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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柳宗元元和四年底搬入愚溪新居

2010-04-07陈松柏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0年9期
关键词:纳妾新居永州

陈松柏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再论柳宗元元和四年底搬入愚溪新居

陈松柏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元和四年五月,柳宗元为母亲守满了三年孝之后,开始了愚溪沿岸一系列胜境的游览,“得其尤绝者”,在好友吴武陵、楚图南等的设计与推动下,从选地到建房、乔迁、纳妾,一气呵成,完成在元和四年的冬季。

柳宗元;愚溪;新居;乔迁

2005年参加柳州主办的“柳宗元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时候,我递交的论文是《柳宗元在元和五年》,其中有一段论及柳宗元乔迁愚溪新居的时间,否认了前人普遍认定的元和五年迁居愚溪新居的说法。后来读到何生风先生的大作《从“龙兴寺”到“愚溪”》,认为我“没有提出确实可信的理由,只是主观推断柳宗元在发现西山及冉溪后,就一定会迫不及待地付之行动(如果他仍然居住在对岸的龙兴寺,将怎么欣赏“兹丘之胜”),因而缺少说服力”[1]。何生风先生可能只看了小作的前段,没读到后面的反证,分别从时令上、亲情上、偶然中寓着必然三个方面略加辨析,以支撑我的“元和四年”说。这几天准备为广东省立项的课题“贬谪文人心态研究:柳宗元个案”结题,在整理柳学论著的时候,再一次发现这个未曾了结的问题,乃略作充实,正式提出我的“元和四年”说。

我不认为元和五年的柳宗元有乔迁之喜。他的乔迁应该在元和四年年底。即是说,他是在愚溪新居迎接元和五年春节的。

柳宗元在愚溪建造新居纯出偶然。元和四年秋末与冬初,他发现并游览了西山、钴鉧潭、钴鉧潭西小丘、小丘西小石潭等一系列胜境,以“四百”之廉价买下西小丘。这是柳宗元无意中为修建愚溪新居迈出的第一步。如果他仍然居住在对岸的龙兴寺,将怎么欣赏“兹丘之胜”(《钴鉧潭西小丘记》)[2]P137?潜意识下搬迁河西的想法是不难理解的。

柳宗元来到永州,长期居住龙兴寺。虽然与和尚投缘,关系不错,作为一个曾经深受皇帝器重的谋臣,寄人篱下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的。加之“五年之间,四为天火所迫。徒跣走出,坏墙穴牖,仅免燔灼”(《与杨京兆凭书》)[2]P246,换个生活环境的念头应该不是一时半刻了。

这之前所以没有换,一是头两年连性命是否保得住尚且说不准,哪还顾得上住的问题?二是其母卢老夫人于元和元年“五月十八日弃代于永州零陵佛寺”,为此他深深自责:“太夫人有子不令而陷于大僇,徙播疠土,医巫药膳之不具,以速天祸,非天降之酷,将不幸而有恶子以及是也。”而且又不能亲自护送母亲的遗骸归葬祖茔,更增添了沉重的哀伤与自责。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他唯一能够做到、略显孝意的,就只有守丧三年。三年孤哀子,常思父母恩。忧伤似常在,不敢有欢情。他因此不能纳妾、建房、纵情娱乐。甚至不能忘情山水。所以,元和元年到元和四年上半年,尽管有一段身体状况极为不佳,当他稍稍摆脱了最初的惊恐与巨大的哀伤之后,“读百家书,上下驰骋”(《与杨京兆凭书》)[2]P246、“不得志于今,必取贵于后”(《寄许京兆孟容书》)[2]P244便成了他寄托哀思、打发时间、重新追求的最佳方式。这也是元和三年、四年在永州著述颇丰的原因之一。

过了元和四年五月以后,柳宗元才为自己添了点相对的自由,多了点纵情山水的快乐。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包括找一个女人,解决子孙繁衍的问题,也自然而然紧迫地摆到了他的议事日程上。他总不能以“零陵佛寺”为家,在那里纳妾生子吧!正是这个特殊的时间段,突然间碰上了天赐良机。

那是元和四年的九月二十八日,柳宗元和他的朋友在法华寺西亭相聚,发现了对面的西山,开始了愚溪沿岸一系列胜境的游览。奇特的山水之胜让他产生了“爱是溪”的思想感情。特别是“入二、三里,得其尤绝者”(《愚溪诗序》)的时候,“家焉”的想法便倏地明晰起来。

除之,柳宗元之所以在永州成立一个家,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重回长安的无望。那个“纵逢恩赦,不在量移之列”的紧箍咒无情地操纵着他的命运。程异于元和四年被重新启用、朝中大臣给他的来信让他看到了一线希望,一批请求救拔的信如石沉大海,又让他不能不大失所望,不能不作“甘终为永州民”的思想准备。一旦“得其尤绝者”,“在这里安个家多好”的话便脱口而出,时值元和四年深秋。他身边的朋友如吴武陵、楚图南等自然雀跃而应,为之出谋划策、积极促进。与他交谊不错的刺史崔敏也会大力支持。那还不水到渠成吗?

柳宗元虽然被贬,毕竟还有个“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的官衔,享受正六品上的优厚待遇。在朝中官员看来,他是一个被挤兑的对象;他也自嘲是一个“缧囚”。但是,在普通百姓眼中,在永州人民心上,他依然是一个来自京城的大官、大富人。因此,置身永州的柳宗元,依然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办什么都是容易的。

逐臣安家,贬地定居,柳宗元对新居的要求不会太高,不要高楼大厦,不须雕龙画凤,只须“筑室茨草,为圃乎湘之西”(《送从弟谋归江陵序》),一座富有创意的草堂而已!确实是小事一桩。看准几个晴日,舂它几面土墙,架上几根桁木,搭上若干竹块,压上几层茅草,缠上几道篾条,足可以遮风避雨、安家落户。

柳宗元及其朋友,都是个性鲜明的书生、学者,图的是乘兴而来,兴尽而去;想干就干,说做就做;十月初开始,月底竣工。虽然巧设景点,多如“八愚”,有三处是原有的自然景观:1.现成的愚溪;2.现成的愚丘(“买小丘,为愚丘。”本段引文均出自《愚溪诗序》)[2]P201);3.现成的愚泉(“自愚丘东北行六十步,得泉焉,又买居之,为愚泉”)。有二处稍作加工就可成就:4.“愚泉凡六穴,皆出山下平地,盖上出也。合流屈曲而南,为愚沟”;5.“遂负土累石,塞其隘为愚池”。需要重建的只有三处:6.“愚池之东为愚堂”,亦即愚溪新居;7.“其南为愚亭”;8.“池之中为愚岛”。

柳宗元、吴武陵、楚图南等,一个个都是闲人,在整个草堂建造过程中,不消说时常光顾。怎样因地制宜、景点配套自然是经常议论的话题,一旦想到,马上动手,所谓“八愚”,都是他们随心所欲的结果,在乎整体一致、自得其乐,与“愚堂”可同时完成。

龙兴寺住了这么多年,一旦有了自己的房子,柳宗元自然迫不及待,急于搬进那个风景“优绝”的新居,在那里迎接新年自然是最好不过,元和四年年底,搬进了愚溪新居。

我们说这一切都完成在元和四年,还可以提出三点反证,如果拖到元和五年,可就难以实现了:

第一,从时令上说,南方春夏雨水多,有“二月舂墙三月倒,三月舂墙连夜倒”之说。房屋修建通常是秋冬两季,人们不会在春季或夏季安排建房。何书置先生认为“柳宗元元和五年四月后迁居冉溪”[2];王国安先生在为《溪居》一诗笺释时说:“观诗意即当作于元和五年(810)秋迁居之初。”[3]春夏两季不建房,“元和五年四月后”、“元和五年(810)秋”哪有房可搬?

第二,从亲情上说,四月初三日,柳宗元唯一的亲人和娘去世。按此推算,从二月或三月开始即是他女儿病情危重期,柳宗元不可能再有心情想到修造房屋的事。女儿病故后,陷入深度悲痛中的柳宗元就没有这个兴致了。

第三,修建愚溪新居可说是偶然中寓着必然,是与朋友吴武陵、楚图南等乘兴而游,发现了风景“优绝者”,触发了早就想脱离寄居生活,重建一个家的愿望。乘兴而定,乘兴而建。如果当时不建,在好友楚图南等相继离去后,再难产生那种冲动。

何生风先生反对我的元和四年迁居愚溪说,认为“柳宗元迁居冉溪是在元和五年初夏至初秋之间……几乎是普遍达成共识”,并且作了一个不容置疑的判断:“肯定地说,在元和五年四月初三和娘去世前,柳宗元是不可能迁居到冉溪边的。因为在《下殇女子墓砖记》中,柳宗元写道:和娘是‘葬零陵东郭门外第二岗之西隅’。古往今来,将死去的人用船运过河而葬的事情实在少见。”对此我要说两点理由:第一,“实在少见”不等于没有。只要没有灵柩不许上船的规定,肯定有“用船运过河而葬”的事。中国的有钱人喜欢早早地为自己准备阴地,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为自己或家人寻找一块死后安居的风水宝地可是寻常可见的。河东的人在河西找到喜欢的阴地,河西的人看中了河东的某处,这样异地而葬的事无疑是时有发生的。在没有公路、没有大桥连接两岸的时代,只能“用船运过河而葬”。和娘在河东龙兴寺住了五年,受祖母影响信佛,又在龙兴寺皈依佛门,柳宗元曾因“其母微”,“故为父子晚”(《下殇女子墓砖记》)[2]P107,对她怀有深深的歉疚,死后把她由河西运到她熟悉的、曾经生活了五年的河东安葬乃是一种愧疚的表达,爱怜的体现。第二,最大的可能还在于和娘根本没跟柳宗元住进新居。其理由有三:

其一,正是那篇《下殇女子墓砖记》所载:“既得病,乃曰:‘佛,我依也,愿以为役。’更名佛婢。既病,求去发为尼,号之为初心。”可见和娘个性之刚烈,用心之执着,皈依佛祖的决心之坚定,离开了寺庙自然就不好念经礼佛了,她选择了留在寺庙,不去新居。

其二,和娘是个苦命的女孩,小时候因为母亲身份的卑微,不为父亲所认,肯定不知道父亲是谁,与卑微的母亲一起生活。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孤僻自卑不难想见。父亲尊贵的身份被撸掉了,再没什么顾忌了,这才相认,带着她奔赴贬所,她就那么心甘情愿吗?好在还有一个奶奶,成了她的依赖,并在奶奶的影响下信了佛。可以说奶奶既是她赖以依靠的第二个女人,又是她的保护人和引入佛门的导师。奶奶不久去世了,她明白这是父亲拖累了奶奶,与父亲感情上的隔阂是很难消除的。从此,诵经礼佛就成了她最大的安慰。这如今父亲要搬入新居,搬入河对面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可不愿意,她离不开这个熟悉的、成天可以与菩萨相伴的、奶奶去世的地方。

其三,柳宗元搬入新居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纳妾。以和娘孤僻的性格,一生都保留着对自己生母的怀念,容不下另一个女人。不如留在清静的寺庙!

请一个人侍候和娘,这个能力柳宗元还是有的,何况还有一众僧尼相互照料呢!

何生风先生认定柳宗元在元和五年搬到愚溪新居还有另一个理由:“元和五年十月后写的《与杨诲之书》中也说到:‘方筑愚溪东南为室,耕野田,圃堂下,以咏至理,吾有足乐也。’方筑,就是指刚修建不久之意。”把“方”解释作刚刚。如果这样,当柳宗元在写《与杨诲之书》的时候,愚溪新居不过刚刚修好,也可能没有搬进去,柳宗元不过在向他的内弟介绍、炫耀“耕野田,圃堂下,以咏至理,吾有足乐”的生活设想。阅读古人书,自然查《辞源》(商务印书馆,1980年修订版),“方”有18义,没有“刚刚”、“才不久”之说(网上查“百度”,“方”有14义,其11义为“才,刚刚”,举例有“方才”、“如梦方醒”)。结合本文,我看好《辞源》中“方”的11义:“佔有、依托”。就是说柳宗元依托愚溪东南建了一所房子。有人这样翻译这段话:“我在愚溪东南建了一所房子,耕种于田间,在堂前养花植草,心中咏念正理,自得其乐。”[3]P724基本领会了作者原意。

何生风先生信服何书置先生,书置先生也为柳宗元元和四年底迁居愚溪提供了两条确凿证据。

其一在《柳宗元永州年谱》元和四年下:

以马室女雷五之姨为妾。

《寄许京兆孟容书》:“今抱非常之罪,居夷獠之乡……茕茕孤立,未有子息。荒陬中少士人女子,无以为婚;世亦不肯与罪大者亲昵,以是嗣续之重,不绝如缕。”

《马室女雷五葬志》:“马室女雷五,父曰师儒,业进士……以其姨母为妓于余也。”按:以雷五之姨为妾,大约在是年冬。[4]P251

这条结论是否正确大可商榷。柳宗元给许孟容的信只是说“嗣续之重,不绝如缕”,不过表达自己后继无人的担忧与痛苦,并没有暗示已经纳妾,显然不能作为这一年就已经“以马室女雷五之姨为妾”的证据。“以其姨母为妓于余”也还值得认真辨析,并不表示“以雷五之姨为妾”。读了多遍《马室女雷五葬志》全文,看不出雷五与柳宗元有亲属关系,只是死者知道柳宗元对自己印象忒好,要姨母转达请柳写志的遗愿,柳宗元满足了死者的愿望。我也曾对“为妓于余”反复推敲,总有疑虑不能释怀。还是《今译柳河东全集》[2]P291译得较好:“因为她的姨母做我的使女。”即“妓”=“伎”,并没有那层同居关系,自然也得不出“以马室女雷五之姨为妾”的结论。

其一在《柳宗元永州年谱》元和五年下:

所纳之妾生一女。

考:柳宗元元和四年纳妾,是年得女符合常情。又《迭前》云:“在家弄土唯娇女,空觉庭前鸟迹多。”这说明周六尚未出世。“在家弄土”,大约五六岁。由此推断,其女大约生于是年。[4]P257

几乎全是揣测之词,“推断”“大约”云云,不是确证。因而也不能肯定柳宗元“所纳之妾”在元和五年生下一女。

但是,柳宗元毕竟在永州有过纳妾、生子的历史真实,元和四年五月母孝结束,续后的焦虑、空前的寂寞无情地煎熬着他,迫切需要一个女人。所以,元和四年纳妾、元和五年生一女的推断是合理的。为了及时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元和四年搬入新居。且让我改造一下何生风先生那句话:古往今来哪有在寺庙纳妾的理!哪怕是为了实现纳妾这样一个愿望,他也必须搬出“永州零陵佛寺”。我因此认为:在为母亲守满三年之孝后,在好友吴武陵、楚图南等的设计与推动下,从选地到建房、乔迁、纳妾,一气呵成,完成在元和四年的冬季。

[1]何生风.从“龙兴寺”到“愚溪”[J].永州政府网,www. yzcity.gov.cn/gtb/index.jsp.

[2]柳宗元.柳宗元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3]朱玉麒,杨义,等.今译柳河东全集[M].北京:燕山出版社, 1996.

[4]杜方智,林克屏.柳宗元在永州[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

(责任编校:张京华)

I206.2

A

1673-2219(2010)09-0023-03

2010-05-24

陈松柏(1954-),男,湖南东安人,文学博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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