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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和江湖文化

2010-04-06

唯实 2010年12期
关键词:游民潜规则江湖

黄 杰

(江苏省行政学院,江苏南京 210004)

潜规则和江湖文化

黄 杰

(江苏省行政学院,江苏南京 210004)

江湖文化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也是了解中国式潜规则的最佳视角。江湖文化和市民文化或商业文化代表了两种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前者是被动的、消极的、反现代化的,后者则是主动的、积极的、并且催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潜规则和江湖文化互为因果,没有江湖作为平台,没有江湖文化作为背景和推力,潜规则不可能这样大行其道乃至泛滥成灾,江湖文化创造了一个适合潜规则活动的环境和氛围。能不能从江湖文化中走出,是考验一个政党能否带领人民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大业的试金石。

潜规则;江湖文化;江湖特点

研究潜规则,不能不研究江湖文化。江湖文化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也是了解中国式潜规则的最佳视角,或者说,中国式的潜规则更多地表现为江湖文化。那么,什么是江湖呢?江湖的称谓最早是由庄子提出的,出自《庄子大宗师篇》,原句为“泉涸,鱼双与予处于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此时的“江湖”仍然是江河湖泊的本意。和许多生活中常用的名词概念一样,在中国人的语境中,“江湖”是一个互相矛盾而且含混不清的概念:它既有隐居之处的意思(“归隐江湖”),又有喧嚣尘世的涵义(“重出江湖”、“行走江湖”);既指称民间社会,又牵扯官府衙门,同时,也可能暗指黑社会;江湖既可能是虚幻的存在,也可能是社会的现实。一般说来,江湖和庙堂或者官府衙门的意思相对应,但有时候江湖也可以是庙堂或者官府衙门。因此,只有在特定的语境中,结合特定的内容,才能了解江湖的真正含义。我的理解,江湖是中国人的一种虚拟现实,是高度主观化和人格化的所在,寄托了中国人的几多浪漫和梦想、逃避和无奈。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湖,或者说,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江湖应该是那些最早脱离了土地的人们创造出来的,它是一个流动社会。在狭窄封闭的农耕社会里是无所谓江湖的。因此,游民是江湖产生的前提,有江湖必然有游民,或者反过来说,有了游民才有了江湖。按照《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作者王学泰的解释,流民和游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流民是因为灾难或战争等原因被迫离开自己的土地和家园的,本质上仍然是农民,有点近似现在的难民,一有机会,他们仍然会回到土地、回到家乡,他们是社稷或社会的强大稳定力量;而游民则是因为土地承载限制而主动离开土地、离开家乡的,他们永远告别了农耕社会的生活方式,大多数人凭着一门手艺或者纯粹就靠出卖体力游走四方,以寻找新的生机,他们是社会秩序潜在的破坏力量。过去人们所谓的“流浪汉”、不务正业的游手好闲之人等,说的都是游民。不可否认的是,游民中的一部分正是由流民演变而来。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游民和流民是其中坚力量,真正的农民,但凡还有一点土地,只要还能苟活下去,是断不可能走上这条不归之路的。

大量游民进入城市,进入陌生人社会,举目无亲,孤立无助,因此,本能地寻找依靠。游民问题在许多国家历史上都存在,西方社会的游民(自由民)逐渐演变发展成城市市民,并建立了独特的市民文化或商会文化,构建了一个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某种意义上说,欧洲城市正是由这些自由民或商人创造出来的,他们通过代理人,通过契约关系和法权责任,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中国的城市从来都是政治中心,商人和商业从来没有成为城市生活的主宰,游民被严格限制在城市边缘,不能公开活动,更谈不上形成社会影响,而只能通过地下秘密的方式串联;与西方城市涌现的大量的商会不同,中国的城市社会更多的是帮会和同乡会,以及名目繁多的秘密结社,游民们通过这种方式将自己与许多人的利益捆绑一起,寻找到一种心灵归宿和生活倚靠。商会是陌生人的结合体,因此,清晰的也是冷冰冰的法律责任维系和界定了彼此关系;而帮会和同乡会则是地缘加业缘的产物,所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仍然属于熟人文化的范畴,游民们仍然试图在寻找地理和文化上的亲近感和共同感,习惯按照自己的血亲关系远近决定亲疏。因此,游民文化逐渐演变成世所罕见的江湖文化。江湖文化和市民文化或商业文化代表了两种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前者是被动的、消极的、反现代化的,后者则是主动的、积极的、并且催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费孝通最早发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制度为本位,人与人之间是以亲缘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费孝通认为,在西洋社会里,人们争的是权利,在我们这里,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儒家文化的基础是家族伦理和宗法制度。江湖文化本质上仍然是儒家文化的变异,是一种泛家族主义的宗法制度的扩展和延续。江湖社会内部,仍然体现了宗法制度的伦常结构,帮主或江湖老大类似于族长,异姓兄弟通过结拜成为手足,江湖规矩彷佛家规、家法,桃园结义,歃血为盟,林林总总,可以说是一种放大了的家族制度。中古以来的中国历史充斥了这样的江湖做派和江湖传奇。江湖文化以此将陌生人纳入自己熟悉的符号系统,建立一种类血缘的亲近关系,形成集体放大力量,行走于黑白两道,徘徊于官民之间。江湖文化是道家的出世和儒家的入世的混合体,又掺杂了若干佛家教义,构成因时因地不同的一套独有的也不为人所熟知的思维体系和行为准则。

江湖文化自宋以后开始发轫,但基本保持了底层文化的特色,没有对社会主流文化构成冲击。而近代以降,随着国家控制力的减弱,传统权威体系的丧失,江湖文化开始全面渗透乃至一定程度上主宰了社会生活,并且纵横于政商两界,江湖价值观也堂而皇之地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一部分。从孙中山到袁世凯到蒋介石,这些响当当的近代人物无一不对江湖文化情有独钟,其身世经历和江湖文化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曾经试图通过江湖手段达成政治目标,但最后往往也受制于江湖文化,功败垂成。孙中山的哥老会背景以及推翻帝制中江湖势力的全面介入,袁世凯的小站练兵用江湖手段笼络了一批后来叱咤风云的江湖精英,蒋介石更是不吝用江湖手段收买军阀、刺杀政敌,等等。他们都几乎接近于成功,但最后却又功亏一篑,江湖文化的羁跘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所谓成于斯也败于斯。与共产党比起来,国民党更像一个江湖中的帮派会盟。国民党的失败,恰恰也就在于其江湖出身和江湖属性。人们只注意到转型社会中江湖文化的反叛和颠覆作用,江湖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这种内在的不可调和的冲突,往往被史家所忽略。

那么,什么是江湖文化呢?江湖文化是在泛家族主义基础上,以利益交换或者利益共享为目标,以人情、面子、关系或程式化的文化符号等建立并维系起来的小团体或小圈子文化。在这个小团体或小圈子中,没有信仰及远大目标,只有私欲私利;没有原则,只有哥们义气;没有独立人格,只有蝇营狗苟充满机会主义的人身依附和交换关系。江湖文化中,表面上称兄道弟、觥筹交错,内里却充满着算计、出卖和背叛,因为一切都是从私利和私欲出发。江湖文化可以说是古老中国糟粕文化的集合体,它让我们想起柏杨所谓的“酱缸文化”,反映了农民阶级对现代化的本能的恐惧和抗拒,彷佛一个怪兽,撕拉推扯,使所有现代化的努力最终都化为泡影,按照中国式的“周期率”陷入历史停滞中的一种轮回。如果说早期的江湖文化还存有一点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意味(所谓侠客文化),那么,近代以来的江湖文化则彻底堕落成为一种落后的反现代化力量,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民主观念、人本主义等格格不入乃至背道而驰。不幸的是,中国近现代社会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江湖化的社会,江湖文化全面侵入社会的各个层面,国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方式乃至日常生活及语言,无不深深打上江湖印记。

江湖文化的特点可以归结为四点,即:挥之不去的江湖情结、无所不在的江湖规则、包打天下的江湖义气、高于一切的江湖圈子。

中国人对江湖文化可以说情有独钟,其江湖情结与生俱来,已经成为国民性和精神世界重要的一部分,内心深处对江湖文化始终抱着容忍、欣赏、认同乃至一定程度的参与态度,几百年来武侠小说的畅销不衰就证明了这一点。江湖规则其实也就是潜规则,在江湖文化中,一切法律法规都可以变通或者干脆失效,它导致了这样一种结果,即公开说的都是冠冕堂皇的理论,行事时却依据江湖规则,江湖规则高于一切并且畅行无阻。江湖义气是江湖文化中最核心的成分,古典小说告诉我们,行走江湖全凭一个“义”字,对朋友要两肋插刀侠肝义胆。江湖义气不是匪气也不是流氓气,但它显然带点匪气和流氓气,因为以此可以结识和吸引更多江湖同道,强化江湖内部的身份认同,并通过各种交换手段,织成复杂的人际关系之网,也就是江湖圈子。江湖中有许多小圈子,俗称“山头”,彼此互不干扰,也互为依靠,小圈子利益就是最高利益,他们漠视大众利益,蔑视公平正义,践踏道德规范,突破社会底线,彼此盘根错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一个地方形成了一个个强大关系网。

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一个是江湖中类似金庸笔下韦小宝之类人物的大量出现,这样的人,不学无术却平步青云,胸无点墨却黑白通吃,长袖善舞,八面玲珑,混迹于政商学各界,关系多,人头熟,没有不认识的人,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上海话叫“兜得转”。他们是江湖不可或缺的伴生物,集中体现了江湖社会的特点和文化内核,也成为江湖文化的标尺,就是说,这样的人物越多,在社会上越吃得开,越表明江湖文化对社会主流文化的僭越程度;一个就是权势人物替代了下层社会平头百姓,成为江湖文化最积极的实践者和中坚力量,政界、商界、学界等权势部门、权势人物俨然江湖大佬,奉行江湖规则,靠着江湖义气开道,彼此称兄道弟,为所欲为,权力交换,权钱交换,官官相护、官商相护、官学勾结,等等。《红楼梦》中贾雨村的“护官符”,就极为准确传神地揭示了这种江湖的险恶真相。代表社会正统主流文化的权势人物与代表底层隐性社会的江湖文化的结合,最不可思议但却水乳交融,而且越来越司空见惯,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江湖是潜(隐)性社会,其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与显性社会的主流文化相抵牾,既摆不上台面,也无法公开实行,但彼此心照不宣,当事双方实际上仍然按照江湖规则(潜规则)行事,在正式规则光鲜的外表下,江湖规则往往起到关键作用。在我们的文化中,漠视正式规则,挑战正式规则,超越正式规则,用各种手法办到成文的或正式的规则所不容许的事情的人往往受到鼓励,他们自己也以此为荣。新制度主义代表人物诺斯把制度定义为“一个社会游戏规则,或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包括“正规约束”(例如规章和法律)和“非正规制约”(例如习惯、行为准则、伦理规范),以及这些约束的“实施特性”。“非正规制约”中有一部分属于风俗习惯、道德伦理等,它对“正规约束”起到积极的补充作用;而与“正规约束”相冲突的部分就是潜规则,人们是在不良意义上指称潜规则的。潜规则和江湖文化互为因果,也就是说,潜规则是江湖文化的产物,没有江湖作为平台,没有江湖文化作为背景和推力,潜规则不可能这样大行其道乃至泛滥成灾,江湖文化创造了一个适合潜规则活动的环境和氛围;同样,潜规则也在为江湖文化推波助澜,扩大江湖文化的影响范围和深度。潜规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但唯有在中国,与江湖文化结合的潜规则才更多地凸显出中国特色,才在转型期的中国成为制约社会发展进步的严重障碍。

考察近代以来江湖文化的流变轨迹可以看出,江湖文化与国家控制力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国家控制力减弱、道德纲纪松弛之际,江湖文化就泛滥成灾;反之,国家控制力增强,政治清明,吏治严明,江湖文化就销声匿迹。目前,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凸显是社会转型期的特殊现象,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各种江湖文化乘虚而入。在新的历史时期,市场导向的改革逐步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而且执政党无疑将长期执政,但党外却没有强大的制衡力量,此时执政党的自身建设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作为在历史上曾经成功基本摆脱江湖文化和家族文化制约的执政党,今天,能不能再次从江湖文化中走出,是考验其能否带领国家和民族义无反顾地走上法制化道路,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大业的试金石。□

责任编辑:戴群英

K203;C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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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605(2010)12-0047-03

黄杰(1962-),男,江苏南京人,江苏省行政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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