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治淮60年十件大事
2010-02-13
中国水利 2010年21期
关键词:工程
新中国治淮60年十件大事
1
1950年10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1950年夏季淮河发生严重水灾,毛泽东主席连续4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治理淮河。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领导下,同年8月政务院召开第一次治淮会议,作出治理淮河的决定,制定“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淮河成为新中国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治淮也成为新中国大规模治水事业的开端。
2
1951年5月,毛泽东主席发出 “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是年5月,由邵力子任团长的中央治淮视察团,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锦旗,分别授予淮委及河南、安徽、江苏三省治淮机构,并发表《告淮河流域同胞书》。在毛泽东主席的伟大号召指引下,掀起了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治淮高潮。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的三代领导人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淮河治理工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这是推动淮河治理的根本保证。
3
1950年11月6日,新中国治淮机构治淮委员会在蚌埠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以原淮河水利工程总局为基础,成立治淮委员会,由华东、中南两军政委员会及有关省、区人民政府指派代表参加,统一领导治淮工作,曾山任第一任主任。1958年7月治淮委员会撤销,1977年5月在国务院治淮规划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恢复治淮委员会,1990年2月治淮委员会更名为淮河水利委员会。
4
1991年江淮发生大水,9月国务院召开治淮治太会议,11月国务院作出 《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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