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的电子数据鉴定工具功能交叉划分法
2010-06-21罗威丽顾益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年1期
罗威丽, 夏 天, 顾益军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2.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0 引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的普及,与电子数据相关的新型高科技刑事案件不断增加,为此,业界开发出一系列相关工具用于支持电子数据鉴定。但与鉴定相关的数字取证工具种类繁多、功能各异,既有商业产品,也有开源实现,它们适用的过程和选用的标准难以确定。设计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通过把鉴定工具纳入不同分类之中,有助于规范工具的应用,促进工具功能的发展,保证司法的效力。
目前,根据鉴定工具功能进行分类是较为通用的方法。但由于某一工具大都支持多种不同的鉴定功能,如 Encase提供了镜像、恢复、搜索等功能;另一方面,某个鉴定功能往往会有多种工具的支持。因此,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我们很难把一个具体的工具纳入到唯一的、特定的分类体系之中。
本文试图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结合已有的电子数据取证工具的分类方法,对与电子数据鉴定相关的功能进行划分,根据功能所服务的鉴定过程和功能所面向的数据处理对象,以功能划分取代直接的工具划分方法,进而通过工具所支持的鉴定功能,确定工具的定位,并为工具的选用提供指导。
2 现有分类体系及优缺点
参考数字取证工具现有的分类方法,抽象出目前关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工具分类的方法,总体来源于三个方面:基于取证过程的分类;基于抽象层的分类;基于取证技术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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