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女杀人犯
2009-12-21刘永忠
通俗小说报 2009年12期
刘永忠
元旦那天早上,小芳的新婚丈夫二明突然死了。
小芳身着素装,头上系着一条孝带,平静地坐在丈夫的尸体旁。她没有哭,没掉一滴眼泪。她的面目也像二明一样的白,像二明一样的沉。她异常乏力地睁着那双本应是碧泼荡漾的而后来干涸了的呆滞的眼,久久地盯着二明的尸体。她,她解脱了……
(一)
小芳是通过二明的姐姐介绍,才和二明认识后结婚的。
小芳的父母都是1968年下乡插队的知青,后来她们被选调到当地的县城当了工人,在边疆彻底扎下了根,1970年小芳来到这个世界上。从小芳记事起,她就决心长大后,一定要改变家里的贫困面貌,要让爸爸妈妈将来过上好日子。
1986年,小芳十六岁那年,根据市政府有关“夫妻双方都是知青,并在当地安家落户的,可以调一名子女回原籍城市”的政策,小芳这个独生女,有幸回到了父母的原籍天津。当时,小芳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已经去世。小芳父母把她送回到天津后,虽然给小芳留下了一点生活费,但叔叔、伯伯、姨、舅舅等亲戚,有的是因家庭状况也不太好,有的根本就不念亲情,都不愿收留小芳这个异乡回来的累赘亲戚。爸爸妈妈几乎要给这些兄弟姐妹下跪,哭着央求他们暂时把小芳收留。最后,小芳的叔、伯、姨、舅们,勉强答应让小芳在他们几家轮流暂住,找到工作后,就马上搬走。
爸妈返回边疆后,孤独的小芳,就一周一换地在几家亲戚家轮流住。小芳每天生活在亲戚们的白眼下,连大气都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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