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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农产品“轻装”进城

2009-11-26

农家科技 2009年9期
关键词:生鲜农产品农民

本刊记者

编者按

2008年底,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启动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组织开展农村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2009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迎来了“农超对接”发展的新机遇。“农超对接”让农产品“轻装”进城,这种运作模式,在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本期特别就这一模式,向广大读者进行全方位解读。

一把孟津产的豆角采摘下来,先卖给小贩。再转到批发商手里,运到批发市场后,各大超市才能采购回去,再零售给消费者。以前,农产品进入超市就是要绕这样一个大弯子。而最近,一种农民直供方式的兴起,打开了农产品进入超市的方便之门。

早在2008年初,商务部就已开始力推农产品农超对接,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也强调要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相关统计显示,近年来商务部共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216个,支持建成了171个冷链系统和106个配送中心项目,为顺利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奠定了基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人士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产品农超对接一方面要求农户、基地按照超市的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生产;另一方面,也便于超市建立起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机制。该人士介绍说,截至去年底,全国共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11.09万户,比2007年底增长了31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使得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产品“卖难”、农民增收缓慢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该人士表示,“农超对接”使消费者、超市、农民实现了三方共赢。消费者买的便宜,吃的新鲜。超市可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对于农民而言,与超市合作,看得见的好处除了销路好、卖价高外,农超对接还倒逼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升。更为可喜的是,在市场“无形的手”的推动下,一些超市已经将直接投资生鲜基地提上了日程。

农起对接搭建多方受益平台

超市:直供降低采购成本20%

近日,在家乐福超市生鲜区,不少顾客好奇地围住一堆蔬菜瓜果。这些土豆、尖椒、茄子等蔬菜,外表看没什么特殊之处,但却标有“农民直供”字样——这是农民从田间地头直供超市的新鲜货。“农民直供的农产品特别新鲜,很受顾客欢迎。”家乐福生鲜部采购处处长关震说。作为生鲜采购负责人,以前关震一天要跑好几趟中原农贸城。他从批发商手里买下的蔬菜瓜果,往往已经被倒了几次手,不但运输过程被拉长,而且超市的采购成本也因此增加了不少。农产品直供超市后,超市的农民直供蔬菜每天都在500千克以上,占到全部供应量的30%左右。关震估算:“成本至少降低了20%,运输时间要减少一半以上。”这种新兴的农超对接方式目前正在被家乐福超市等多家超市采用,王府井超市、沃尔玛超市等也开始了积极尝试。

农民:农产品卖了个好价钱

在孟津县送庄乡梁凹村,村民老梁种的大棚西瓜一个重1千克左右,吃起来特别甜。“市场上每千克至少要卖8元钱,瓜贩子收购价每千克4元钱就不错了。”他有些无奈地说。不久前,村里与一家超市达成直供协议后,老梁的西瓜收购价每千克提高了1元钱,算下来,一个大棚至少比以前多赚3000~4000元。

梁凹村是孟津有名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像老粱这样的大棚专业户不在少数,大家合伙成立了农村专业合作社,并申请注册了“慧林源”蔬菜商标。合作社负责人说,如果农超对接走向规范,农民增收将更有保证。“以往有很多菜贩从农户手中收菜,他们通常把价钱压得很低。农民把农产品卖给超市,价格要比卖给菜贩高出10%~20%。”这位负责人介绍。

农超对接面临重重困难

农超对接作为一种超市和农民合作的新型模式,作为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最新变革模式,在我国尚无先例。在获得众多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_概括如下:

农产品质量管理意识

一般农民的质量管理意识同超市的要求差距甚远。农一民长期以来习惯与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打交道,以量取胜。良莠不齐,都能卖钱。当超市要求他们按照标准对产品分等级的时候,往往做得不彻底,唯恐剔除次品会影响自己收入。导致验货时达不到超市的要求和标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譬如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超市送货,不合格率居然高达50%以上。

农民的生产技术

超市经营农产品的要求是质量达标和长期稳定供货。虽然我国农民的生产技术同昔日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超市的标准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使得产品中达到超市合格标准的产品比率不高。

超市的现金付款问题

超市一般采用银行结算支付方式,即使对超市来说是很短的账期,也往往难以被农民接受,农民习惯现金交易。缺乏周转资金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超对接的一大障碍。

超市与农民谈判交涉力量不对称

超市是现代化企业,组织管理严密,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和法律保护手段。在农超对接一旦遇到纠纷的时候,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农民自身利益是一个难题。

农产品的价格问题

在农超对接的合作中,超市应该在采购价格给予农民优惠,把节省的部分利润返回给农民。但是,如前所述超市本身也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压力,提升采购价格的空间很小。没有农民所想象的那样“大公司应该出大价钱”。

精品化多元化销售是出路

农业部门表示,未来农超对接成熟后,合作社的农产品完全可以采取品牌化、精品化销售模式。“比如将标准化生产的玉米申请一个品牌,不再散卖,经过包装,3-5个一盒,这样价格也比较高,农民实惠也多。荔枝也可以这样”。

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除了走精品化道路,还可以开拓更多的销售渠道。农产品进超市,虽然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利润。但并不代表这是惟一增收的途径。比如有的中间商可以向全国各地供应,有的还可以出口,最终销售价格也并不低,甚至可能高于本地超市开出的价格。这样即使扣除中间利润,农民拿到手的钱也可能更多些”。

相关链接:农超对揍的条件

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实力较强、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无不良销售记录。

2注册资本东部地区1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500万元以上。

3年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2008年度鲜活农产品年销售额东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中部及东北地区4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或鲜活农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不低于20%)。

4超市生鲜业务自营,已建有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并与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制定了农超对接项目发展规划。

同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应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电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设立和登记条件,并依法注册半年以上;社员在100个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独立的会计核算;有符合对接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规模。

名词解释:农超对接

何谓农超对接,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指超市直接到农村去采购农产品;第二是指农民把他们的农产品送进超市。农超时接的意义在于突破了我国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上众多中间流通环节的阻碍,直接使超市与农民“握手合作”。

目前,我国超市正经历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那时我国超市挑战传统的零售业,采用开放式货架,顾客自选的经营模式。第二次革命是90年代末,超市开始引进和经营生鲜农产品。第三次革命就是现在的农超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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