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010-04-10赵鹏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9期
今后,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将不再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代之为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这一新政来源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今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这些服务基层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等。目前,陕西、重庆、福建、内蒙古等省份公务员秋季考试报名陆续开始。其考试公告或政策解读已经明确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