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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评《喧嚣与骚动》的主要艺术手法

2009-12-14

电影文学 2009年17期
关键词:艺术手法意识流

刘 洁

[摘要]《喧嚣与骚动》是威廉·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它填补了20世纪意识流小说创作中的某些空白,标志着美国意识流小说的正式崛起:它进一步发展了乔伊斯和伍尔夫的艺术风格,对英美现代主义文学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从叙述手法、意识流及“神话模式”的运用三方面评述了《喧嚣与骚动》。

[关键词]《喧嚣与骚动》;艺术手法;意识流

《喧嚣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1929)是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1897—1962)第一部成熟的作品。这部作品也是他花心血最多、自己最喜爱的一部作品,是他写的时候仅仅服从自己的创作冲动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一部作品。福克纳说过,他写的时候,只感到有一种“狂喜”,有一种“不可抑制地要把胸中激荡的一切倾泻到纸上去的感情。”(Faulkner:9)

《喧嚣与骚动》一经问世,便在西方评论界产生了不同的反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填补了20世纪意识流小说创作中的某些空白,标志着美国意识流小说的正式崛起;它进一步发展了乔伊斯和伍尔夫的艺术风格,对英美现代主义文学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一、小说的叙述手法

《喧嚣与骚动》这个题目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中的一段有名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嚣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William Shakespeare Vol8:386—387)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的杰弗逊镇。南北战争之后,随着奴隶制的解体,康普生家族分崩离析,家境每况愈下,康普先生整天闷闷不乐,借酒浇愁。他太太性格孤僻,郁郁寡欢,经常无病呻吟。康普生夫妇有四个孩子。长子昆丁曾在哈佛大学读书,他平日多愁善感,忧心忡忡,19岁时,便自杀身亡;次子杰生则阴险狡猾,冷酷无情,他利欲熏心,只想在家族的废墟上堆金积玉,独自崛起;幼子班吉精神失常,神志恍惚,整天胡思乱想,33岁时仅具有一个3岁孩子的智力;康普生的女儿凯蒂性格开放,向往独立,且具有反抗精神,但她轻浮浅薄,生活放荡。小说的四部分由康普生家的三个儿子班吉、昆丁和杰生以及作者轮流叙述。全书集中反映了4天中发生的事情。其中,第一、三、四部分所涉及的时间分别是1928年4月7日、6日和8日三天,而第二部分则叙述了1910年6月2日昆丁在自杀前的意识活动。作者通过四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物向读者展示了有关康普生家庭的一些零碎而又模糊的事件,其中包括圣诞节、班吉的生日、凯蒂的婚礼,祖母和康普生先生的去世、昆丁的自杀以及杰生的胡作非为等等。小说以作者通过女佣人迪尔西的视角对康普生家庭的衰败过程和杰弗逊镇的日常生活极为客观与冷静地叙述而告终。

《喧嚣与骚动》充分体现了福克纳在小说的时间安排和谋篇布局方面的艺术才华。首先,他采用了多角度叙述手法或称“对位式结构”。传统的小说家一般用“全能角度”亦即作家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角度来叙述,或是用第一人称亦即书中的主人公的口吻来叙述。小说写作发展在亨利·詹姆士与康拉德等人时,他们认为“全能角度”不可信,往往采用书中主人公以外的一个人物的眼睛观察,并用他(她)的话或思想来叙述。福克纳比他们又发展了一步,他分别用书中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如《我弥留之际》中)的角度,让每一个人讲自己这方面的故事。这种做法有点像发生了一件事后,新闻记者分别采访各个当事人与目击者,让他们自己对着录音机话筒讲自己的所见所闻。这样做显然比记者经过整理、选择后的第三者的叙述,更加真实可信,更加丰富生动。

在《喧嚣与骚动》中,福克纳让三兄弟,即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一篇自己的事,随后又以迪尔西为主人公,自己用“全能角度”“讲”剩下的故事。虽然四节的叙述者(或者主人公)出现的时间次序不规整(呈CABD的方式),但是他们所想所讲的事都是按正常时序而且是衔接得相当紧密的。美国作家康拉德·艾肯曾这样称赞这部小说的结构,他说:“这本小说有坚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要算福克纳全部作品中制作得最精美的一本,这是一本亨利·詹姆斯喜欢称为‘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这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

二、意识流手法

“意识流”是福克纳采用的另一手法。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也写人物的内心活动。“意识流”的不同之处在于:1,它们仿佛从人物头脑里涌流出来,直接被作者记录下来,而不用“他想”“他自忖”之类的引导语。总之,作者的身份是隐藏不见的。2,它们的跳跃性很强,从一个思想跳到另一个思想,不必加以交代,不必有逻辑,也不必按时间先后次序。3,这些思想除了正常的有理性的思想活动之外,也包括所谓潜意识、下意识、梦魇、昏迷时的意识等等。

《喧嚣与骚动》的前三节,就是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意识流来叙事写景与刻画人物的。在叙述者的头脑里,一个思想活动跳跃到另一个思想活动。有时候作者更换字体,使读者明白场景时间已经转变;有时字体上并无变化,但是如果细心阅读还是可以辨别出来,因为每次转变都可找到某种线索、某种根据,如某种香味,某种景色,某旬经常出现的话。照顾班吉的黑人小厮前后换过三个,他们也成为标明时态的工具(1898年是威尔许,1905—1906年是T.P,1928年是勒斯特)。据统计,在《昆丁的部分》里,这样的场景、时间转移发生得最多,超过二百次;《班吉的部分》里也有一百多次。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一般都是通过外表描写(包括环境、家具等等)逐渐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福克纳采取的是不同的方法,他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提供一幅人物、家庭、社会的客观图景。读者总的感觉是迷雾逐渐散去,图像逐渐清晰,脚底下的土地变得坚实起来,头顶上出现了明媚的阳光。这时候,读者再回过头去看看,也许会对整幅图景具有更强烈的印象与更深刻的理解。

福克纳之所以如此频繁地运用“意识流”手法,除了他认为这样直接提供生活的片断更接近真实之外,也许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这就是:服从刻画特殊人物的需要。前三章的叙述者都是心智不健全的人。班吉是个白痴,他的思想如果有逻辑、有理性,反倒是不真实的。昆丁是个决定要自尽的人,他的精神状态处于极度亢奋之中。到他那一节的最后一段,他的思绪已经接近一个高烧病人的谵语。杰生也并不正常,他是个虐待狂,又是个一心一意要复仇的偏执狂,何况他还有头痛病。我们不必为这么多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思绪集中在一本书里而感到惊奇,应该惊奇的倒是通过这些不平常的思绪活动居然塑造出了一系列鲜明、丰富的人物形象。我们不一定准确地说得出他们的外貌(直到读了《迪尔西的部分》,我们才知道班吉的眼睛是蓝色的,康普生太太老是穿着一件黑色的睡袍,杰生的模样像个漫画里的酒保),但是却能准确地把握住他们的精神状态。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神似”。书中的主要人物如此,一些次要人物形象也很突出。即便是勒斯特这样一个黑人小厮,他那既调皮又可怜的形象也不是能轻易从读者脑子里排除出去的。

三、“神话模式”的运用

“神话模式”是福克纳创作《喧嚣与骚动》时所用的另一种手法。所谓“神话模式”,就是在创作一部文学作品时,有意识地使其故事、人物、结构,大致与人们熟知的一个神话故事平行。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就用了荷马史诗《奥德修记》的神话模式。在《喧嚣与骚动》中,三、一、四章的标题分别为1928年4月6日至8日,这三天恰好是传说中基督的受难日到复活日。而第二章的1910年6月2日在那一年又正好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历史中的这四天都是与基督受难的四个主要日子有关联的。不仅如此,据美国批评家考证,每一章的内容里,也都隐约可以找到与《新约》中所记基督的遭遇大致平行之处。但是,正如乔伊斯用奥德修的英勇坚强反衬斯蒂芬·德迪勒斯的软弱无能一样,福克纳的目的也是以基督的自我牺牲与庄严神圣来对比康普生家子孙的卑琐。他们自私,得不到爱,互相仇视,说明他们已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基督关于仁爱、宽容、饶恕的教导。

福克纳运用神话模式的手法,除了可以给他的作品添上一层反讽的色彩以外,也有使他笔下的故事升华为人类的共同经历的用意。由于使读者隐隐约约地联想到基督受难以来人类的纷争与不幸,《喧嚣与骚动》便不仅仅是描写美国南方一个极其平凡的小镇上一个没落家庭的极其卑微的琐事的故事,它同时又是关于人类命运的一个寓言。

《喧嚣与骚动》是福克纳的巅峰之作,同时也被文学评论界推崇为20世纪英语意识流小说的杰出范例。福克纳奇迹般的创作成就不仅使同时代的人惊诧不已,而且连他自己也感到难以置信:“我是个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人……然而我写出了这部作品。我不知我的这些才华来自何处。我不明白为何上帝或其他什么人要选我为接纳人。”。福克纳曾多次将自己比作一个民族意识流的接纳人,并认为自己忠实地记录了美国的现代意识,尤其是南方的社会动乱和精神危机。他凭着一个作家的良知和坦诚,真实地揭示了在一个失去理性的时代中人们心灵上的种种喧嚣与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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