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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2010-02-13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0年23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用地住房

温家宝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新华社)

住房城乡建设部: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对既有建筑的改、扩建项目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的发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对既有建筑的改、扩建项目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挂牌督办;三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仇保兴:中国的城镇水务市场潜力巨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在江苏无锡会见了参加第五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与技术设备博览会的国内外代表团。

在会见以坂本浩介先生为首的日本代表团时,仇保兴介绍了中国城镇水务发展的现状和前景,指出中国的城镇水务市场潜力巨大,未来仅建制镇级的污水厂建设数量就数以万计。对于日本政府和水行业在中国汶川地震救灾和重建期间提供应急水设备等方面的援助,仇保兴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待中日双方的水行业加强合作和交流。

仇保兴会见了国际水协荣誉主席David Garman,对Garman参加本次水大会表示欢迎,并邀请国际水协新任主席参加今后的水大会。仇保兴指出,中国的城镇供排水、水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将积极应对这些挑战,并希望在此过程中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他认为,中国的城镇水务事业在“十一五”期间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将在“十二五”期间获得更大的发展。(新华社)

两部门联手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1月15日就加强《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实施监管,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通知明确指出,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通知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机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境外机构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改委:“十二五”有望开征环保税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研究征收环保税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有望开征。此外碳税还在继续研究。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回答记者关于开征环保税和碳税的问题时说,在“十二五”期间,会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的目标。解振华介绍,现在已经在天津、北京、上海和一些地方,探索开展碳交易,“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可能会走得快一些”。

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关于中国政府对外界承诺,在2020年要将国内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40%~45%,为完成这个挑战性的目标,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时,解振华表示,现在国家已经确定在五省、八市进行低碳发展的试点。在好的规划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出台相配套的鼓励性的经济政策,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配之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和确保目标的实现。(新华社)

国土部将修定农村土地整治政策

11月11日,国土部召开会议称,将立即着手修改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在11月11日召开的国土部会议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总体形势和方向是正确的,但将立即着手修改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明确提出在实施过程中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需要注意什么;其次,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尽快投入使用信息监管系统,并提早准备配套政策。

同时,国土部也将立即启动面上调研和典型调研工作,全面掌握了解动态。

审计署公告19省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结果

11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审计署关于《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7年至2009年,19个省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038.8亿元,获得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4.43亿元。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48.6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25亿元,占14.99%;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296.79亿元,占66.15%;地方各级财政安排52.47亿元,占11.70%;其他渠道筹集32.14亿元,占7.16%。发生廉租住房保障支出219.11亿元,至2009年底滚存结余277.97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19个省市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2007年的88.6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42.26亿元,增长6.25倍;保障总户数由69.03万户增加到246.93万户,增长2.58倍;至2009年底,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华社)

三部委:土地出让净收益可用于发展公租房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三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允许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利用贷款贴息引导社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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