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大潮中迎来春天
2009-12-10张经
张 经
作为社会组织最主要的形式之一,行业协会商会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角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政会分离”带来喜讯
当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重视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协会改革意见》)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加快行业协会改革,改革的焦点正是“政会分离”。
2008年8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率先基本实现民间化,100%由企业自发组建。此外,贵州省、上海市、西安市、南京市等省、市、地区也先后开展“政会分离”改革工作。
所谓“政会分离”,是指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分开。“政会分离”分为两层意思,首先,行业协会完全脱离政府,由企业自发组织成立,并依据市场对行业的需求安排具有行业特点的活动:其次,政府在职人员不得担任或兼任行业协会商会任何职务,关于这一点,过去的文件针对的只是处(县)以上人员,现在规定的则是所有公务员。有学者认为,“政会分离”将使行业协会商会彻底挣脱“紧箍咒”,全面发挥自身作用。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原司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国行业协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张经评价说:“这场改革大潮意义非常重大,它意味着众多行业协会商会终于迎来了春天。”
由“正视”向“重视”转变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社会组织重要分支,在登记管理与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体制之下,一直在尝试更多地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但时至今日,行业协会商会的处境似乎仍旧尴尬。
张经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在争取更多机会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在一些地方政府却被误认为是‘抢班夺权:另一方面又被服务对象称之为‘二政府,得不到应有的肯定,社会公信力大打折扣,如此尴尬的处境,使得行业协会商会很难大展手脚。”
“很长一段时期内,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不能‘正视,更谈不上‘重视,得不到应有的‘正视,也就得不到‘重视。所以首先应‘正视行业协会商会,才有可能达到‘重视的程度。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对社会组织开放,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张经表示,所谓“正视”,就是全社会要对蓬勃兴起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重要方面军的地位和作用有正确的了解。
改革大潮中“破茧”重生
根据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精神,我国已经开始了继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之后的第四大类体制改革,这就是社会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非政府和行政、非企业的市场结构性的第三方——非正式制度下的非政府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其中广大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特别是各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与发展,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的中心内容。
2008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随机选取了75家委管协会进行调研,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影响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与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外部环境仍不理想,二是促进协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规定滞后,三是协会内部治理不完善。
行业协会商会面对的困境还不仅表现在上述现象。张经表示,现有管理体制不仅束缚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手脚,由于布局不合理,职能交叉现象严重,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同时受到双重管理体制的束缚,很容易造成当协会工作有了成绩,有关部门纷纷出面,当协会工作出现困难,则无人帮助解决的尴尬局面。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今,行业协会商会尴尬的处境正在悄然发生变化。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加快,特别是面临国际国内市场的诸多冲击,广大会员企业越来越急迫地希望自己的行业组织更好更快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对此,张经说:“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范围正在逐渐扩大,其改革大潮所昭示的正是我国目前将要进行的社会体制改革的重点、热点,当然也是一个难点。”
行业协会商会法有望出台
行业协会商会在我国已发展20多年,至今却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其性质、地位、作用、职能、机构等进行定位。而目前现有的一些政策法规,显然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致使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不足,合法性难以保证。法律地位的缺失导致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性管理职能不能赋予到位,只能依附于政府的行政管辖,客观上形成了所谓的“二政府”现象。
据张经介绍,由于缺乏财税支持,和大多数非政府组织一样,行业协会商会普遍造血功能不足,有些甚至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根本无法发挥正常的功能。
目前,行业协会商会应有的一些管理和服务职能事实上还在政府手中。如行业统计、质量标准认定、价格协调、产品评优、技术鉴定、许可证发放等国家认为应该转移的职能,有些甚至已经在国家法律和部分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转移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还被控制在行政机关的手中。
2008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出台。这一规划共列入了64件立法项目,还包括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15件,其中第一件就是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这无疑是继2007年国务院下发《协会改革意见》以来又一重大利好消息。
张经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已经要求清华大学NGO(非政府组织)研究所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行业协会研究中心提交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法的调查报告。
毋庸置疑的是,提交报告、形成草案、完成审议稿的整个过程,也是社会及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重新认识的一个过程,这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提高社会地位,甚至是国际上的话语权。
从“角色转换”到“角色升级”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立法规划的推动下,我国社会组织已迎来了改革的春天,而行业协会商会已然是这场改革的先锋。
在如此众多积极因素的带动下,行业协会商会如何正视自身、优化自身更将成为改革的热点和关键。这就要求社会在转变观念重视行业协会的同时,行业协会商会自身也要与时俱进,及时转变观念,调整结构,深化改革。
2008年6月,国资委发布的《行业协会调研报告》显示,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还不够完善,需要转变内部治理的观念和完善服务机制。大部分委管协会在定位、服务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有相当部分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办事程序带有“机关痕迹”。
2008年7月,在全国民政厅局长研讨班上,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曾提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按照《协会改革意见》,优化行业协会布局和结构,推进政会分开,赋予行业协会商会相应职能,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开展改革试点,消除不利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领域实行行业服务、指导协调和自律管理等作用。
张经认为:在改革中,行业协会商会要看得更远些,不仅要实现“角色转换”,更要实现“角色升级”,要从行业管理者升级为企业服务者、指导者。在新时期,社会组织的改革是我国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社会组织改革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也是应对金融海啸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