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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教育实践性研究
——以重庆市巴南区为例

2010-03-08孜,李

关键词:儿童农村学校

李 孜,李 燕

(重庆工商大学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重庆 400067)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伴随各种技术与制度的创新,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以此,农民工大量形成[1]。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但是,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及其生活保障缺乏、经济基础不稳定等多方面原因致使广大农民工在城市难以落地生根,更无法将其子女带在身边,从而形成一大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的问题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逐渐引起社会的重视,而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则是在2004年,中国各主要媒体都开始报道他们在学业、生活及性格培养等方面面临着困难和问题[2]。

目前从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教育局的统计口径来看,均未有直接有关留守儿童的统计数据,也没有太多的相关信息来说明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状况[3]。中国人民大学段成荣教授等人关于《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4],利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0.95‰抽样数据,通过对留守儿童家庭的定义和分类,计算出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8.05%,并利用全国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14岁及以下儿童总量为28452.76万人,推算出全国留守儿童数量为2290.45万人。而据全国妇联统计[5],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且集中分布在中西部人口大省。

本文选取重庆市巴南区农村两所学校:清溪小学和先华中学进行实证研究。巴南区位于重庆主城南部,2007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约87.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59.15万人,比重高达67.8%[6][7]。本次调研所选择的两校共有在校学生682人,其中留守儿童427人,占总学生比例62.6%。

二、研究对象及方法

1.留守儿童概念

本研究在采纳叶敬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定义的基础上,将留守儿童确定为: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父母单方或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未满18周岁的人)[3]。全国妇联又根据年龄将儿童划分为三个部分:幼儿(0~5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6~14周岁)和大龄儿童(15~17周岁)[5]。

2.研究对象

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为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先华中学和清溪中心小学两所学校留守儿童。由于幼儿缺乏行为能力,大龄儿童又多在外读书,所以本文所提及的留守儿童均为义务教育阶段和稍大年龄的儿童,即6~16周岁的儿童。

3.研究方法

结合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的方式,2008年6月,课题组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先华中学和清溪中心小学两所学校的部分老师及学生作了问卷调查和半结构访问,同时走访了部分监护人。问卷调查共进行三次:第一次针对清溪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和先华中学所有学生进行“留守儿童总数及家庭结构类型”问卷调查,下发问卷681份,回收681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第二次是在第一次的基础上,从427名留守儿童中随机抽取留守儿童填写“留守儿童调查问卷”表,下发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第三次则是针对两校班主任填答“留守儿童现状调查问卷”表,下发问卷15份,回收13份,回收率86.67%,有效率86.67%。

本文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留守儿童日常生活状况、学习问题、情感问题、心理状况以及道德行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从社会、学校、家庭以及留守儿童自身等多方面提出应对措施。

三、研究结果

1.两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1)两所学校留守儿童数量

据校方提供的在校学生统计资料,两所学校共有学生681人(小学385人;中学296人)。两校留守儿童数量详情见表1。

表1 两所学校留守儿童数量

表2 两所学校留守儿童家庭结构分布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两校共有留守儿童427人(小学:244人;中学:183人),占学生总数的63%,其中小学比例为63%,中学比例为62%,小学和中学留守儿童比例基本持平。问卷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女孩的比例略高于男孩。

(2)两校留守儿童家庭结构情况

参考全国妇联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根据不同监护类型将留守儿童家庭结构划分为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和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两大类共7小类。所调查两校留守儿童家庭结构分布详情见表2。

考虑低年龄组学生自身行为能力的限制,本研究问卷调查只对两校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585名儿童进行。两校各年级人数基本情况如下:清溪小学三年级两个班,87人;四年级一个班,52人;五年级两个班,77人;六年级两个班,73人;合计289人;先华中学初一至初三年级均有两个班,分别有110人,107人,79人,合计296人。

由表2可以看出,本次调查的留守儿童共计358人,占符合研究条件的两校儿童数量的62%。所调查的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占37%,父母双方均外出高达63%。留守儿童大多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即隔代家庭结构)的比例为57%,其次为母亲单独监管,占到23%,并远远高于父亲单独监管的比例(为7%)。

2.两校留守儿童成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两校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留守儿童中随机抽样选取100名留守儿童填写《留守儿童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巴南区两校留守儿童的父母打工地点呈集中趋势,多集中在其户籍所在地中心城市——重庆主城区(占79%)。这一现象与重庆市农民工流动方向十分吻合。问卷调查中所反映的留守儿童成长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留守儿童生活情况

问卷调查显示,94%的留守儿童表示想留在父母身边与他们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时有77%的留守儿童表现出有烦恼,其中30%的留守儿童认为生活烦恼来源于家庭,27%来源于学习,20%来源于同学。进一步对他们的生活希望进行调查,35%的留守儿童在生活上希望能得到学校和父母的关怀,38%的留守儿童希望父母在外可以平安、健康。换一个角度思考也更表明留守儿童平时感受不到或很少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父母的关爱,他们对在外打工的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忧虑(见图1)。

图1 留守儿童生活中的希望

总体来说,本次调查的留守儿童对于自己目前所处的学习与生活状况觉得满意的占52%,而有22%的儿童觉得还凑合,26%的儿童对目前生活状况不满意,他们想要改变但又无可奈何,尤其是父母双方外出由祖辈监管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堪忧。

(2)留守儿童学习教育情况

问卷调查发现,学习上有67%的留守儿童认为读书是为满足自己需要,但仍有高达33%的留守儿童认为学习是别人强迫,并非自觉学习,“读书无用论”的情绪在一部分留守儿童中存在。例如有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的父母没有文化却照样天南海北的做生意、挣钱,认为自己将来会像父母一样能挣钱,现在学习好坏无关紧要,于是出现从不想学到厌学、逃学,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的现象。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留守儿童对学习缺乏热情,进取性、自觉性不强,作业不能按时完成,应付了事,学习成绩普遍较差。调查显示,有40.68%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43.25%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中等偏下,12.73%的学习成绩较好,仅有3.34%的学习成绩优秀。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多处于中下水平,给老师带来的麻烦也明显多于其他非留守儿童。

同时,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大大减少,甚至完全减除了,使孩子在学习方面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状况,“学好了没人夸,学坏了也无人骂”。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和教育关注较少,导致家庭教育滞后于留守儿童的成长需求。结合前面调查结果,57%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的,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只有母亲在家的家庭由于母亲承担了一家全部的生计,也很少有时间去关注和督导孩子的学习。因此进一步调查留守儿童在学习上的迫切需求,统计结果显示,48%的留守儿童希望在学习上得到更多的指点和辅导,例如他们更希望得到父母、教师等多途径的辅导和同学的帮助,27%的留守儿童还希望自己学习成绩优异,以此为父母争光(见表3)。

表3 留守儿童学习上的期望

(3)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

客户个人未来的信用情况只有逾期和未逾期两种情况,目标变量值y与其影响因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映射关系。SVM能够利用核函数将原始数据映射到高维特征空间,在高维特征空间中寻求最优划分超平面,使两侧距平面最近的两类样本之间的距离γ最大化,从而预测客户未来是否逾期。

问卷分析显示,58%的留守儿童半年及其以上时间才与其父母联系,有近1/4的留守儿童家长1年甚至1年以上才回家一次。由于长期的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甚至是他人监护、无人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像其他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家长也不能随时了解、把握孩子的心理、思想变化。这种亲情的缺失使孩子变得孤僻、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8]。调查中了解到,有一女孩原本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父母外出后,心中的话没有人倾听,苦恼、忧愁没有人化解,渐渐变得孤僻、脆弱,把自己隔绝在同学之外,不愿与人交流,整日沉默寡言,一点小事,一点小挫折都经受不起,受到委屈,就把自己反锁在屋里,一天不出来。专家认为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且人际交往能力也较差。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3%的留守儿童能在家里来了陌生客人时主动热情招呼,却有57%的被动接受或者不予理睬,甚至躲避。当他们受到委屈时,只有51%的人会为自己辩解,而49%的人独自生闷气或者与人争吵。18%的儿童认为社会不公,前途昏暗,21%的儿童认为如果得到政府帮助,生活会好一些,有33%的留守儿童想要通过努力学习来改变自己目前的生活经济情况。

另一方面,调查还发现在留守儿童中,放纵溺爱型家长的比例比其他儿童中的比例要高得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会管,外出父母则管不到,留守学生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由于部分父母们长期在外,无法亲自照顾子女,大多靠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而且联系与沟通的时间、频率也不定,由此产生负疚感,于是采取金钱、物质的方式进行补偿,使得留守儿童拥有零花钱的数量增加,使用自由度提高,极易养成孩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互相攀比、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并直接导致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产生。

总的来说,这些留守儿童对自己的生活、经济现状并不满意,但又缺乏其他改变的途径。留守儿童中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人格扭曲等隐患。留守儿童更多地表现出寄希望于读书和政府帮助来改变生活,他们更希望得到社会公平的对待。

(4)留守儿童健康及其健康教育情况

半结构式访谈结果表明,留守儿童患病的时候,往往因为农村卫生条件的薄弱或家庭经济能力较差,很少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甚至由于监护人的疏忽,出现病情发现不及时、延误治疗等现象。此次调查中了解到,当地一名15岁的留守男孩,休学在家,独住,由相邻住的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去年小学六年级的他在学校体育课上打篮球摔伤,膝盖部位留有淤血,由于没有及时发现治疗,后来病情恶化不得不选择了手术,而术后又由于缺乏科学的照顾,伤口一直感染,持续到今年,最后医生决定截肢,从此只能一条腿走路。调查中还发现,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事故也频频发生,例如留守儿童溺水身亡事故每年皆有发生。通过对老师和监护人的访谈发现,他们普遍认为留守儿童还面临许多安全隐患,他们担心留守儿童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上父母不在身边没有直接的关爱与监护,很可能会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而且有时受到侵害后由于没有倾诉的亲人,导致后果往往不易被早期发现。现实社会中“留守儿童”男性多会成为人贩子注意的目标,而女性儿童多受到人身的侵害。

问卷调查显示,有57%的留守儿童对青春期性知识教育完全不了解;进一步调查发现,有78%留守儿童不知道男生生殖器官发育成熟的标志,有74%的留守儿童不知道女生生殖器官发育成熟的标志;58%的留守儿童表示出现遗精或月经时,自己会慌乱、紧张;同时,42%的留守儿童很需要父母或老师主动来指导自己与异性交往,35%的留守儿童想要主动向他们询问与异性交往的有关知识。据老师介绍,由于缺乏青春期教育,面对身体发育变化而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导致少女怀孕的悲剧在留守儿童中时有发生。

3.两校留守儿童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留守儿童暴露出的许多问题是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制度原因

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农村成千上万的年轻父母离开土地而去城市打工挣钱,由于这些流动的父母在城市的生活不稳定、经济较为拮据,致使大部分外出务工父母无法将孩子带出共同生活。同时,从渊源上讲,户籍制度把公民分成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分治,这种制度也使得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必须缴纳过高的城市生活费、借读费及其他教育支出,这些专门面向农民工子女收取的不合理收费使得农民工子女对进城上学望而却步。

(2)政府和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欠缺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体现出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但政府往往是代表一定社会群体利益或自身利益需求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加上我国又是以经济完成指标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尺度,这就更使得地方官员片面地强调经济的发展,在多数场合政府更加注重效率,而忽视了政府作为社会公正的代表,忽视了政府作为弱势群体利益保障者的角色。因此,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边缘化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只要在不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其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是很难影响到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表现在政府部门在处理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上更倾向于选择行政不作为,任其发展的态度[9],政府缺乏相应的社会政策将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加以明确化和规范化。同时,民间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又比较弱小,还不能在政府缺位的情况下担当起社会责任。而社会媒体虽大力号召“关爱留守儿童”,但各界的“关爱”也仅停留于表面的形式上,很少有实际行动。而所谓的“照顾”也就是每年象征性选择小部分留守儿童家庭送一些礼物,根本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3)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有限

我国的义务教育学校由于学生多、教学任务重、应试观念比较重,尤其是农村社会教育薄弱,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陈旧,严重影响了学生们的身心健康。有的班级人数较多,教师没有精力,心有余力不足,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在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对那些有问题的留守儿童难以管理。再加上留守儿童特殊群体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没引起重视或缺乏有效的措施,很难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有时学校在教育管理无效时,干脆放任不管,听之任之,只要在校不出问题,一推了之,更有甚者鼓励“问题儿童”结束学校生活,眼不见心不烦,致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严重脱节。而且每周周一至周五,学生在校可由学校或老师管理,但是一到双休日,老师就鞭长莫及。

(4)家庭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意识淡薄

家庭温暖的缺失使留守儿童在性格、心理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变异,他们难于融入正常的同龄人群体。由于父辈或祖辈监护人自身缺乏文化修养,没有注意到家庭教育对留守儿童的影响力。在一次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对话中,有位监护人这样说道:“家长只管孩子的穿衣吃饭,教育是学校教师的事,孩子交给学校,由学校管,我们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这位家长的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家长的看法。他们在照顾留守儿童时,只关注其吃饭穿衣,忽略了心理健康与行为引导的重要性,长期放任、纵容孩子,导致其性格心理扭曲,行为发生偏差,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留守儿童的其他关系人对他们虽有同情或监管的义务,但却又因自身家庭的负担和亲缘关系的深浅不同而无可奈何。

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一次涅槃,关注留守儿童,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全社会无法回避的紧迫任务。

1.政府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立法和关注

首先,应逐步取消户籍管理制度,完善身份证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方便外出农民工子女就地上学。政府应为留守儿童进城上学制定优惠政策,让孩子跟着外出打工的父母就学,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切实的市民待遇,让其子女享有平等教育的机会[10]。

其次,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村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和城乡融合,有利于用小城区这个发展极去带动广大农村的发展。从客观上讲,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也就从根本上减少了留守儿童的产生,而农村的繁荣发展也客观上牵制了农民工进行流动的动力。

此外,各级政府应更新观念,加大对留守儿童各类问题的立法保护。政府要改革公共官员政绩考核制度,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要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制定留守儿童福利政策并采取法律手段保障政策的实施,把留守儿童福利作为社会福利的一部分,为他们提供现金、实物、社会服务和教育培训等帮助,尤其应立法解决生活在贫困家庭的儿童其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各种保障问题。政府还应大力发展留守儿童福利事业,借鉴其他福利机构管理模式,建立留守儿童福利机构,使留守儿童得到全社会的关心与照顾[10]。

最后,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尤其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由政府协调组织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坚持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净化环境,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有利于他们身心发展的社会氛围。同时,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充分引导和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大其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参与程度。

2.学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首先,学校加强教育就必须加大政府对学校的投入,政府应合理配备城乡教育资源。第一,国家财政在教育方面的支出应适当向农村倾斜,为乡村学校添置必要的现代化硬件设施,同时以政策优惠或经济补贴的形式吸引高素质教育人才加入农村教育的行列;第二,政府应在农村建立寄宿制学校,寄宿制学校可以解决留守儿童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解除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在吸引和接收更多农村留守儿童的同时,可以相对减少进城流动儿童的数量,从而减轻城市教育的压力。但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县市政府财政困难,难以承受寄宿学校的财政投入,需要国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创造条件,切实解决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不足问题,改善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环境,并单独配备生活老师,统一管理留守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难以全面建立寄宿学校的状况下,也可采取多渠道投资方式举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乐园”等,让留守儿童离校不离教,离校不离管。第三,城市应取消面向农民工子女收取的不合理收费。面向农民工所收取的借读费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性的规定,违背了公平教育的原则,加上农民工本身是一批经济收入比较低下的社会群体,过高的借读费及教育支出使农民工难以承受,因此探索取消面向农民工子女收取的不合理收费,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财政供给制度来合理分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成本。

其次,应发挥农村社区教育功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社会监护体系。社区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社区居民的教化过程,其中也包括对青少年的教育。但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很少或没有相关的少年儿童的社区教育组织,使得农村少年儿童的教育与成长发展在社区教育这一块尚处于真空之中。因此,政府有责任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区环境,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社会监护体系。

最后,应完善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监管体系。第一,学校应建立留守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和监护人档案。档案可采取实名制,详细记载留守学生及家长和监护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方便老师了解其家庭背景、生活状况,有助于研究他们的行为习惯、性格心理等。第二,开展班主任或专门指定老师与留守学生以及他们身边的同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谈话交流活动,了解他们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做好书面记录,全面掌握留守学生信息,随时应对留守学生的突发状况。第三,联合电信部门,开展主动与留守学生家长联系的有效渠道,如为留守学生、老师与家长开辟“绿色电话通道”,通过短信的方式使三方保持信息畅通,做到学生、家长、学校老师“三位一体”。第四,学校开设针对留守儿童心理教育的课程,解决他们心理上的困惑,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同时保持老师与学生“亦师亦友”的亲密关系,让留守儿童,尤其是让寄宿的留守学生感受到来自学校的关爱。第五,学校组织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如组织同学为留守儿童过生日、组织留守儿童一起参加聚会活动等),凝聚留守儿童团体的力量,让他们更多感染学校大家庭的氛围。

3.家庭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

家庭和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是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具有不可替代性。家庭教育方法不单是我国主要的家庭问题,对农村留守儿童来说更是如此。目前这方面工作虽然主要是妇联和教育部门在处理,但也局限于城市地区,在农村的亲子教育还是个空白。

首先,要让家长知道如何科学教育和关心留守儿童,就应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自身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监护责任意识。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应加强对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和家教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可将家庭教育知识纳入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内容,转变其教育观念,使其从注重传统的课本学习转变为真正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和道德品质的全面发展。

其次,应提倡父母尽可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鼓励外出务工的父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把孩子接到务工地区上学,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无法把孩子接到身边的,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寻找确定孩子的最佳监护人并和孩子的老师保持定期交流。尽最大可能降低母亲外出务工的比例。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管是照顾孩子饮食起居,还是教育孩子,母亲更有优势。

最后,应提倡父母要争取尽量多的时间与孩子沟通,走进孩子心灵深处,尽力满足孩子渴望父母关怀和爱护的心理需求。父母一方在外务工,留守家中的另一方应承担起这一责任,平时主动联系另一方家长,多与孩子交流。双方均在外务工的家长则要主动加强与其他监护人以及与学校老师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近期情况,对孩子的成功加以鼓励,失误加以正确的引导。在外的家长或监护人也还可以为孩子制定“亲子交流时间表”,提醒他们定期给家长写信、打电话,甚至发短信、写邮件、聊QQ等,增进双方感情,满足其情感需求。

4.加强留守儿童的自我教育和引导

鼓励留守儿童多看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书籍,多与身边的亲戚、朋友、老师、朋友沟通。还可以鼓励他们组建“留守儿童互助小组”,以他们的知识基础、兴趣爱好、学习能力合理搭配,选出组长,组织平时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小组成员间做到相互友爱,坦诚相见,民主平等,养成健康文明的合作互助意识[11]。培养他们以集体的形式参加社会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最终帮助留守儿童树立起自信心和自尊心,促进他们正确面对一切困难,通过不断完善自己,做生活中的强者。

总之,留守儿童问题的妥善解决,不仅有利于我国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我国义务教育的落实,有利于城乡教育质量的提高,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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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福林,段成荣.留守儿童研究综述[J].人口学刊,2006(3).

[3] 叶敬忠,詹姆斯·莫瑞.关注留守儿童:中国中西部农村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的影响[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9.

[4] 段成荣,周福林.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8,32(3).

[5] 全国妇联.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J].中国妇运,2008(6).

[6] 重庆市妇联.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修改稿)[R].2007:11.

[7]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2007年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bn.gov.cv/showinfo.asp

[8] 重庆晨报.百万留守儿童多数性格孤僻[N].2008-07-30.

[9] 叶敬忠.中国留守儿童现状调查[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005.

[10] 黄小娜,吴静,彭安娜,李孜,戚小兵,石淑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不可忽视弱势人群[J].医学与社会,2005(2).

[11] 吴家凤.农村留守儿童村寨管理[J].管理经纬,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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