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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双语教学实践规范研究

2009-11-11陈礼旺彭泽君

经济师 2009年9期
关键词:双语教学法学

陈礼旺 彭泽君

摘 要:法学双语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成效,就需要对其进行系统性地规范。就《合同法》这样一门法学双语教学试点课程而言,对这些规范的研究包括《合同法》双语教学准备规范研究、《合同法》双语教学实施规范研究、《合同法》双语教学保障规范研究等方面。法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成效必然以预先设定的各项规范的系统性与底线意义上的科学性为前提。

关键词:法学 双语教学 实践规范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9-124-02

法学双语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成效,就需要事先对其进行系统性地规划。不以预先设定的各项规范的系统性与底线意义上的科学性为前提,法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要取得良好的成效是难以想象的。缺乏这一前提,法学双语教学就很可能演变为一种盲动,甚至会由此引发各方面对法学双语教学的严重置疑。

《合同法》在我国一般讲授总则部分,处理的主题比较单一,内容显得集中,加之学生都具有一定的合同经验,它既不像民法那样基础,又不像商法或国际法课程那样高端,同时,在合同法领域国际统一法运动成就斐然,形成了成熟的法律文本、统一的术语和规则,是开展法学双语教学试点的恰当课程。以下就结合《合同法》课程对法学双语教学实践规范的有关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同法》双语教学准备规范研究

为保证《合同法》双语教学实施效果,在教学准备环节应展开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加强师资培训,授课老师应从专业教师中选定,同时要考核其专业英语能力。在确定人选后,应有相应的进修安排,包括出国进修,到其它大学旁听双语教学课程,参加有关双语教学的高层次的专门师资培训项目等。

第二,建立务实的教学评估体系,强化试讲环节,加强专家考评,确保师资合格。不可提出过高的标准以挫伤教师、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果一个课程能让学生感到学有所获,课堂能保证基本的教学秩序,就应该认为是成功的。

第三,实行学生选拔,让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学生参加学习,以保证教学质量。优先满足通过CET-6级的学生选课。学生至少应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为保证教学质量,班级规模应该控制30人为宜,这样,方能保证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这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非常关键的一环,避免将双语教学作为新课开设使大量学生产生厌学情。学生选拔应该提前半学期至一学期。学者一致认为,法学双语教学宜在三年级开设。“在大三阶段开设双语教学选修课程较为科学,原因有二:(1)学生对我国主要的部门法律制度已经基本了解和掌握,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思辨能力。(2)学生已完成大学英语的学习,相当一部分学生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具备了一定英语语言应用能力”。

第四,加强设备等硬件的建设,应当为双语教学备多媒体教室,同时因为教师在备课时要大量采用英文资料,也会为学生准备一定数量的讲义,因此,应为教师提供打印、复印和扫描设备。

第五,教师应准备较为完备的备课资料,应包括概念、原理、法条、疑难点说明与案例等内容。备课原则上采用全英文进行。

第六,学校应当开设专业英语课程如法律英语,作为双语教学的前置课程;购置一定量的电子图书资料和外文资料,特别是法律词典,供师生查阅,以拓展知识面。

第七,学校应组织专门的领导、调研和后勤班子,以保障双重教学试点的顺利进行,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法学双语教学的专业。明确教师授课的经济待遇以及奖励措施。

第八,注重提高学生的英语口语水平和听力水平,注重对学生专业英语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在坚持自身锻炼的同时,更需要学校内部形成良好的英语氛围。如举办英语演讲比赛、英语角、英语沙龙、观赏英语影片等广泛参与性活动,鼓励学生踊跃参加。公共外语教学应改变传统观念,要注重对学生听说能力的培养。”在相关的教室也尽量地营造一种英语环境。学校应该要购置法律英语听力资料,供学生锻炼专业外语听力能力。

二、《合同法》双语教学实施规范研究

1.教材的选用。在双语教学中教材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从其它学校的经验来看,这也是因扰双语教学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现有的条件限制以及国内在双语教学教材的编写上也近乎空白。因此,教材的选用堪称困难,比较好的做法是在第一次实施双语教学时,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基本学习依据,同时辅以一本英文的影印本《合同法》教程作为扩展,再配合教师事先复印的讲义来明确教师的讲解内容,重点难点和要求,相信通过这一办法能够比较好的克服教材上的困难,当然,对此要从经费上予以保证。作为远期目标,我们认为,应当鼓励教师积极编写双语教学教材,学校应有相应的鼓励政策,帮助教师出版相关教材。

2.教学难度把握。作为双语教学试点,教学难度不宜过高,应立足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讲解,不应忘记,双语教学在目前阶段的中心目标在于唤起学生学习专业英语的学习热情,并巩固思维能力与听说读写能力。就专业知识而言,它是一个入门性课程,学术上的进一步升华是未来双语教学的任务,因此,对学生的提问以及作业都应当贯彻如下理念,即重视基本知识学习,重在培养专业英语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案例的选用不宜追求理论上的探讨价值,以能说明基本原理、基本概念为原则,案例情节应短小、清晰,说明的主题单一。

在考试环节,应该本着上述精神安排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可采用英文书面考试。但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宜占40%~50%分值,以鼓励学生在平时教学中的参与。

在中英文授课比例的把握上,在开始之初两者比例应该定为各50%左右,然后根据教学的进展和学生的接受能力逐步增加英文的比例。在教学之始,老师所使用的英文应多使用通俗的词语和简短的句子。随着教学的深入,再逐步增加术语、规范表达和长句的使用,但总的语言原则是以简短句子为主。

3.教学方法的设计。在法律双语教学中,“教师在教学环节上应切忌将传统英语教学的理念移植到法律双语教学活动中,防止出现读原文——翻译的教学模式。”这是一个共识。关于法学双语教学的教学方法,我们认为,应分阶段作出不同的安排。正如有些学者指出,双语教学有三个层次。第一是简单渗透层次,上课时,教师用英语讲解重要的定义和关键词,使学生有一些机会接触外语。第二是整合层次,教师讲课时交替使用中英文,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英文并用英文表达。第三是双语思维层次,即同时使用母语和英语思维,并在这两种语言之间根据交际对象和工作环境的需要进行自由切换。

因此,首先应按传统的方式讲解。以教师讲授为主,但教师应加强课堂互动,注意通过课堂参与考核学生平时成绩,并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热情。比如:在课程开课之初教师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要求每个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对本小组作出贡献,并根据每名学生的贡献度在平时成绩中加以体现。

教师在对课程内容进行概述后,布置每一专题的小组课堂陈述题目和阅读材料(应以网上资源为主)。在每一专题开始前由每一小组成员用英语进行陈述,由教师提出问题,之后教师用英文课件对本专题的法律环境、主要法律问题、相关理论与具体法律规定进行中、英文讲解,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英文资料阅读和分析并进行课堂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

增设讨论课。长期以来,我们的高校课堂教学中充斥着“满堂灌”的做法,学生参与度差。这一方面显然需要借鉴西方大学的成熟做法。法学双语教学应同时致力于更深层次的教学改革。讨论课应以案件分析为主要内容。要强调的是,教师只是起到一个引导作用,原则上,并不对学生的意见作出一个对与错的判断。

在整个教学安排上,教师、学习小组以及学生个体的参与时间随着教学的进程应是此消彼长的,形成一个教师、学习小组以及学生个体三者参与的教学重心依次转移的教学模式。另外,在教学方式上,应当实行赏识教育,鼓励学生英文发言,英文写作,切忌去过度纠正发音或写作中的细节错误,避免形成对语言交际功能的忽视以及外语交际的极度低能,因此,必须给予学生极大的鼓励。

4.授课内容的构成与体系。从内容上讲,授课内容宜分为四部分。即答疑、术语学习、专业原理与规则讲授案例分析。这四部分内容的意义是不同的。答疑是留出一定的时间解答学生对上次课内容还存有的一些疑惑,避免问题的积累造成学习上的掉队。专业术语的学习则是展开新课的基础,专业原理与规则的学习既是知识的积累,同时也是英文专业思维的培养过程,而案例教学则具有阐释原理与规则,扩展法律英语能力,加深英文专业思维能力的作用。这一内容体系的中心任务在于法律英语思维能力的养成。

5.教学辅导。由于双语教学老师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的工作量,除了英文备课授课以外,还需要用英文完成课堂组织以及讲义的准备与复印和作业的批改等工作也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因此,法学双语教学的老师应配备一名助手,以分担他们的工作。

6.课时的安排。就《合同法》双语教学而言,专业教学应每周保证4课时,4课时的安排能够保证老师有充实的时间备课,学生有充裕的时间预习、复习和补习,另外,要考虑其它科目双语教学课时的影响,因此,周课时为4课时是恰当的选择。待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以后当然可以考虑再增加《合同法》双语教学课时。

7.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要求。由于《合同法》双语教学作为一个颇具难度的开创性的尝试,在教学环节中必须对学生提出一定的要求。这些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四个具体内容:即,补习;预习;复习;参与。“补习”重在加强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预习”重在提前熟悉专业词汇、即将学习的原理与规则及案例等等。“教师在上课时,不仅要有讲课的提纲,而且要将提纲在讲课之前告诉学生,以便学生预习,有所准备”。这一建议是非常重要的。“复习”强调全面回顾、温习所学过的内容,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求教消灭疑问。“参与”则要求学生在课堂上积极思考,勇于提问发言和课下认真完成作业。

8.网络资源的利用。在《合同法》双语教学中,要注意利用外国法律网站的资源。“通过因特网查询最新的信息资料,下载相关的案例和英文文献材料,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利用大量的课余时间来更好地巩固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因此,老师应推荐专业网站,并指导学生检索信息。

9.教学效果评估标准。《合同法》双语教学要遵循传统的教学评估体系要求,当然也应有所差别。在起步阶段,最重要的是考核学生的参与热情是否得到开发,因为它是学生最终在英语专业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方面获得提高的根本,考核学生的参与热情,可以从学生的英文提问与课堂发言情况,学生参与讨论课的情况来加以综合评判。

三、《合同法》双语教学保障规范研究

首先是课程体系上的保障。这一方面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学生必须在接受《合同法》双语教学之前,已经完成民法等基础课程。第二,应该开设法律英语课程作为开展《合同法》双语教学的前置条件之一。

其次是学生英语学习上的保障。对于参加双语学习的学生应要求其坚持参加学校英语角活动,另外应鼓励他们参加各类权威的英语考试比如六级考试,雅思托福考试,老师也可鼓励学生参与老师的外文研究工作。

第三是经费保障。在这一方面,首先是保障必要的设备到位;二是保障老师进修学习费用;三是保障讲义等资料费用;四是保障主讲老师和辅助教学人员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享受合理的待遇。“双语教学要求教师必须掌握两门以上的语言以及两种语言为载体的文化知识,即从事双语教学的教师自身的知识必须增加一倍以上。”不加注意和体恤就会使得法学专业教学成为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导致法律双语教学老师工作热情不高。为保证经费我们认为,法学双语教学课的开设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选择,应该将资金作为校级专项资金进行拨付和管理,设置学校级别的专项经费是保证法学双语教学真正创造良好而持久的效益的根本保证。

最后是学校其他政策支持。在这方面,第一,应给予双语教学老师在评优,进修和其生活待遇上更优惠的政策,同时为老师在编写教材方面提供便利,帮助其出版有关法学双语教学的教材与专著;第二,由于双语教学处在探索阶段,可能会有许多新的需求,学校应通过政策保障这些新的需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第三,在人员的配备上,强调学校有专门机构,对口负责,由校级领导挂帅领导,院系一级有专人管理,主讲老师配备教学助手,后勤方面有专人保障;第四,在硬件配套方面强调及时到位,在软件方面应当及时根据教学实施中的问题加以完善;第五,应按学校领导、双语教学教师与学生代表三结合原则,讨论法学双语教学实施方案。避免完全是行政导向的,而对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完全忽视。

法学双语教学既是知识教学又是能力教学,它必然肩负着与国际先进的教学模式相对接的任务,它需要领导的大胆把握,老师的认真实施,学生的积极参与,后勤的充分保障,强调人、财、物及制度的严密配套。而这一切要素及其配置功效的发挥必然以预先设定的各项规范的系统性与底线意义上的科学性为前提。

参考文献:

1.石磊,周慧杰.普通高校法律双语教学基本问题的再认识.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7(6)

2.王柏松.《国际政治学》课程双语教学的实践与思考.经济师[J], 2007(3)

3.张乐平.全球化背景下法学双语教学探讨.河北法学[J],2005(11)

4.高建勋.《环境法》双语教学的分析与思考.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7(4)

5.戴庆康.《国际商法》英汉双语教学初探.大学教育科学[J],2005(3)

6.苏世芬,沈木珠.《海商法》双语网络教学改革的思考.南京财经大学学报[J],2007(4)

7.高建勋.《环境法》双语教学的分析与思考.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7 (4)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政法学院 湖北荆州 434023)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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