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执政意识的理论内涵研究
2010-08-15中共吉林省委党校课题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思维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课题组
党的执政意识的理论内涵研究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课题组*
党的执政意识是关于党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及思想观念、认识、思维模式的问题,是执政实践的先导。因此,执政意识在整体论的意义上,分别体现在主体、本质、内容、形式和外延五个层面,对执政过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执政意识;执政能力;执政思维
基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以“党的建设”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1](P13)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党的执政意识是一个主观层面的东西,是执政现象作为社会存在在执政主体头脑中的反映,是关于党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及思想观念、认识、思维模式的问题,是执政实践的先导,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能对执政过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果对执政意识的涵义理解不科学、不明确,不但执政的思维模式、思想观念和认识等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增强执政意识也不可能收到切实的效果,进而会严重地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实践的成效。因此,增强党的执政意识,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在于正确把握党的执政意识的科学内涵。
基于上述认识,党的执政意识,指的是已经取得执政地位的执政党及其成员,对履行执政职能、巩固执政地位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党的执政活动在执政党及其党员干部头脑中的反映和由此形成的党的执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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