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再融资门槛应提高
2010-04-21曹中铭
市场瞭望·投资者 2010年7期
关键词:资金
曹中铭
自去年10月30日挂牌以来,创业板作为A股市场的新生事物,受到广泛的关注。特别是创业板公司普遍以高价高市盈率发行以及巨额超募现象,更是频频遭到质疑。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在“两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创业板再融资相关办法正在制订,上市部已成立上市公司监管五处专门监管创业板公司。
事实上,中国证监会早在2006年就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而“创业板再融资相关办法正在制订”的表态则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将与沪深主板以及深市中小板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区别。
如何让创业板公司既能融到需要的资金,又控制好其中的风险,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创业板公司要做大做强,甚至产生中国的“微软”,需要来自资金本市场的鼎力支持,其中又主要体现在再融资上,但其门槛不能低。
自2006年新老划断之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大有芝麻开花之势。符合条件的绝对不会放过机会,不符合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2006年上市公司再融资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之后,2007年高达3500亿元,即使是在股市暴跌的2008年仅仅增发再融资就超过2200亿元,2009年上市公司再融资超过3000亿元。在这些数据的背后,是上市公司对于再融资的“贪得无厌”与“摄取”。在A股市场这个特定的背景下,创业板公司的再融资“继承”这些“传统”,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此,笔者以为鉴于创业板公司本身的高风险性,其再融资的门槛,相对于沪深主板及中小板应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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