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强化监督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2010-02-13四川省水利厅
中国水利 2010年9期
四川省水利厅
一、项目公示与群众参与相结合
四川省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力推行“参与式”方式,项目实施前须经80%以上的受益户同意,由群众自愿提出申请,承诺投入比例,参与方案选择、施工监督、工程验收和运行管理。在下达投资计划时,均在省、市、县各级主要媒体上对项目进行公示,保证村一级干部能够了解资金计划的安排情况。项目实施点要求立牌公示工程投资、补助额度、受益范围、解决类型和人数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督办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四川省委、政府的“民生工程”之一,连年纳入政府一级督办目标,由省政府对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进行绩效管理,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省水利厅也出台了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不少市、县也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考评情况作为干部提拔考核与绩效工资测算的重要依据。2010年,省政府在原有考评办法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群众测评内容,其比重占到了20%。
三、专业审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项目实施前邀请审计、监察、财政、税务、银行、物价等部门提前介入,借助外力帮助深入、全面、系统地查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预防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增强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免疫能力”。同时,加强自我展示和媒体宣传,全面提升行业形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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