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水质监测网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2010-02-13陕西省水利厅
中国水利 2010年9期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陕西城乡供水统管的有利条件,在所有县(区)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为单元的全省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网络。
一、做好规划,行政推动
2006年以来,全省农村饮水工程执行一本规划,并由省政府批准下发。在《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依托县自来水公司水质监测现有设施和人员,在全省所有县区建立101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监测中心规划总投资2 0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 535万元。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考核。截至目前,建成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80处,其余21处将在2010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精心实施,保证质量
一是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化验指标。根据陕西省水质特点和省财政的实际情况,经与有关专家研究确定,每个水质监测中心配备能够满足检测21项指标的水质监测设备和仪器,以及水质监测取样车一辆。二是加强建设方案指导。联合省财政厅下达建设计划,各县根据计划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查批复后,开始建设工作。三是把好验收关。水质监测中心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建成后由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以及市县水利、财政部门,聘请专家组成验收小组,逐一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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