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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祭祀活动的文化含义

2010-04-04郭灿辉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活动文化

郭灿辉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现代祭祀活动的文化含义

郭灿辉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祭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很重要的内容。现代祭祀活动赋予了这种传统文化以崭新的内涵:由最先对天地神灵的敬畏演化成对先祖情感的缅怀与纪念;由一种纯粹的宗教仪式,变化成为维系民族的精神纽带与促进人们和谐相处的重要因素。随着清明节被作为国家法定节日的确立,必须使现代祭祀活动走向更规范、更理性、更符合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的轨道上来。

祭祀;文化内涵;问题

儒家文化的祭祀传统,有祭天地(神)与祭祖宗(鬼)两类,亦即所谓“别事天神与人鬼也”(《礼记·郊特牲》)。祭天地与祀祖宗,最先都是缘于原始宗教仪式,“原始人虔诚于神灵,他们总是将自己的智慧、技艺和劳作的收获视为神灵的恩赐,甚至将自己的智慧本身也认为是神灵所赐[1]。”儒家文化认为:“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礼记·郊特牲》)。祭天传统的真正思维是在终极回溯中得人和天地万物的本源之道,或进入本源一体、人神沟通、上下交灵的精神境界。古代在祭天祀地礼仪上的政治含义,我们今天不再取“君权神授“之义,而取每个人在精神上面对神性的上天时,从天而“得”(德)的本分正当、神圣性和“成己”的使命精神,并对上天的“好生之德“和天道秩序带给人的和平与福址表达感谢。我们现在要追求内含上的精致,而不是同一意义中礼仪环节的繁杂(“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礼记·祭义》),做到每一环节和形式都有精神上的深义,礼仪活动应当象“诗歌”那样精练,不要搞成“散文”。

祭祀祖先是作为人的经验来源因素在返本得道的思维中获得精神意义,它不同于祭天礼仪。对人的祭祀可以考虑从情感的缅怀和纪念中表达感恩和“不忘本“的意思,对有功德的人可以表达铭记、传扬、学习和告慰逝者的这类意思,后面这一点可以与电子功德碑的制度联系起来。这是一种既可鼓励活着的人去建立功德成就,也可以为死者留下永恒的纪录而万古流芳。

清明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习俗,可以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它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祭祀的本意是为了表达追思之情。那种互相攀比讲究排场、粗俗愚昧甚至伤风败俗的祭祀行为,败坏社会风气,完全失去了寄托哀思的本意,不仅与传统美德相悖,也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格格不入。

当然,中国现在的祭祀活动,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由最先对天地神灵的敬畏,演化成对先祖情感的缅怀与纪念;由一种纯粹的宗教仪式,变化成为维系民族的精神纽带与促进人们和谐相处的重要因素。祭祀活动内涵的演变,体现着文明进步的时代要求,它可以在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旗帜下,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出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现在,国家将清明节正式定为法定节日,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尊重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民意的执政理念。很多地方的政府或个人,以及一些殡葬单位都会举办公祭活动。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助长本已轰轰烈烈的“公祭”之风。但怎样让此种活动进入更规范、更理性、更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却是我们学界或理论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怎么做?杂志、媒体都发表了很多真知灼见,值得深思。但是,我们往往是在“闭门思过”,大多没有进行系统的、科学的调查活动,往往拘于一孔之见、一面之词,很难让人看到事实的全局。

中国古代特别重视祭祀活动,是儒家“德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礼记·祭统》);《左传·成公十二年》:“国之大事,在祭与戎”,指国家以祭祀与军事为重;《周礼·天官·大府》:“邦都之赋,以待祭祀”,意即诸侯的贡纳,主要用于祭祀,说明祭祀是国家的大事。但是,中国的祭祀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体现在祭祀的对象上,重人事而轻神灵,对神灵是敬而畏之,没有西方人那种为神灵献身的宗教精神。中国人会祭五谷神、祭人文始祖、祭家族的列祖列宗,但一般普通人很少祭太阳神、风神、雷神等(出现灾异时除外)。说到底,被祭祀的主体,仍然是人,不过,这里的“人”,应该是指人死后而没有消失的灵魂。人们认为,人之形体消失,但灵魂仍然存在。祭祀的产生与演变,也许都受到这种观念的制约。但中国的灵魂不死观念,主要着眼于活着的人,即逝者对生者人事活动的干预。子贡曾问孔子,人死后究竟有无知觉?孔子的回答很玄:我想说人死后有知觉,又怕孝子用妨碍活人生活的方法来厚葬逝者;我想说人死后无知觉,又怕不孝子孙弃亲不葬;究竟有没有,待你死后,自然就知道了(《说苑·辨物》)。由此至少可以看出孔子两个方面的意思:一、人死后有没有灵魂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它对活着的人的影响;二、对待逝者应该采取恰当的方式(既不厚葬,也非不葬)。这种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方式,也必然影响到祭祀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中国的祭祀可以说是一种剥离了宗教的仪式行为。祭祀的目的,主要是追念始祖大德、先圣先贤、列祖列宗、社会贤达等的美德和功劳,宣示孝道,或是弘扬某种精神,并以此激励生者。

除开古代国家特有的祭祀活动(如祭天、封禅等),一般情况下祭祀可以分为“家祭”和“公祭”。家祭是家属祭祀先人,中华民族的家祭,在宗法制社会里尤显重要,但进入现代社会后,家祭的时间、地点、规模等,都具有更多民间文化的意味。公祭则是由公众团体(如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团体、单位)等组成筹备执行委员会,组织祭祀某些特定的人。根据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公祭对象主要有以下六类:

(一)人文始祖,如黄帝(陕西黄陵县)、炎帝(湖南炎陵县)、伏羲(甘肃天水)等。

(二)历史文化名人,如孔子(山东曲阜)、包公(安徽合肥)。

(三)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集体或个人,如公祭抗日烈士(湖南南岳忠烈祠);公祭2003年11月衡阳大火中英勇牺牲的消防官兵;公祭2006年暑假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现代优秀大学生李春华。

(四)社会贤达名望,如公祭2006年逝世的香港商界领袖霍英东、中国优秀相声演员马季等。

(五)某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人士,如对某集团作出重大贡献的某人进行公祭等。

(六)对一般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个人也可以进行公祭。

上述祭祀活动,可以说是对于逝者一种情感的缅怀和纪念,以及人伦关系在情感上的延续,有时,又是一种敦教化顺人伦的政治伦理需要,即所谓“慎终追远,民德归厚”。

最近几年来,随着传统文化的升温,各地刮起了一场不小的“公祭风”。一场场公祭大典在全国许多地方鸣锣开场,从每年陕西、湖南的祭黄帝、炎帝与山东曲阜的祭孔,到地方上的祭屈原、李白、关公、包公;从庆祝“中华母亲女娲诞辰”,到“诸葛亮出山1800周年纪念”,诞辰祭、逝世祭、出山也祭,从三皇五帝到三教九流,不一而足。一时间,一些历史文化名人甚至神话传说中的人物都成了“香饽饽”,有时多个地方争相抢着祭奠同一人物。这些公祭活动有什么共同的特点?为什么这么热?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一)公祭的目的多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让人感觉既不是发扬传统文化,也无益于促进地方经济。在这场“公祭风”中,提得最多的就是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说穿了就是借“文化”的幌子,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也无可厚非。但关键要看搭什么台,唱什么戏。解放前,在民族存亡的紧要关头,国共两党多次组织过大规模的祭祀黄帝活动,毛主席还亲自撰写过祭文,其重大意义在于昭示中华民族各族人民,在国难当头面前,是不甘忍受外来侵略和压迫的,表明要把侵略者赶出中国神圣国土的坚强决心。今天我们仍然每年都举办这样的祭祀黄帝和炎帝的活动,这既是对中华民族辉煌历史的认同,也是全体炎黄子孙的一种自我文化认同。每逢清明时节,祭扫黄帝陵,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庄严典礼。诸如此类的祭祀活动,其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但是,我们发现,现在走在公祭活动“前列”的地方,往往经济发展都相对滞后,与其说是通过祭祀缅怀先祖,倒不如说是仓促开打文化牌,希冀通过声势浩大的公祭活动扩大影响,吸引投资。这些地方财政本不宽裕,却动辄拿出巨资,去树一个可能跟当地文化八竿子打不着的“祖先”或“偶像”的牌位。而且,一些县市之间还相互攀比,“前赴后继”,竞相上马,你那里建“全国第一”,我这里就建个“亚洲第一”,甚至“世界第一”。然而,最后拉动当地经济发展,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又有几个?其中,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又知多少?

文化的“高台”搭得太离谱,经济的“大戏”肯定也没法唱好,还会制造虚假的文化记忆,糟蹋了文化。最终,这些活动往往沦落成一次次劳民伤财的竞赛:比“面子”,赛“政绩”。如此盲目、一窝蜂地乱搭“文化台”,对人民群众与子孙后代是不负责任的。

(二)祭祀活动的内容多是“不伦不类”,难登大雅之堂,迷信化、娱乐化的倾向比较突出。祭祀仪式在我国古代具有非常深厚的内涵,陈戌国先生《中国礼制史》有至为繁复的考证与论述,仅就周代祭祀先王的礼仪程序来看,内容也是非等闲人能了解得了的[2]。当然我们现在要真正恢复古礼既不必要,也不可行。朱熹说过:“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古礼繁缛,后人于礼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礼,亦恐情文不相称,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礼中删修,令有节文、制数、等威足矣”、“使圣贤用礼,必不一切从古礼,疑只是以古礼减杀,从今世俗之礼,令稍加防范节文,不至太简而已[3]。”这些话语出自古代道学先生之口,确为通达警策之言。“繁缛”须减,“不至太简”,这是两方面的意思,亦即“过犹不及”之义。但是现在很多地方的祭祀活动,确乎文化内涵不深,难以让人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染和熏陶;格调不高,装神弄鬼搞迷信,或是请一些娱乐明星来走走场子,有违祭义之本;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往往使人兴味索然。这些现象,实际上体现的是一个组织或一个民族的综合素质与精神面貌。铭德追远,齐风正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我们的传统文化,这是建设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精神性的因素。

(三)从举办者来说,往往是从民间运作到官方策划、组织、举办,最后祭奠活动一步一步地过渡到“官办”,并且相对于官办来说,最初的民办祭祀活动往往更具有文化底蕴,更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

现在很多地方的祭祀活动,都成了官方活动,有些人还刻意旗帜鲜明地宣称是“官方公祭”,生怕别人不明白其伟大的“政治意义”。祭祀时,往往是地方行政长官作主持、读祭文。而且还形成了攀比之风,不仅要搞成“官方公祭”,还要比谁的排场大,谁的气势宏,主祭人、来宾中谁的官衔高;还要比谁能创造划时代、破纪录的意义,于是乎,“建国以来”、“XXX年代以来”、“省级规格”、“国家级规格”、“首次公祭”等字眼格外醒目,可谓煞费苦心。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就是集中一些科研力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公祭现状调查,从调查中得出结论,建立起规范化、可操作的祭祀议程,使我们不至于在无知或偏见中对待我们的祭祀文化。

注释:

[1]王夫子.殡葬文化学[M].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48.

[2]陈戌国.中国礼制史·先秦卷[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149.

[3]黎靖德.朱子语类卷第八十四[M].中华书局,1986.

[1]陈戌国.中国礼制史·先秦卷[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

[2]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第八十四[M].中华书局,1986.

[3]王夫子.殡葬文化学[M].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

D632.9

A

1671-5136(2010)02-0026-03

2010-04-25

郭灿辉 (1971—)男,湖南益阳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殡仪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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