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售假劣药品行为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2010-04-13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0年17期
经过几年的市场整顿,北京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事违法行为已由药品质量案件向生产经营不规范的案件转化,人民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不法分子在采取常规手段难以得逞获利的情况下,违法手段不断推陈出新,集中呈现出以虚构研究机构或门诊部的名义,利用上星电视节目、互联网站等发布假药广告,通过邮政信箱、邮政快递等非常规渠道大规模销售假药的新特点。对此,笔者认为,目前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须从体制、机制、法律、公众宣传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制售假药犯罪行为的新动向
目前制售假药犯罪组织形式已呈现规模化、持续化、地域化的新特点,犯罪性质正向着以有组织犯罪、诈骗罪为一体的复杂的违法犯罪活动发展。
假药生产规模化。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涉案药品仍主要集中于风湿、关节炎、哮喘、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疑难杂症、慢性疾病,涉及品种明显增多,涉案金额大幅增长。在这些制假窝点中,一些中小型的生产设备较之以往的纯手工制作,其造假效率和水平都有显著提高,单从外观来看,某些剂型的均匀度、光滑度并不亚于正规产品。此外,这些违法分子还添置了打码设备,通过专业的印刷厂印制包装、标签,仿造正规企业的出库票据、资质证明、公章甚至密封胶带,为假药流入市场进行了种种精美“包装”。这些窝点大多集中在一些居民区、城乡结合部,游离于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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