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温暖试航
2009-12-21卞瑞鹤李广明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9年11期
卞瑞鹤 李广明
新型农村社会保险试点的开展,标志着中国数亿农民从此将不再依靠儿女赡养,而是像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2009年6月24日,是一个注定会载入史册的日子,这一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本次试点中,确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回顾历史,农民社会保障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中的“短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展,使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在现实意义上开始进入到填补“短板”的全新阶段,它标志着中国数亿农民从此将不再完全依靠儿女赡养,而是能够像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根据民政部截至2005年底的数字,全国共有县级行政区划2862个。人社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截至2008年,全国有464个县开展了由地方财政支持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农民达到1168万人。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的试点,与上述试点的最大不同在于,中央财政将出资补贴农民养老。这意味着,中央财政首次对农民的养老承担责任。对于中国农民而言,这一政策的意义,堪与2006年正式取消延续了数千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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