和集中溢出。加强职教集团组织建设,建立以职业院校和公司企业及其他成员共同主导的实体化集团组织形式,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对集团组织加以分散化、扁平化,以项目小组为集团基本组织单元,使之向网络化灵活型组织迈进,从而使集团其他成员的利益诉求更好地得以反映并加以有效解决,推动校企间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充分实现。

[1]范唯,马树超.切实解决提升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J].中国高等教育,2006(24).

[2]陈解放.基于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7(7).

[3]蒋亚琴.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11):33.

[4]蒋亚琴.高职会计教育实行工学结合的SWOT分析[J].中国市场,2008(11):108.

[5]丁晓昌.强化服务纽带推动职教集团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8-04-10.

[编辑:徐永生]

G719.21

A

1671-4806(2010)04-0006-04

2010-06-28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重点项目(编号42)

叶东(1973- ),男,江苏东台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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