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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阶层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

2009-12-30肖新莲

财经界·下旬刊 2009年5期
关键词:所得额临界点筹划

肖新莲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与工薪阶层最为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越来越多,虽然员工能够理解企业的代扣代缴行为,但仍然抱怨缴税多。降低了实际收入水平,员工经常问为何企业不做个税的筹划呢。

关键词:工薪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

所谓税收筹划,其实就是增加扣除费用,合理安排税务临界点,以期达到合理少纳税的目的。税收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也就是提前做好准备,如果等到所有结果都出来了,再去想办法减少个税就比较困难了。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1)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2)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3)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4)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收入形式的避税方法。

一、降低工资的名义收入,实行工资收人福利化、实物化、费用化

由于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相应提高。因此。降低名义收入可以节税,但并不是说要减少收入,员工获得的实际收入是不变的,只是用福利或费用形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

企业为职工提高福利的途径通常有以下几种:(1)为职工提供交通便利。如免费接送职工上下班;(2)为职工提供免费午餐;(3)提供教育福利,如为职工提供培训机会,为职工子女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4)增加公共服务(浴室、理发)等等。以上这些项目,虽然没有增加职工的名义工资,但却实实在在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又减少了纳税支出。

个人认为,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大公司及人数较多的企业。

二、寻找税收临界点

税收临界点,是税法中规定的一些标准,包括一定的比例和数额。当销售额或应纳税额或费用支出超过一定标准时,应该全额纳税或按更高的税率纳税,从而使纳税人的税负大幅度上升。为了降低税负,当碰到税收临界点时,一般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从而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

如某单位发放薪金,某员工的年收入为72000元(已扣除可抵减项目),发放方式有

1)每月发放5000元,年终发放12000元。

2)每月发放6000元

3)每月发放5000元,每季度发放3000元季度奖。

4)每月发放4000元。年终奖发24000元

5)每月发放3500元,年终奖发30000元

我们来看看该员工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第一种发放方式:税后实得=70000-8675=61326元

2)第二种发放方式:税后实得=70000-9900=60100元

3)第三种发放方式:税后实得=70000-10525=59475元

4)第四种发放方式:税后实得=70000-8075=61925元

5)第五种发放方式:税后实得=70000-9175=60825元

从上述计算可看出,第一种和第四种发放方法较优,是因为有税负I临界点5000元和24000元(月均2000元),由此可见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因所适用的税率不同而造成税负不同。

这种情况下,在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上,主要是寻找税负临界点,合法少纳税,不妨将应发年终奖与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结合起来,其差额通过当月工资补齐,就可以达到节约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企业事先预测职工的年收入,然后根据年收入调整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做法属于合法筹划。

个人认为,预测年收入来进行筹划这种方法,适合员工人数不多的公司。

三、运用好“四金

2006年6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许多单位仍然按7%的较低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因此,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提高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

四、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充分利用

减少名义收入、降低一个纳税级次就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但并不是说就要减少收入,员工获得的实际收入还是不变的,只是把超过部分用费用发票代替,员工以报销方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员工用来报销的发票应以出租车票、少量通讯费用发票、住宿费用发票等为主,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即使调增也不超过限额比例的部分。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大量使用餐饮发票或者宣传费用发票,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多缴了企业所得税。那对企业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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